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大屠殺 - 歷史上的今天
2014/02/28 15:51
瀏覽2,338
迴響0
推薦0
引用0
1947年紐約時報對二二八大屠殺的報導 http://blog.udn.com/c557755/10667893
「忘記歷史教訓的. 人, 註定會重蹈歷史的覆轍。」~美國哲學家 喬治·桑特亞那(George·Santayana)

1947年2月27日下午七點半左右,「台灣省專賣局台北分局」查緝員傅學通、葉得根、盛鐵夫、鍾延洲、趙子健、劉超群等六人及四名警察,在台北市大稻埕太平町法主公廟對面、天馬茶房前 [註 5] (25.053954°N 121.512233°E),發現一名40歲並育有一子一女的寡婦林江邁正在販賣私菸,查緝員於是沒收林婦所有販賣的香菸,以及身上所有的錢財。
林婦表示生活困難,跪地求饒,苦苦哀求至少歸還其錢財、以及其餘經過合法繳稅的公菸,但查緝員堅持全部沒收。而林婦的糾纏讓查緝員心生不耐,同時紛擾也吸引越來越多的民眾圍觀,使查緝員大為緊張;又加上語言溝通不暢等因素,林婦被葉得根以槍托擊傷頭部,頓時血流如注,滿臉是血昏迷倒地。圍觀民眾目睹此景後,憤而將查緝員包圍。傅學通逃到永樂町(今西寧北路)開槍示警,卻擊傷了在自家門口看熱鬧的市民陳文溪(20歲,胸部中彈,送醫次日死亡)。隨後查緝員逃至永樂町派出所,再被護送轉移至中山堂旁的警察總局。激憤的群眾六、七百人在當天晚上包圍警察總局,要求警方懲兇,但是由於警察局長官有意包庇下屬。市民眼見官吏濫開槍傷及無辜,卻得不到滿意的答覆,引發暴動,演變成流血事件,史稱「228事件」。2006年,政府宣布228事件紀念日全國降半旗紀念。

北市 南京西路















國民黨軍隊用步槍 手槍 機槍 手榴彈 迫擊砲屠殺人民!

1951年在北平舉行的228四週年紀念大會,大會堂上寫著:「抗美援朝發揚愛國主義精神 為二二八烈士報仇雪恨」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