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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有農業區,沒有社區農園用地
2023/02/01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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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士林區天母SOGO旁邊有一處德行繽紛農園,引起了新聞媒體寫深度報導【直擊天母SOGO旁「最貴菜園」 40坪小田滿足都市人的農耕夢】來介紹,並順帶提及另外兩個臺北市都市農耕的地方:歡喜菜園、幸福農場。

經我查詢,德行繽紛農園坐落在臺北市士林區蘭雅段二小段588地號土地,該筆土地係屬【臺北市都市計畫】公園用地,目前是直轄市市有地,所有權人為臺北市,管理機關是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管理處,故在實務上,該筆土地開發利用的合法性或違規與否的認定,取決於該處的正式函文。

而歡喜菜園所位於的臺北市中正區詔安街260巷,南北兩側都是【臺北市都市計畫】第三種住宅區土地,幸福農場所位於的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362巷16弄,東西兩側也一樣都是【臺北市都市計畫】第三種住宅區土地。

對照【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0款、【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第4款關於農業用地的定義,德行繽紛農園、歡喜菜園、幸福農場的土地均非農業用地之範疇,為此,【直擊天母SOGO旁「最貴菜園」 40坪小田滿足都市人的農耕夢】訪問了都市農耕網社群參與者劉哲瑋,他指出都市理面的土地使用分區,沒有社區農園類別。

但精確點說,應該是【臺北市都市計畫】所劃定的土地使用分區之中,沒有社區農園用地這類,不過像是德行繽紛農園往西邊過去一段距離,有一大片由洲美快速道路、洲美街、洲美街184巷、洲美街196巷、承德路六段449巷(五分產業道路)、承德路六段等道路圍成,中間有五分港溪穿過的土地,是【臺北市都市計畫】農業區土地,外側則充滿著第三種住宅區、第三之二種住宅區或商業區土地。

依照【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0款、【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第4款規定,【臺北市都市計畫】農業區的土地就是農業用地,且【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4條第17款也規定,農業區是為保持農業生產而劃定之分區,而像這樣的農業區土地,在臺北市除士林區以外,北投、內湖、南港、文山等市轄區也都有,而周邊也同樣與住宅區或商業區為鄰。

依照【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2款規定,社區農園的耕作也是一種農業使用行為,因此依法並非一定要在社區農園用地才可以做,鄰近住宅區或商業區的農業區土地也可以做,若【臺北市都市計畫】或其他的都市計畫要劃定社區農園用地,依法是由縣市政府都市計畫單位透過通盤檢討的途徑為之。

只是,我認為若為了打造社區農園,而要刻意選擇鄰近住宅區、商業區甚或工業區的農地來做,那也就要特別留意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問題,否則還是對農作物的生長不利,採收下來的農作物品質也還是不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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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blackjack
2023/02/01 21:48

現在有所謂溫室滴灌,甚至外國已經有都市內部就可以栽種,照明用LED,還有一些頂樓農用,不曉得算步算農業使用的農地

其實嚴格講,要完全符合農業使用,除了整筆土地都要有種植農作物的事實外,還有一個要件,就是所種植的農作物,種植者要有能證明有在銷售、販賣的發票單據。 天蠍浪子2023/02/02 22:25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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