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種逾40年榕樹被砍…彰化小吃攤移位爆砍樹疑雲 員農喊冤:有圖有真相〉報導,國立員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以下簡稱員林農工)通學步道有兩棵榕樹,因學校整理步道鋪面被移除,種植者及他們的朋友展開護樹行動,向立法委員陳素月陳情但無效,種樹阿伯的家人在臉書PO文告知網友,因樹木被砍失去遮蔭很熱,已遷移小吃攤,引起熱烈迴響;員林農工喊冤表示,依規定通學步道應暢通無礙,榕樹已移植到校內實習牧場。
本案案發地點,經查位於彰化縣員林市豐年段101地號土地北側,鄰近員水路二段(Google街景圖道路名稱為彰78鄉道),該筆土地係屬所有權人為中華民國、管理者為員林農工的《員林都市計畫》學校用地。
雖說國立員林農工高級職業學校(以下簡稱員林農工)上頭還有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這個目的事業主管單位,而依據《市區道路管理條例》、《彰化縣市區道路管理規則》、《彰化縣樹木保育自治條例》規定,員林市都市計畫內人行道上的非珍貴樹木或受保護樹木由員林市公所管,但因為本案人行道是在員林農工所管土地的範圍內,基於屬地主義,其維護管理、砍伐、移植(除)均由員林農工行政單位決定。
從新聞報導提供的照片看,員林農工校門兩側滿佈不透氣(水)磚的通學步道,對於榕樹這樣的淺根樹種而言是不良的棲地環境,把樹種在這種地方,容易有褐根病、靈芝根基腐病等喬木根部真菌病害,或者根部感染腐朽菌的問題產生,屆時嚴重的話會導致樹木傾斜甚至倒伏,另外榕樹的根部也可能會為了生存而要衝破人行道的不透氣(水)磚鋪面,兩種狀況都會危害公共安全,倒是後來校方將本案兩株榕樹移植到的實習牧場,從新聞照片看反而是比較好的棲地環境。
決定一棵樹木的去留,我認為不能像本案種樹人及部分民眾、民間社團、網友那樣光從人的角度去看,也要從樹木本身生長的角度去看,本案樹木原先種在員林農工校門旁人行道,除了違反通學步道不能有障礙物的規定外,對樹木來說也是不好的生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