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五個增加整合負債成功機率的方法
2015/11/24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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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丞儀對於馬習會的評論於今早上線,不過又被天下「未經同意下架」。(圖/翻攝自《天下獨立評錀》網站)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總統馬英九將於本週六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面,昨夜消息一出,馬上引起許多討論。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黃丞儀投書媒體《天下獨立評論》,指出馬英九任性妄為的決定不僅為自己帶來政治風險,也已違反憲法程序,立法院應該立即提案彈劾。
債務清償切結書範例 doc 沒想到文章在今日一早上線之後又迅速被下架,讀者紛紛反應頁面「無法存取」。黃丞儀表示文章是未經同意就被「河蟹」,只簡短告債務繼承知「高層擔心讀者會誤以為是天下立場」,並經過致函催請卻沒有下文。
▲黃丞儀在個人臉書上貼文,質疑《天下獨立評錀》是否仍維持其獨立評論的原則。(圖/翻攝自黃丞債務清理條例立法理由儀臉書)
以下引述黃債務更生協會丞儀評論全文:
立法院應即彈劾馬總統
馬英九總統任內躁進的兩岸政策,造成台灣政局動盪,率為有目共睹之事實。即便任期將屆,坊間輿論莫不擔心在最後幾個月會有出人意表的舉動。果不其然,馬總統在民意支持度低盪谷底,下屆總統大選即將展開之際,大舉突破民間對於「看守總統」的期待,宣布即將於七日出訪新加坡,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面,「鞏固兩岸交流的既有成果」。
馬總統基於個人的歷史使命,意欲完成兩岸領導人會面的破冰紀錄,這是他的政治價值選擇,可以理解。但是如同過去這幾年,論者一而再、再而三的忠告提醒,總統並非個人,而是憲政機關,一舉一動均須符合憲法的規範要求。馬總統應該記得,他在就職時,曾經依據憲法第四十八條宣誓:
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
「遵守憲法,盡忠職務」這八個字,不是說假的。「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也不是虛晃一招。請問:總統可以秘密與對岸聯繫嗎?總統可以未經任何憲政程序,就自行決定與對岸最高領導人見面嗎?這是總統的私人銀行公會債務協商委員會出遊行程嗎?
憲法寫得清清楚楚,立法院有議決「國家重要事項」之權,行政院也必須在行政院會議上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重要事項」,先行議決。雖然增修條文已經拿掉立法院不同意「重要政策」時可以決議移請行政院變更的權力,但是第六十三條規定立法院可以「議決國家重要事項」的條文,並沒有遭到凍結。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七條也明確規定了:「行政院遇有重要事項發生,或施政方針變更時,行政院院長或有關部會首長應向立法院院會提出報告,並備質詢。」這裡的報告和質詢,絕不是像現在這樣,總統已經決定好要出發了,日期也都訂好了,行政現金卡申請條件式院院長和總統府秘書長去立法院挨罵一下,虛晃一招,就可以過關。
大法官在2001年處理陳水扁政府停建核四案時,曾經透過第五二O號解釋再次肯認「針對所發生之重要事項或重要政策之改變,上開條文復課予行政院向立法院報告並備質詢之義務」。而且大法官明確指示,如果不能透過協商達成解決方案,「各有關機關應循憲法現有機制為適當之處理」,例如行政院院長自行辭職、立法院提出不信任案,若不信任案通過,行政院可以呈請總統解散國會。大法官說,這是「代議民主制度下解決重大政治衝突習見之途徑」。
中華民國總統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會面,這是1949年以來未曾有之政治變局,更是總統代表統治權所行使的高度政治行為。如果連屬於低度政治行為的通商、通航,都需要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十五條:「應經立法院決議」,那麼會引發龐大政治效應的兩岸最高領導人政治性交往,難道不屬於憲法規範層次的「國家重要事項」,因而應循憲法規定先由行政院於院會議決,再提出於立法院,尋求多數立法委員的支持,以符合民主政治的課責原理?
銀行公會前置協商申請書下載 從目前已知的情勢發展來看,總統並沒有事先將此一「重要事項」交由行政院院會討論、甚或議決(如果有,請公布會議記錄)。國會的參與決策權更是形同虛設,所有行程都訂好了,才叫行政院院長和總統府秘書長去立法院報告,簡直視中華民國立法院為橡皮圖章。這種情形在審查服貿協議時,就已經上演過一次,其結果就引發了佔領立法院的大規模公民運動。但馬總統絲毫不以為意,繼續我行我素,再次將憲法當成具文,違反「國家重要債務清償條例施行細則 事項」必須依循的憲法程序。民法債務不履行
馬總統這種恣意的政治行為,不但違反就職誓詞所言「遵守憲法,盡忠職守」,更已達到應予彈劾的程度。依據增修條文第四條,只要過半數的立法委員提議,經過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就可以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彈劾案。雖說大家對於現在的司法院大法官也不抱持任何期待,畢竟全數均為馬總統所提名。但是,彈劾案的提出本身就是一項重大的政治警訊。在彈劾案審理期間,總統應該停止受彈劾之行為,以免發生不可回復的損害。所以,目前的關鍵就在於立法院是否能夠即時提出彈劾案。
距離國會改選不到百日,國會議員是否能夠代表台灣民意,就看此刻。如果要爭取連任,立法委員應該充分反映民意,也不用聽取行政院院長的報告了,反正都是敷衍,浪費時間。立法委員應迅速提出彈劾案,以示警訊。縱然部分國會議員不打算爭取連任,台灣人民也可以在二個多月後,透過不分區的政黨票,對國民黨加以懲罰。馬總統貪圖一時快意,不只會為自己帶來極高的政治風險,成為中華民國史上第一個遭彈劾解職的總統,恐怕也將徹底毀掉他曾經擔任過黨主席的中國國民黨。這項「制裁」,不可謂不嚴厲。違背誓詞,有此下場,足昭殷鑑。
▼《天下獨立評錀》的網站已經寫明「本網站提供網路意見交流平台,專欄反應作者意見,不代表天下雜誌立場」,卻仍發生以「擔心讀者誤認為天下立場」為由擅自下架文章之事。(圖/翻攝自《天下獨立評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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