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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美利堅合眾國政府給予政治庇護
2008/11/16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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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美利堅合眾國政府給予政治庇護

 

蔡陸軍、吳亞林因在中國大陸受到中共獨裁專制政權的政治迫害,分別於2007年7月26日和12月27日來到台灣,請求中華民國政府給予政治庇護。

但中華民國政府至今未按照國際慣例和國內法律辦理相關事項,不給予正常的身份,不允許工作以自立,直接剝奪了我們做人的資格和尊嚴。中共獨裁專制政權限制我們思想,中華民國政府捆住我們的手腳,他們都同樣地、粗暴地踐踏了我們的基本人權,同樣地沒有把我們當人對待。

並且,在我們之前尚有三位中國大陸政治異見者,他們同樣被剝奪、被踐踏基本人權最長者已達四年之久,中華民國政府至今沒有認識到自己已經淪為跟中共獨裁專制政權一樣的我們基本人權的踐踏者,繼續製造和擴大對我們的迫害,更沒有任何要改變的跡象。我們要求留居和工作以自立的正當要求,被他們無理、無禮的拒絕。

鑒於此,我們正式向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提出政治庇護申請,懇請美國政府本著人道考量,挽救我們脫離危難境地,恢復我們被中共獨裁專制政權和中華民國政府兩次剝奪的做人的資格和尊嚴!

 

申請人:

蔡陸軍 0981336944

吳亞林 0926543398

2008年9月10日

 

 

 

事情經過:

2008年9月10日中午12點左右,蔡陸軍和吳亞林翻墻進入美國在臺協會,向美國政府申請政治庇護.

翻墻進去後,沒有遇到任何人,在美國在臺協會內到處走動,希望可以被發現.到15點左右,由吳亞林敲美國在臺協會辦公室的窗戶,並向其內的辦公人員出示了我們的兩個訴求牌子(分別用中文、英文寫了“政治庇護”和“political asylum ”).

隨後,美國在臺協會官員及警衛人員出現,我們再次向美國在臺協會的官員出示了我們的中、英文訴求的牌子,一位美籍女官員及一位華人官員對我們進行了簡單的問話,隨後,將我們帶到保安警察2大隊4中隊的辦公室。

隨後,我們帶著警察和美國在臺協會的女官員去查看了翻墻的現場。回來後,陸委會的官員也來到的警察辦公地點。美國在臺協會的兩名美籍官員與陸委會官員談話大約半小時後,向我們詢問找美國在臺協會的訴求,我們正式向美國政府提出政治庇護的要求,兩位美籍官員做了記錄,最後講:你們的訴求我們現在不能馬上答覆,要向上級彙報。

最後,在美國在臺協會表示不會提起告訴後,我們兩個離開美國在臺協會。

 

2008年9月10日星期三

 

 

向美國在臺協會申請政治庇護的經過:

美國在臺協會

敬啟者:

我的名字叫蔡陸軍,一個大陸政治犯,去年底跑來台灣。

從相關人士處得知,貴會具有接受并處理難民申請案件的權力,特向貴會申請給予難民資格。

本人2003年02月21日,因撰寫批判中共的文章,被以顛覆政權罪名義判刑三年。2006年03月02日出獄后,持續受到中共當局的騷擾,在無奈之下,2007年07月26日跑來台灣。在被關押了135天之後,於2007年12月17日允許暫留台灣,繼續尋求第三國政治庇護。

本以為來到台灣,可以得到普通人的對待,但目前,在台灣,當局不允許我做任何有收入的工作,生活完全不能自立,陷入極度窘迫中。身上帶來的錢也已經快用完了,如果要維持生命,只有去違法犯罪了。

懇請貴會調查核實我的情況,給予接受難民資格申請。

 

蔡陸軍

民國97年04月02日

 

2008年4月16日美國在臺協會的答覆

Dear Mr. Cai-

 

My name is Brad Parker.  I am a political officer with the 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  Your email was forwarded to me for attention.

 

I have been advised by Taiwan immigration authorities that you hold a temporary visitor visa which permits you to remain in Taiwan for two more months.  I have also been informed that the Taiwan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is assisting your effort to obtain asylum in a third country, and that one or more asylum petitions have already been filed on your behalf.

 

The Taiwan authorities have further informed me that although the terms of your visitor visa forbid you from working in Taiwan, the Mainland Affairs Council is monitoring your case and may be able to provide you with financial assistance to help defray your living expenses.

 

The Taiwan authorities have established reliable mechanisms to assist asylum seekers and to protect their rights.  For this reason, it is AIT’s policy to refer those seeking asylum or refugee status to the Taiwan authorities, or to the Bangkok office of the UN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  The Taiwan National Immigration Agency, Mainland Affairs Council, and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are already working to secure legal residency for you in a third country.  We urge you to continue working directly with them. 

 

Sincerely,

 

Brad S. Parker

Political Section

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

 

美國在臺協會

政治科

派克先生:

你好!

很高興收到你的回覆!

 

關於我申請政治庇護或難民一事,因中共拒絕給我簽發護照,目前,我只有中共的身份證和中華民國政府移民署簽發的臨時入境許可。

 

你提到讓我繼續保持於中華民國政府相關單位的聯絡,但是,請注意的是,中華民國不是聯合國會員國,所以,他們於聯合國難民署曼谷方便的聯繫,幾乎是沒有可能有結果的。也就是說,雖然他們會去努力做事,但,幾乎沒有任何機會成功。而我目前在台灣,身份很尷尬,不能工作,不能離開台灣去任何地方,嚴重的妨害了我正常的生活。

 

我持有的證件,除了警察看到不抓我之外,沒有任何用途,申請電話號碼是不行的,申請銀行帳戶是不行的,報名上學也是不行的,當然,更是不能工作的。這,難道是一個人的生活狀態嗎?一個正常的人,可以在這樣半人半鬼的狀態下長期生存嗎?難道,這就是簽署了國際人權公約的中華民國和美國對自己承諾的執行嗎?我想,不應該是這樣的!在中共獨裁專制統治下,他們只是限制了我的政治權利,使我不能表達自己的觀念,不能有自己的信仰自由,卻還沒有限制我生活的權力!而在中華民國,我甚至連過正常的生活也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了!

 

我知道,美國在臺協會有權力接受并處理向美國政府申請難民資格案件的,我也知道美國在臺協會之前也辦理過類似的案件。關於我受迫害一節,美國國務院的2003國別人權報告上,曾有揭露。我再次懇請派克先生重新考慮我的申請。我常年從事對外經濟貿易工作,有一定的英文基礎,無論在任何地方,只要不綁住我的手腳,我都完全可以自立,不會給政府增加任何不必要的麻煩。

 

致禮!

蔡陸軍

民國97年4月17日

 

美國在臺協會4月24日的答覆

Dear Mr. Cai-

 

Thank you for your reply.

 

I understand and appreciate the difficulties you currently face.  However, the Taiwan authorities continue to be your best resource.  National Immigration Agency (NIA) officials have informed me that the Mainland Affairs Council (MAC) may be able to provide you with financial assistance to cover your living expenses.  I would suggest that you appeal directly to NIA and MAC for permission to work during your stay in Taiwan.  AIT is not in a position to advise or instruct the Taiwan authorities on immigration or employment matters.

 

It is my understanding that the Taiwan authorities at NIA, MAC, and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MOFA) are currently doing their best to help you find legal residence in a third country.  The Taiwan authorities have demonstrated the capability and the willingness to assist you.  AIT strongly recommends that you continue to work directly with them to resolve questions regarding your immigration and employment status.

 

Sincerely-

 

Brad S. Parker

Political Section

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

 

 

美國在臺協會

政治科

派克先生:

您好!

 

很高興再次收到您的回覆!

 

看到您寫的文字,我想,應該是沒有完全了解我目前在台灣的處境。我可以再次向您說明:我目前只是持有中華民國入出國及移民署簽發的臨時入境許可,該許可每三個月需要延期一次。在我滯留台灣期間,不允許從事任何有收入的工作。只要去做任何有收入的工作,入出國及移民署將撤銷我的居留許可遣返大陸,並且會在遣返之前收押到收容中心。這些,都有他們給我的文字規定在,不是我亂講話的。也就是說,只要我從事任何有收入的工作,都是屬於違法。

 

也就是說,如果我不能找到第三國接受我的話,我將永遠這樣臨時下去。不能工作來自立,就完全斷絕了我正常生活的任何可能。這樣要持續多少時間?一年?三年?十年?還是直到我死亡?沒有任何一個中華民國的官員給我一個確定的答覆!我相信,這絕對不是一個號稱以人權立國的政府所應該做的吧?我不需要任何人可憐我,我不需要任何特殊的照顧,我只需要一個普通人生存的環境,這個要求并不過分嗎?但是,就是這樣一個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要求,所有的中華民國的官員,沒有一個人可以給我確定的答覆!

 

說到生活保障問題,我至今沒有收到來自官方的任何援助。到26日,我租的房子已經到期了,我身上從大陸帶來的錢都用光了,我已經沒有能力支付房租了,也許要靠乞討保命了!但,不是我不能養活自己,而是被人綁住了手腳不能自立!我從中共獨裁專制統治區跑出來,向民主的中華民國和美國請求幫助,卻連一個做人的基本資格都沒有了,實在是很遺憾的事情。我曾經跟陸委會的官員講,中華民國政府如此不顧國際人權公約規定的不人道的安排,是逼著一個人去犯法呢!當然,打工和偷、搶都是犯法!

 

再者,即使中華民國政府給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但,這樣不正常的日子要多長時間?一年?三年?十年?直到我死亡?不能從事工作,不能過正常人的生活,每天除了吃就是睡,如果是這樣無限期的消耗下去的,我倒寧可選擇再次偷渡回大陸呢。雖然中共限制我的政治權利,雖然限制我的言論自由,但,牠們倒還沒有阻止我過正常的生活呢,還不至於不允許我工作以至於要去乞討或者違法才能維持生命!

 

美國在臺協會有權力接受并處理向美國政府申請難民資格案件,美國在臺協會之前也辦理過類似的案件。關於我在大陸受迫害一節,美國國務院的2003年國別人權報告上曾有揭露。我想,我不用再次過多說明。

 

我只是想請您告訴我,我還應該做些什麽,才能進入美國政府難民資格審查的程序?

提供為什麽被中共抓去坐牢嗎?或者提供受迫害的經過嗎?或者提供我被判刑時的起訴書和判決書嗎?或者提供受迫害事件的證明人嗎?或者比照美國政府關於政治庇護或申請難民資格的規定,我是否符合?

 

請您告訴我,我該怎麼做?謝謝!

 

致禮!

蔡陸軍

民國97年4月24日

 

 

美國在臺協會

政治科

Parker, Bradley S先生:

現在,滯留在台灣的大陸受迫害的異見人士最長已達4年,中華民國無力解決前往第三國,更無意允許留居台灣。

目前,陸委會每月給予1萬台幣給我,可以填飽肚子就無法解決居住問題,解決了居住就無法保證填飽肚子。

 

再次正式請求向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提出政治庇護,希望在臺協會能夠接受我送件並進入審查程序。

並請Parker, Bradley S先生在您最方便的時間希望可以跟您面談。

今天上午,我曾到在臺協會,希望可以進入並與您面談,但,因為沒有預約不能進入。

 

蔡陸軍

民國97年9月8日

全站分類:時事評論| 政治
自訂分類:苦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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