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早點閃人
2006/11/28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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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先前查案後,很久沒八點前走了。
但是今天我這篇寫完就要走了。
原因之一自然是《茶間晚報》已經資遣所有員工,
而「查ㄐㄧㄢ中心」也已暫時解散,
所以歸建回原單位的本檢察官是無事一身輕。
當然,今天沒有發現重大新事證,也是主因。
或許是我根本懶得花心思去發現重大新事證吧。
(嘴上這麼說,其實還是察覺到有人在7點42分離去)
另一項更重要的因素是,
多年來教了我最多東西的日
所以今天起每週二、四都要去捧她的場,直到最後一堂。
由於是八點二十上課,所以也勢必得早點走。
好了,來不及了,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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