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開翹牌罰單申訴問題
2016/04/13 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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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被開翹牌罰單申訴問題
發問:
今天被開翹牌罰單第12條1項7款領有號牌而不依規定位置懸掛但是~我只是沒有後擋泥板~視覺看起來騰空所以會有翹翹的感覺但我並沒加裝任何架牌器及翹牌螺絲他硬是說我翹牌還拍了不少照片相信愛拍照的人都知道只要拍照(角度)用的好絕對可以拍出他想拍的你們知道他怎麼拍嗎?他給我站在車後面兩公尺把相機壓低在地板上往上拍加上我沒後檔泥~牌看起來騰空所以一定感覺會翹牌如果我申訴不過上訴的話會到交通法院之類的給高等長官檢定嗎?我想給他看實車如果他說我後來用好有照片作證我可以在現場拍"角度照片"給他看嗎?意思是我的車他說沒翹牌但那時候所拍的照片有翹牌... 顯示更多 今天被開翹牌罰單 第12條1項7款 領有號牌而不依規定位置懸掛 但是~我只是沒有後擋泥板~視覺看起來騰空所以會有翹翹的感覺 但我並沒加裝任何架牌器及翹牌螺絲 他硬是說我翹牌還拍了不少照片 相信愛拍照的人都知道只要拍照(角度)用的好絕對可以拍出他想拍的 你們知道他怎麼拍嗎?他給我站在車後面兩公尺把相機壓低在地板上往上拍加上我沒後檔泥~牌看起來騰空所以一定感覺會翹牌 如果我申訴不過上訴的話會到交通法院之類的給高等長官檢定嗎? 我想給他看實車如果他說我後來用好有照片作證我可以在現場拍"角度照片"給他看嗎? 意思是我的車他說沒翹牌但那時候所拍的照片有翹牌我就馬上拍的根翹牌一樣給他看有辦法想的跟我一樣嗎? 更新: 外加一點沒記錯的話申訴期間中不會加罰是嗎? 就是超過繳款時間 更新 2: 還有還有~我看到罰單後面說"受處分人不服第八條主管機關處罰.得於街道裁決書之翌日起二十日內.向管轄地方法院聲明異議" 是什麼意思?是指我不滿要申訴要跑到他說的那邊嗎?不能在自己到案的監理站寫申訴表嗎? 還是有其他流程? 不好意思問題很多~希望有高手可以為我解答!!
最佳解答:
你可以拍一張正常角度的照片(第1張)跟一張警察再遞上拍的角度照片(第2張)一起寄去申述 說明哪有人趴在地上在看車牌的(第2張),我的車牌再正常角度看的一清二楚(第1張),而且車子出廠時就是這樣設計的,車牌本來就是這樣掛了,又沒有變更 申述期間罰單應繳日期如果逾期不會加倍處罰的,第一次申述是監理單位跟開單單位,第二三次是監理所拿裁決書聲明異議(就是申述的意思),聲明你對第一次或第二次申述沒過有異議再申述一次 民眾接獲違規通知單(紅單)(流程圖) 1.對於違規通知單(紅單) 所載事實之認定→沒意見 接受裁罰 2.對於違規通知單(紅單) 所載事實之認定→有意見 A.已自動繳納罰鍰 (1)已結案逾20日→不得聲明異議 (2)結案20日內 a郵寄書面資料向原舉發單位陳述(申訴) a1.民眾獲知陳述(申訴)結果,對陳述(申訴)結果→服 接受裁罰 a2.民眾獲知陳述(申訴)結果,對陳述(申訴)結果→不服 接到公文書15日內向本所索取裁決書後20日內聲明異議(由本所轉送地方法院審理) 依裁定結果接受裁決 b.親辦或郵寄書面資料向本所陳述(申訴) b1.民眾獲知陳述(申訴)結果,對陳述(申訴)結果→服 接受裁罰 b2.民眾獲知陳述(申訴)結果,對陳述(申訴)結果→不服 接到公文書15日內向本所索取裁決書後20日內聲明異議(由本所轉送地方法院審理) 依裁定結果接受裁決 B.未自動繳納罰鍰 (1)郵寄書面資料向原舉發單位陳述(申訴) a1.民眾獲知陳述(申訴)結果,對陳述(申訴)結果→服 接受裁罰 a2.民眾獲知陳述(申訴)結果,對陳述(申訴)結果→不服 接到公文書15日內向本所索取裁決書後20日內聲明異議(由本所轉送地方法院審理) 依裁定結果接受裁決 (2)親辦或郵寄書面資料向本所陳述(申訴) b1.民眾獲知陳述(申訴)結果,對陳述(申訴)結果→服 接受裁罰 b2.民眾獲知陳述(申訴)結果,對陳述(申訴)結果→不服 接到公文書15日內向本所索取裁決書後20日內聲明異議(由本所轉送地方法院審理) 依裁定結果接受裁決 申述單位有兩個(1)監理單位(2)開單單位(開紅單的單位),通常監理單位會再把罰單寄到開單單位,因為開單單位是實際上就當場情形所開單告發的,所以還是要開單單位做最後判定是否取消告發
其他解答:
申訴期間是不會加倍罰額的 你的申訴流程 1.在監理站申訴....可郵寄.......... 等回覆結果......如果不滿意.....再到法院聲明異議 2.或直接到法院聲明異議|||||車輛所有人或駕駛人對被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情形有意見時, 如何申訴?對於不服裁決,如何聲明異議? (一)對被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有意見之申訴: 1. 應備文件: A. 申訴書。(以十行紙或白報紙書寫或至各監理所、站服務台索取定 式表格,免費供應)。 B.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紅單)影本。 C. 申訴內容有關資料。 2. 辦理方式: 檢具應備文件送交或郵寄車、駕籍所在地監理機關,或逕寄原舉發單 位申訴,並副知車、駕籍所在地監理機關。 (二)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書後,不服裁決內容之聲明異議: 1. 應備文件: A. 聲明異議書狀。(向法院購買司法狀祇)一式兩份。 B.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書。及違規單影本各乙份。 C. 聲明異議相關資料。(請載明異議理由及原因)。 2. 辦理方式: 檢具應備文件郵寄送交車、駕籍所在地監理機關。 (三)注意事項: 1. 申訴人須於應到案日期前寄送申訴書:聲明異議人須於接獲裁決書 後二十日內提出聲明異議狀及相關資料於各監理所〈站〉後移送管 轄地方法院處理。 2. 交通違規罰鍰之繳納,申訴人依向原舉發單位查證結果,作為裁罰 標準;聲明異議人依管轄地方法院交通法庭裁定,作為裁罰標準。 因為不知道您的違規事項,所以我提供ㄧ些條文的網站供您參考: 法規體系查詢的網站:http://202.39.131.142/weblaw.htm 故本件您應提出聲明異議,先主張並無違規之事實再主張告發單送達不合法,應可獲得平反…。 \043AC115BBE49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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