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婿不教,岳之過?妻亂喬,夫之錯!
2006/06/14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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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陳水扁又在某場合講了一句「女婿不教,岳父之過」,
然後說他「尊重罷免」。
這讓我不禁噗嗤地笑了出來。
要仿三字經,如果能湊成三字三字,會比較讓人有感覺。
弄成四字四字,就遜了點。
不知是否馬永成和林錦昌走人,讓總統府少了好文膽?
那來幫陳水扁改吧!就改成「婿不教,岳之過」,如何?

不過,我倒覺得,他與其說什麼「婿不教,岳之過」,
還不如檢討「妻亂喬,夫之錯」。
如果沒有放任「妻亂喬」,婿又哪來學習對象,又哪會貪得理直氣壯?
陳水扁這句話,等於避開檢討自己對吳淑珍的放任縱容。
之前他在權力下放時,不是說「今後會約束家人不再介入民間事項」嗎?
「今後」會約束,不就等於自承「先前」曾有介入民間事項嗎?
既然如此,又為何對此全無說明,也全無檢討、認錯?

要下詔罪己的話,麻煩下完整一點,
這樣局部的講一點點,實在也太沒誠意,
連黃芳彥借住的師的太太還不如。
家林太太雖然暗幹在心裡,
至少她還會堆出笑臉和記者們哈啦些五四三,
也沒有一面堆笑臉一面又叫警察來趕人吶。
所以囉,既然說「尊重罷免」,
就麻煩叫底下那些一直在吠「奪權、政爭、沒良心」的小狗狗們快閉嘴吧?
不要老是有人白臉有人黑臉,
既要吳儂軟語裝可憐搏取同情,
又要派人在外說「泛藍意在羞辱,所以不提答辯」。
既然尊重,更應該好好提出答辯書才是。
這樣的話,也才比較像是「尊重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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