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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非農用,就不作繭自縛?
2023/06/06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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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社論/擴大雜糧耕種 恐作繭自縛】主張,臺灣耕地面積小、雜糧生產成本高、目前尚未發生糧食危機,因此儘管糧食自給率低,也仍不應擴大耕地種植雜糧的面積,而要做有效的利用。

考量經濟日報先前鼓吹農地改做非農用的社論【釋出農地 活絡經濟】,我倒要反問經濟日報的社論主筆:現在的那些農地違規使用(如違建、違章工廠、堆置砂石磚瓦或營建剩餘土石方等)、農地變更作非農業使用的情況,就是有效利用,而不是作繭自縛囉?貴報要不要去呼籲監察院、環團、部分民代等,不要再去追蹤各縣市政府農地違規案件的辦理情形呢?

我還是覺得,既然現在從執政、占立法院多數的民進黨,還有側翼、親綠媒體有心讓兩岸關係劍拔弩張、有心挑起兩岸戰爭,民間也有許多人支持這樣做,那就不能不充分考量戰爭發生之後,國際農產(包括糧食作物在內)運銷成本的提升甚至是通路阻斷的風險,或者往後臺灣主要仰賴進口糧食的國家地區,因國內外政治因素而不再對臺灣進口糧食的風險。

再說耕地,其實【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有具體明確的定義,那就是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及森林區之農牧用地,但以我實際的觀察,都市計畫農業區算是另外一類常有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如做為臺灣農作物主產區的彰化縣,【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和【高速公路員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範圍內,就有很多有種植作物的農業區土地。

當然,臺灣目前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及森林區之農牧用地,即便加上依【都市計畫法】劃定之都市計畫業區土地,加起來也仍不到臺灣土地總面積的一半,而且在這當中,現況又有幾乎一半是蓋了建物或鋪設了水泥、停放車輛機具、堆置土石方或廢棄物等,而未種植農作物。

依我之見,基於有備無患、居安思危,以及維護土地使用管制法令之法益,現況屬於農地違規使用的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及森林區之農牧用地,或者都市計畫農業區土地,均應令其移除非農業使用之地上物後,至少設法輔導人家自行或租給有意願耕作之農民,轉作臺灣比較擅長的糧食作物-梗稻。

至於黃豆、小麥、玉米等戰略性作物,其中小麥的種植目前仍明顯集中在金門縣的都市計畫農業區等農地,至於黃豆、玉米目前則在臺灣本島相對較為普及,儘管產量沒有梗稻多,但也都仍應基於適地適種的考量,綜合地形、氣候、土質、地理位置、灌溉水源等多種因素的考量下,儘量去擴大種植面積。

反之認真說起來,相較於推動農地農用、擴大雜糧種植面積,我倒認為為了選舉、為了消化預算而遍地開花的蚊子館、蚊子設施,搞出很多後續沒有在用的閒置空間,才是真正浪費土地資源、作繭自縛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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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blackjack
2023/06/06 21:29

其實有個說不出來的秘密,台灣因為節水無能,工業優先,所以只要缺水,農業就必須常態性休耕,必須優先給台積電這些吃電怪獸

農業一向被工業思維瞧不起,真的毫不意外

有部分是對糧食危機無感的緣故。 天蠍浪子2023/06/06 22:10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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