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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功課亂指控的陳椒華
2024/02/01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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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椒華控台糖涉嫌圖利財團 台中東大開發案全用公有地】報導指出,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陳椒華指控說,位於臺中大肚山東麓、西屯路上端的32公頃農地森林,預計開發為臺中東大科技產業園區,大面積毀碳匯換汙染的開發,不僅將增加已經超載的空汙問題,還會惡化基地東側易淹水地區的問題,再加上29.38公頃的開發基地,竟然全數為公有地,地主涉嫌圖利財團。

陳椒華這回還是一樣,不做功課胡亂指控!

首先,陳椒華沒有交代臺中東大科技產業園區預定地所包含的地段地號,就說預定地是公有土地、農業用地、森林、淹水潛勢區,另外也缺乏樹木保育相關的法治觀念,而綜合我在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的【國土規劃地理資訊圖臺】、國土測繪中心的【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上的查詢,那一帶屬於【臺中港特定區計畫】保護區土地,也是24小時內連續下650mm就會淹水的地方,但那裡都是私有土地。

都市計畫保護區土地要做科學園區這種非農業用途,依照現行法令是要遵守【農業發展條例】第10條、【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審查作業要點】等規定,向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和地政局,以及科學園區的目的事業主管單位申請農業用地變更使用,然後再依照【農業發展條例】第12條、【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繳交回饋金。

除此之外,陳椒華忽略掉一點,就是那一帶也是山坡地的範圍,故要整地開發成為科學園區之用途,還要依照【水土保持法】第12條、第14條之1及【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規定,向臺中市政府水利局申請水土保持計畫許可,通過取得核定函、開工報告之後,再依照【水土保持技術規範】整地施工。

至於說破壞當地的森林,經我查詢,當地並非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東勢分署所轄管的國有林班地或林業試驗所轄管之試驗林,也非國有林事業區的範圍、依【區域計畫法】劃定之森林區,而只是土地現況看起來像樹林。

這樣一來,如果沒有經過臺中市政府農業局依照【森林法】、【森林以外之樹木普查方法及受保護樹木認定標準】或【臺中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的規定做受保護樹木的列管,那麼土地上的樹木,很遺憾,就是地主或管理機關有需要時想砍便能砍,誰都擋不住,陳椒華沒有去了解嗎?不知道嗎?

陳椒華身為一名立法委員,指控別人土地違規或土地不當開發利用,應該要先做好功課,先確認好系爭土地的坐標、地址或地段地號、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所有權人(是中華民國,還是特定縣市、鄉鎮市,或者是ㄧ般民眾),再確認好系爭土地是屬於哪幾種環境敏感地區、災害潛勢狀況,再查好相對應的法令,並檢視這些法令有無不足或過時之處,再進行提案修正。

但很遺憾,陳椒華身為一名立法委員,對於土地正義所做的,卻單純只是跟一般民眾或環保團體沒兩樣的個案舉報,這樣別說是政治家,她根本就是個不稱職、不適任的立法委員,還不如去當社運人士或環團成員來得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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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安心
2024/02/01 19:35
這是綠腦袋的慣常操弄抹黑,反正先噴再說,查證嚴不嚴謹不重要,仗著民代身份,噴錯了絕大部份都沒事,就算被告也難告的成,所以抹黑代價太低了!對於沒有道德底線的政治掮客而言,是最好的工具,所以數十年來一直用丟泥巴、烏賊戰玩弄政治,而且屢屢遂其所願,甚至奪得政權上位,因此樂此不疲。
陳椒華從開始擔任立法委員到她卸任為止,十之八九都針對中國國民黨執政縣市在舉報,綠營執政縣市的,她幾乎視而不見。 天蠍浪子2024/02/01 22:39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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