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節目【臺灣大代誌】今年4月20日還提到了,主祀王媽娘娘的臺南麻豆慈孝宮。
經查詢相關資料,此廟為一主祀王媽娘娘的道教廟宇,在臺灣屬於較罕見之神佛,當初共雕刻了50尊分靈金身,目前分靈出去的多為家神,每年農曆二月初七日王媽娘娘聖誕,各地分靈金身回祖廟謁祖朝聖,且除主祀王媽娘娘外,還配祀南海佛祖及北極玄天上帝、清水祖師、張公法主、福德正神、註生娘娘、石都元帥、飛虎將軍、王府元帥、水流公祖。
麻豆慈孝宮的建立,可回溯至民國52年(1963年)由南海佛祖秉上薦舉,並經清水殿清水祖師、北極玄天六上帝引接授徒,三年潛研,輕功武藝轁略皆精。民國57年(1968年)天上詔曰受訓,同年農曆10月考教取名;天職二十四孝武身掛文帥,民國58年(1969年)3月25日辰時奉旨雕塑金身鎮座麻豆區救世萬民。
之後,麻豆慈孝宮甫於民國68年(1979年)聖示建廟,擇定同年3月5日動土,由王媽娘娘玉駕、清水祖師、北極玄天上帝、南海佛祖以及飛虎將軍同時聖駕共齊步踏座向、5月30日午時興工籌建,廟貌巍峨莊嚴肅穆於民國70年(1981年)3月1日丑時安座大典,備受萬年香火。
可是,現在的麻豆區以前屬於臺南縣,該縣已在民國65年6月1日公告實施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麻豆慈孝宮所興建的範圍,包含目前的臺南市麻豆區井東段524、525、526、585地號等4筆土地,在此廟正式動工興建前,就已被編定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依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第3項附表1的規定,農牧用地不能擅自搭蓋宗教建築,而要依照《農業主管機關辦理農業用地變更審查作業要點》的規定,辦理農業用地變更使用,經過當時臺南縣政府農業、地政、民政單位的審查許可才行。
慈孝宮的建物本身,也要經過當時臺南縣政府建管單位核發建造及使用執照,才能建造及使用。
若當時沒有經過上述的許可就建廟而被查到,民國99年(2010年)12月25日以前是由臺南縣政府農業單位審認現況不符合農業使用後,移請該府地政單位依照《區域計畫法》第21條及該府當時訂定的裁罰基準裁罰並命令限期恢復土地容許使用,若在民國99年(2010年)12月25日以後至今,則是由臺南市政府農業局農地管理工程科審認農地違規後,移請該府地政局地用科依據《區域計畫法》第21條、《臺南市政府辦理違反區域計畫法案件裁罰基準》相關規定,處罰鍰並命令限期恢復土地容許使用。
此外,就在此廟建成並舉行完安座大典的35年後,所包含的土地再被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依據《地質法》第5條第1項、《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第2條第2款及第13條第1項規定,以105年12月29日經地字第10504606520號公告,劃入「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G0006嘉南平原)」的範圍。
綜上所述,麻豆慈孝宮除了有土地使用合法性的爭議外,其管理委員會還要隨時注意地下水補注水質的保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