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將房屋無償借與親友供住家使用,請記得辦理公證!
2013/10/26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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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個人將房屋借與親友供住家使用,如係無償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將財產借予他人使用,除經
高雄國稅局再次提醒, 個人將房屋借與他人供住家使用,有關無償之認定,係以依公證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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