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張家有女花樣長成
2016/07/11 10:28
瀏覽96
迴響0
推薦0
引用0
在許多人眼裏,張幼儀的名字是陌生的,遠沒有林徽因那麼“口口相傳”,更沒有徐志摩認知能力那般“津津樂道”,即便偶爾被提起,也總是出現在徐志摩和林徽因的“陰影”裏,甚至有人錯誤的以為,是她攪了徐林二人童話般的曠世愛情。 張幼儀,名嘉玢,祖父為清朝知縣,父親張潤之是上海寶山縣巨富,張幼儀兄弟12人,她排行第8,其二哥張君勱,是中國現代史上頗有影響的政治家和哲學家,民社黨創立者。四哥張嘉璈曾任中國銀行副總裁,張幼儀可謂出身名門,又曾在“江蘇省立第二女子師範學校”讀書,大家閨秀的她秀外慧中,15歲那年在家人的“媒妁”下嫁給了徐志摩。 然而,徐志摩對於這段婚姻的態度只是“受之於父母”,他鄙棄張幼儀,嫌棄她土氣,所以儘管婚後張幼儀上孝公婆,下持家務,但徐志摩還是撇下她和剛剛出生的阿歡隻身去了國外。 之後發生的,便是“眾口皆碑”的徐志摩追求林徽因的愛情故事。 我在高中時代也瘋狂的喜歡《再別康橋》,覺得那是再純潔不過的感情,美好得如皎潔的明月、純真到如沉默的竹篙,又反復想像著,徐志摩從長衫前襟裏捧出一捧新鮮的茉莉花,抖落在林徽因的手心,她是人間四月天,她是《最初的茉莉》花,然後在每一次感動中淚花四濺。 可是,再後來,讀到徐志摩一邊使張幼儀在沙士頓懷孕,一邊追求林徽因,一邊又要腦部發展張幼儀打掉肚子裏的孩子,崇拜與仰慕便被打了大大的折扣,一個男人如果缺失了責任感,即使再浪漫也會讓人們對他的品質產生懷疑。 1922年,張幼儀在徐志摩無情的堅持下簽署了離婚協議,這是中國史上依據《民法》的第一樁西式文明離婚案。也正是從這時開始,張幼儀的人生發生了“逆襲”。 她投靠二哥去了德國,一邊做單身母親撫養小彼得,一邊學習德語,並進入裴斯塔洛齊學院攻讀幼稚教育。可以想像,舊民主主義革命時期一個差點兒裹了小腳的女人,被丈夫拋棄、異鄉、單親、又親眼目睹小兒子死於腹膜炎,是什麼樣的災難和不幸。 可是,如果說,她堅持不離婚,或許她的一生只能以這段三角戀中的跳樑小丑而結局,而事實上,她用實際行動完成了華麗轉身,是她人生舞臺上一場謝幕到另一場登場的轉折,猶如她對自己人生一分為二的分割:去德國前、去德國後。 再如果說,徐志摩不和張幼儀離婚,那麼他最多成全一個中式傳統的少奶奶,而事實上,他卻間接母乳 研究造就了一個新時代的女強人。後來的張幼儀在東吳大學教德語、在上海女子商業銀行做副總裁、在雲裳服裝公司做總經理,每個角色都被她演繹得如玫瑰般鏗鏘、每個職務都被她施展得如牡丹般絢爛。 這是她對徐志摩和那段“恥辱”歷史最有力的回擊和反攻,猶如她的那句:“在他(徐志摩)一生當中遇到的幾個女人裏面,說不定我最愛他”,多麼戲劇性的荒誕和諷刺,而我在回想這一段時,畫面感十足到仿佛她就坐在我的對面,雖然仍舊是平淡的表情,但擋不住的堅毅和冷峻卻從骨子裏剽悍的透出來,我想,這便是她花樣長成的結果吧! 是的,如果說林徽因愛他,卻不肯為他反抗母親的“旨意”;如果說陸小曼愛他,又終不肯為他放棄上海紙醉金迷的生活。真正愛一個人,仿佛就會有一種契約精神在無形中存在著,她從未受過徐志摩一天的寵愛,但卻為他生養了兩個兒子;她於情於理都不曾虧欠過徐志摩一分一毫,卻總是在他拮拘見肘時慷慨解囊、履履幫他渡過難關。 時過境遷的張幼儀曾為這一段沉重的生活做過一個生動的比喻:我是秋天的一把扇子,只用來驅趕吸血的蚊子,當蚊子咬傷月亮的時候,主人將扇子撕碎了。讀到這一段,同為女人的我也幾乎心疼她到心碎。 崇拜林徽因的才華和學術上的造詣自然毋庸置疑,可張幼儀從沉默賢慧成長到寬容職業,從封建少奶奶蛻變成留洋女強人的花樣長成似乎讓她的人生更多了許多鮮活和真實。 我清晰的記得電視劇的那一幕,阿歡被母親要求一同去看望病重的林徽因,阿歡極不情願,張幼儀微笑著對阿歡說“還是要有禮貌”,然後她給林徽因介紹說:“這是阿歡,是志摩的孩子”。 一貫清高的林徽因,就連冰心都被她暗諷為“最酸的醋”,卻要在臨終前的病床上,奄奄一息的請求張幼儀:“請原諒我,那一夜,在康橋……” 那一刻,我知道,張幼儀成為了真正的“勝利者”,她的寬容慈悲、她的端莊大氣,高得讓人敬畏……
全站分類:心情隨筆 心情日記
自訂分類:不分類
上一則: 你是我今生最美的相遇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