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英語家教 湖口一對一英語補習班 英語家教
2017/01/31 05:53
瀏覽47
迴響0
推薦0
引用0



2017-01-21對1英語家教推薦013:17

〔記者謝君臨、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日商百尺竿頭併購樂陞科技涉內線交易、證券詐欺等案,全案預計於下週偵結,近日頻繁傳喚相關人,檢察官繼約談樂陞前代理董事長李柏衡至少9次後,今再提訊樂陞董事長許金龍,並傳喚財務長謝東波出庭,許訊後還押看守所,謝則請回。據悉,檢調之所以頻頻傳喚李柏衡與謝東波,主要是因為李是樂陞前任財務長,謝則是現任,為釐清公司財務狀況,才會鎖定2人重點偵訊。檢調勘驗櫃買中心移送資料,發現樂陞3月初發行的樂陞4、樂陞6兩檔可轉換公司債,在4月閉鎖期打開後,隨著5月底百尺竿頭公開溢價兩成收購樂陞的市場消息曝光,分別在6月及7月被大量轉換成樂陞股票套利,質疑此兩檔是配給早風聞收購案可能破局的公司派及主力。檢調調查,發行總額5億元的樂陞4,從6月開始轉換,轉換率達45%,近3億元被轉換成樂陞股票;至於發行總額10億元的樂陞6,轉換率更高達9成,轉換金額逾9億元;反觀同樣在3月發行的「樂陞5」,卻1張都沒被轉換,質疑公司派及相關金主早已鎖定,因而再提訊許金龍,並約談謝東波釐清。去年5月31日,百尺竿頭宣布以每股128元公開收購樂陞3.8萬張股票,總價48.6億元,但百尺竿頭卻在8月30日以「市場各種謠言與投機行為等而導致其股價波動與後期的大幅下跌」為由,無法完成收購案交割,形同落跑,也讓本起併購案成為台灣證券史上首次公開收購成功卻付不出錢的案例。











▲「卡提諾狂新聞」在短時間內人氣飆漲。(圖/翻攝自「卡提諾狂新聞」臉書)

記者楊奇/綜合報導

社群網站「卡提諾狂新聞」每周整理「最狂新聞」特輯,幽默又緊跟時事的風格,讓該平台人氣快速飆漲,只是近來常常無法準時在禮拜六更新,讓忠實粉絲等得好苦,14日卡提諾小編更是緊急在臉書上求救,此周落入「沒梗可做」的窘境,只好請大家集思廣益,讓網友不禁笑說:「你們沒新聞最狂!」

▲卡提諾小編在臉書上緊急求救。(圖/翻攝自「卡提諾狂新聞」臉書)

卡提諾新聞標榜「夠狂,才叫新聞」,預定每個禮拜六推出「狂新聞」影片,將一周內發生的最有趣、最諷刺的新聞剪成特輯,短時間內人氣暴漲,吸引許多網友支持,只不過最近英語家教拖稿情形越來越常發生,讓粉絲等得好苦,沒想到14日當天,小編更是緊急在臉書上求救,直問網友「這禮拜有甚麼狂新聞題材嗎?」

▲卡提諾狂新聞近來常常延遲推出影片的時間。(圖/翻攝自「卡提諾狂新聞」臉書)

此求救文一出,不少粉絲反而笑倒,直說「本周卡提諾最狂新聞:卡提諾沒新聞」,不過還是有許多網友熱心提供想法,只希望能快點看到「狂新聞」更新。

Baby、黃曉明未公開婚紗照曝光!

成龍免費玩杜拜「世界最貴」超跑

鬼鬼認了「已戀愛」?

依依佩佩拍孕婦照「有6個人?」

趙芸懷孕7月坐博愛座衰遭大嬸罵

嘻小瓜媽一封信惹哭利菁

舒子晨在海灘脫光!裸體跳鋼管舞

藍瘦香菇哥結婚了!正妹女友曝光

Baby產後計畫「滿口兒子」洩母愛

館長「瞇眼肉鼻」99%撞臉愛子公主!

勇兔:新手媽媽跟大家說hi!

玖壹壹洋蔥分手!前女友刪光合照

陳喬恩裸套浴袍!腳背刺青成亮點

黃曉明帶妻兒亮相!Baby瘦到像沒生

自學英文自學英文

工商時報【陳家駿、孫欣】

金融與智慧財產權(特別是專利),早先是不相容的平行線,但隨著網路科技蓬勃發展,金融業開始大舉利用科技聯結網路和手機推出具競爭力之服務,現甚至結合數據分析、IoT物聯網、行動平台、雲端運算、區塊鏈(blockchain)與智能合約(smart contract)等時下最夯尖端技術,打造出各項FinTech服務。

基於全球競爭,金融業應亟早建學英語立制度以規畫、管理與應用其智慧財產,而智財權中排他性最強之專利,尤為戰略上首要兵家必爭布局之地。綜觀而言,FinTech相關專利基本上都圍繞在軟體或商業方法(business method)之主軸上,是金融業界進行專利布局首要需了解之議題。

以FinTech最盛且訴訟案最多的美國為例,將FinTech商業方法申請為專利首先面臨之檢驗,即該商業方法可否做為申請專利之對象(即是否為專利適格標的),因申請案中許多會被歸類為不得專利之抽象概念。2014年最高法院Alice v. CLS Bank案(下稱「Alice案」),締造出Mayo/Alice inquiry二步驟測試法(結合2012最高法院Mayo v. Prometheus案2-step法律架構)判例,作為判斷可專利適格之基架,才將長期糾葛的商業方法可專利性問題稍予底定。

該二步驟測試法,第一步判斷:檢視請求項之描述是否涉及自然法則、自然現象與抽象概念。若答案為肯定,則將再進行第二步,即檢視請求項(包括個別或結合元件)是否具發明概念,若不具備發明概念即不屬專利適格。一般而言,必須該請求項的發明概念實質上比「不得予以專利之抽象概念」本身具有更多內涵(significantly more than),才得予以專利。

在Alice案後,全美各地方法院大幅宣判不可專利之抽象概念。例如美國著名之NPE(Non-practicing Entity)Intellectual Ventures,早就蒐購許多銀行業務服務之FinTech專利,如線上銀行、網上付款、符合資安密碼方法、資料加密、入侵偵測等技術。惟其2013年向金融界開刀,就其擁有專利傾巢對多家銀行如BoA, Citibank, JPMorgan Chase, Wells Fargo及Capital One等,提告專利侵權訴訟時,若干項目均被法院以單純抽象概念為由,判為不可專利。

然而在一片打壓中,仍有不少優質專利經得起考驗,例如2014年 DDR v. Hotels.com、2016年 Enfish v. Microsoft、Rapid v. Cellzdirect、Bascom v. AT&T等案之技術仍獲肯定。吾人從美國專利訴訟案例中,可歸納出以下負面表列原則供參考。

?僅輸入資料明細,再將所衍生資訊送出,或僅以傳統方式執行電腦元件一般功能

?每個步驟僅不過是要求通用電腦執行普通電腦之功能

?純粹將簡單指令以抽象概念應用到一般電腦上或僅簡單提及電腦

?簡單描述普通之網路伺服器與附隨軟硬體,提供網頁給用戶並由電腦作簡單工作

?僅附加通用電腦組件,附帶伴隨使用電腦執行一方法或程序

?可以人外籍英文家教老師推薦工執行而不需使用電腦

反之,必須將抽象概念轉化、改良為含有發明概念才可專利,例如:藉電腦軟硬體或網路交互作用產生技術功效、以特定技術特徵與執行方式提供具體處理方案、就某項獨特問題予以克服解決、提高解決有效性功能/增進速度、有效執行(如加速搜尋時間、減少記憶需求)、改善傳統電腦軟硬體效率功能等方屬之,我國業者得以此為借鏡。(本文作者陳家駿為KPMG安侯法律事務所律師、孫欣為資深顧問)
A69B21AB84DB333D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