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東慶 專欄 /你是個「無情無義」的臺灣人嗎?@@@廖先生引喻失義!舉宋楚瑜興票案貪污來反証陳水扁貪得少,簡直入扁於貪污罪了!
有一部份綠營海內外的台灣人,竟然會如此「無情無義」,為了表示不肖於陳水扁一家人,@@有品台灣人應不肖扁珍一家藏錢海外不做台獨承諾,形同騙子。
並劃清界綫,主張和陳水扁切割,這些臺灣人的奴性,並不輸給武打名星成龍,只要是陳水扁仿傚前「國民黨」所做的事,不但全部都是有罪!而且更是罪重惡極!@@什麼話?台人不恥貪污藏錢的陳水扁就是奴性?有沒有錯亂?當初選扁當總統是要包庇他貪污腐敗嗎?陳水扁豈可仿效國民黨腐敗?扁兢選時有說他要貪污但比國民黨少一點?他騙票時說「清廉執政」,得票後說國民黨貪更多!是在比爛啊!
但是這些「無情無義」的臺灣人,卻無視於宋楚瑜的「與票案」,同樣的情形,宋楚瑜把捐給他的政治獻金11億元臺幣,透過他的小姨子陳碧雲女士,冒用四十餘個人頭把這11億臺幣,滙款到美國北加州,而且還買了五幢豪宅!@@@廖先生,你要知道,陳水扁說「興票案不起訴是阿扁的功勞」,這話是啥意思?宋楚瑜貪11億元藏錢海外可以不起訴是陳水扁的罪惡!台灣人寄望扁當總統能起訴貪腐的國民黨大咖,但陳水扁以庇護前期貪污犯來做自已的「功德」,就是在舖設他也要比照宋楚瑜貪污藏錢海外,要「國民黨不起訴阿扁貪污」。這不就是台灣人票選陳水扁的業報?
宋楚瑜的案子和陳水扁的案子,相似度高達99.9%,宋楚瑜有被關過一天嗎?@@陳水扁做人情給宋楚瑜「興票案不起訴是阿扁的功勞」,該關的是陳水扁!把國法當私人的禮物送給貪污枉法者。
没有!有上繳回一毛錢嗎?都没有!陳水扁的海外金額是7億6千萬元,比起宋還少了3億4千萬元,而且絕大部份的金額,己經滙回台灣,@@是嗎?不止吧!如果全部匯回台灣,又是另一回事,但事實並非如此!而且貪污就是貪污,不能沒坐牢。
在法院還没判陳水扁有罪之前,就已經被「非法」覊押了2百多天,而宋楚瑜卻連一天都没有被關過!@@@宋楚瑜沒關過是陳水扁的功勞,今天若是宋楚瑜當總統,阿扁就不必關,可惜宋並沒有當總統。
這些「無情無義」的臺灣人,就只會抨擊陳水扁,@@@台灣人選扁當總統是要他完成台獨使命不是要他和國民黨比爛,也不是要他去「興票案不起訴是阿扁的功勞」做人情當不適任的總統,有品的台灣人早該叫陳水扁下台,但台灣人太鄉愿,竟然容忍扁珍日進斗金,賣官、侵佔黨產,最後收刮一空,讓民進黨負債二億,台灣人縱容扁珍一家,台灣人太叫人瞧不起了!
對宋楚瑜卻恭敬視而不見,因為在他們的心裡,「中國人」是天朝的人民,而自已是低劣的「賤民」,把「中國人」的貪污腐敗,視為合法「蓋高尚」,@@@廖先生說中了陳水扁的痛腳,扁很自卑,所以扁不敢辦「中國人」貪污案件,扁都奴顏卑膝縱放,還高聲討人情,連、蕭敝案也不敢辦!奴才扁豈敢辦高級外省人敝案?
像連戰的子女財產加起來上百億元臺幣,蕭萬長的子女也是如此,還有馬英九特支費案,他們都没有罪嗎?@@@陳水扁認為他們無罪,扁要討好連戰,應辦敝案不辦,扁在做人情,扁是一個自卑感很重的人,見「中國人」就立正敬禮,貪污算什麼?貪的是國家的錢,做人情是扁的功勞。
如果這些「無情無義」的臺灣人,認定陳水扁有罪,而需要入監服刑的話,那宋楚瑜和連戰、蕭萬 長及馬英九,都應該先全部抓起來坐牢服刑才對,這樣才能完全符合「公義」及「公平」!@@@廖東慶先生你別顛三倒四好不好?陳水扁不辦宋楚瑜、連戰、蕭萬長、馬英九敝案而做人情縱放這些中國人,陳水扁本身就是「不公不義,出賣台灣人利益」的叛台者,陳水扁落得被中國人辦敝案是罪有應得。
但是在臺灣而言,這是「天方夜譚」!這一部份「無情無義」的臺灣人不敢去糾正這些「高級的外省人」,@@@你說的是陳水扁不敢糾正這些「高級外省人」,是陳水扁,不是你所說的台灣人。陳水扁出賣台灣人利益,做自已的「中國人」人情導致台灣沈淪,台灣人快要被中國勒令當中國人。
吳淑珍夫人被起訴的原因只有一個,就是負責收集發票,如果僅僅是如此,@@@就僅僅如此嗎?收集發票幹什麼?捐給慈善機構?
就被檢方認為是共犯結構的話,那麼馬英九在8年台北市長任內,把每個月的一半不需要發票的特支費17萬元,,轉存入夫人周美青的銀行帳户裡,8年了,一共96個月,多達2千9百20天,把國家的特支費存入私人户頭裡,而且還拿去報稅,正確的說法,這是犯罪的行為,周美青女士難道都不知道嗎?@@當時扁呂執政為什麼不辦馬英九和周美青?又是中國人比較高貴?卑微的陳水扁不敢冒犯馬英九!有一天馬英九當總統也要回報扁,不應辦扁貪污,這是扁自我感覺良好的對價關係。
8年下來每個月多17萬元,一共是1千6百32萬元,如果吳淑珍夫人只有收集發票,就被起訴,那周美青女士呢?她還經手處理了1千6百多萬元來路不明的款項,難道還比吳淑珍僅僅只有收集發票的罪還輕嗎?各位請想一想,67年了!(1945--2012)這些「高級的外省人」在臺灣,殺人放火,掠奪貪汚腐敗,通通都没罪也没事!就是因為這批外來 的中國人是以殖民統治的方式,來壓榨欺凌和羞辱,土生土長的臺灣人民!@@@@這都是陳水扁的罪惡,已經當了台灣國總統,竟然這樣自卑感到討好廖東慶先生恨得牙癢癢的「往日仇敵」,要是扁還在朝時,廖先生有膽識指責陳水扁「太討好敵人」,說不定扁不敢不辦中國人敝案。要怪廖先生的保扁群眾沒有「逼扁辦中國人敝案」,現在跳腳也是白跌腳,而廖先生遷怒無辜的台灣人更是莫名其妙。
在昔日民進黨執政的時候,財團捐給在野黨的「國民黨」的金額數字,竟然是捐給當時執政的民進黨有3倍到5倍之多,例如在捐給民進黨一千萬元臺幣的話,同樣捐給「國民黨」就有五千萬元之多!@@@別像吳淑珍那麼俗氣好不好?財團捐給民進黨不夠多所以吳淑珍要用「討債法」比一根指頭是一億,三根指頭是三億(財團都知其意),談錢是什麼意思?財團是生意人,捐多少錢是投資,都要加倍賺回去的,這就是為什麼蔡英文不接受商人大筆捐款,寧要「小額捐款」,就是要擺脫財團勒索!廖先生為何如此錢錢錢=臭錢說得像是貪污得不夠而惱羞成怒的樣子。
不覺得很奇怪嗎?在野黨竟然可以拿得比執政黨,還要多得多!難道在野黨的「國民黨」是靠恐嚇威脅的手段來募款得來的嗎!財團私人捐給阿扁的政治獻金,就被「國民黨」污穢成,這是勒索得來的「不樂之捐」,捐給馬英九等人的「高級外省人」就叫做政治獻金,這才是「樂意之捐」!@@@唉,廖先生知道扁珍弄錢的步數嗎?寫那麼一大片文字,一點看頭也沒有。
法律是「中國國民黨」制定的! ..... xxxxx.....$$$$ ...產」,卻在短短的幾年中完全消耗一空,他們對阿扁簡直是恨不得 吞吃下肚!就算沒有辨法殺了阿扁,至少也要把他關到發瘋及發狂為止!@@@廢話遲篇,餿飯要吃到何年何月何日?
阿扁的案子照這樣看起來,在臺灣已經是完全得不到「公義」和「公平」的司法審判了,@@@@因此要革命?請問叫誰去死?
因為這己經不是一般司法案子了,「中國國民黨」一開始就已經定調,用政治手段來對付陳水扁一家人,這己經儼然變成是一件「政治迫害」的案子!@@@廖先生只能號召革命,自已身先士卒,壯烈犧牲成保扁烈士,這樣或許真的可以救出阿扁,但廖先生做得到嗎?
看看馬、宋、連、蕭,這些人的案子,難道不比阿扁的案子小或輕嗎?@@扁呂當政時為什麼不辦這些人敝案?扁還以「興票案不起訴是阿扁的功勞」來表揚自已,也向宋楚瑜討人情。陳水扁瘋了嗎?那時北監還八字不見一撇,給扁吃精神科藥是八年後的事也。
卻全部安然無事!你還會想和阿扁切割嗎?@@@更要和錯亂扁切割了。怎能吞下阿扁「討好中國人以不辦中國人敝案」來當「功勞」?
還認為阿扁有罪嗎?如果你還堅持阿扁有罪的話?@@@阿扁犧牲台灣人利益,「討好中國人」,罪大惡極
那前面這四個「高級外省人」,首先就應該被判刑坐監才對@@@阿扁刻意寶貝這四個「高級外省人」,你廖先生當年也「笑納」,廖先生不也是「不公不義的台灣人」?
否則你的堅持,就會變成「別有用心」的「動機」@@@不知廖先生隱意為啥?
這樣就完全能符合筆者前面所說的,你是個「無情無義的臺灣人」!@@@縱觀廖先生文意,更肯定陳水扁是「不公不義的台灣人,圖利中國人,虐待台灣人」,這原非廖東慶先生的本意,不過(廖東慶/北美政治評論家)把評論文章寫成這樣反作用嚴重,實在少見!
http://www.taiwanus.net/news/press/2012/2012032120505712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