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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取豪奪還要幾趴?都是政府瀆職惹的禍!
2012/10/17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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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教師會理事長劉亞平透過「總統信箱」陳情,希望總統馬英九可以管管比十八趴更加不公不義的軍公教退休領雙薪問題。

 

 

校長、老師退休後可月領高薪,已經夠讓人羨慕,前往私校兼職,月領雙薪,一個月收入高達六位數!還有公立學校教授退休後到中國,月領兩國薪水,政府高官退休後到企業擔任顧問,收入比退休前更驚人。

 

 

據立委蕭景田辦公室的統計,截至今年七月為止,退休公務員轉任私立大專院校擔任教職者共有一千三百五十一人。蕭景田說,這些人在領取公家月退俸之後,又在私校領第二份薪水,但政府每年補助私校上百億,每間私校每年都接受政府數千萬到數億不等的補助,形同第二次從納稅人的口袋拿錢給這些退休公教人員。

 

 

這其中,教官進入校園與退休教官轉任更值得檢討,因為這是戒嚴時代的產物!

 

 

立委林淑芬在立法院質詢時,質疑支領月退俸的44萬名退休公務員,為什麼還可以領取1.5個月的年終慰問金,而且適用的法源竟然是比行政命令位階更低的「注意事項」,還要年耗預算220億。

 

 

看到這些一件又一件的泯滅良知、不公不義的事情爆發,而且政府聽到人民、立委的不平之鳴之後,還裝聾作啞,裝瘋賣傻,互踢皮球,互推責任,原來是「龜頭龜內肉」,一旦這些特權的禮遇被削掉之後,也會影響這些政務官的權益,因此遇到社會質疑,只好支吾其詞,故作無辜!

 

 

退休軍公教,不只變相支領年終獎金,還轉任其他工作,佔據年輕一代的機會,相對於現在失業率居高不下,連勞工賴以度晚年的勞保年金都因基金面臨破產,要七折八扣,而且不見得領得到,一國兩制,不就人比人氣死人!

 

 

退休軍公教的特權待遇,不是因為來自對於國家、社會特別有貢獻,而是因為歷史的因素造成,在三、四十年前台灣經濟落後,軍公教待遇微薄,為了保障其退休生活,政府訂定出類似十八趴的優惠利息與其他禮遇,當時順理成章,合乎常情常理。

 

 

但是時移境遷之後,不只現在利息降到谷底,勞工不只失業率高,起薪變低,而且也沒像公務員一樣經常固定加薪〈涉及退休給付〉,勞工還規定加保上限,在兩相對照之下,勞工自然有相對剝奪感,不是這些軍公教貪婪,而是政府怠於行使職務,未適時將軍公教退休禮遇法規配合環境做一個合理調整,因循苟且,除了因為政府官員同蒙其利,還有選舉鐵票的顧慮,經年累月製造出一群肥貓,一個不知民間疾苦,好官自我為之的荒謬現象,讓人不平之氣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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