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一再造假 台灣如何「真創新」
2017/03/07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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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自 張俊彥∕中研院、美國國家工程院院/聯合報 - 論文一再造假 台灣如何「真創新」(2017/03/06):
台灣要「真創新」有很多問題:第一、「誠信」。第二、升等和獎勵有問題:很多的「假創新」就通過了,「真創新」很少。我想從台大論文捏造事件有關共同作者的爭論講起;而我想以日本理化研究所的小保方晴子的STAP「萬能幹細胞事件」為例,闡述如下:第一、晴子已經被調查清楚後撤消其在「自然」(Nature)的論文,而「理研」已將她撤職並被早稻田大學撤消其博士學位。
第二、主要查明其共同作者有無參與作假、包括第二名作者若山照彥以及哈佛大學教授C.A.Vacanti等。結果都清楚了。晴子聰明、美麗、又好個性,所以大師都願意指導她。她有很多很好的論文著作。學術是「獨立自主的」,但有老師樂意指導她。都是「獨立事件」。日本人曾希望她成為日本的第一位女諾貝爾獎呢。結論是:共同作者不應以不實的臆測加以牽連。再強調:是「獨立事件」!第三、國人常有「見不得人家好」的習慣。希望不要這樣啦。第四、台大事件的審查委會都是台大以外的,大家大可釋疑。否則我擔心台灣的學術界會因此因為喪失「公正」、「獨立性」、「合作機制」而走下坡!當然「獨立創新」的也是有的。第五、不以「營利」或「權位」為目的,公平的「價值」自然來臨。國家的「創新力」來自「誠信」和「創新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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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自 阮麗蓉∕中研院基因體研究中心研究/聯合報 - 同領域系列造假 共同作者有重責(2017/0307):
張俊彥院士六日於民意論壇評論台大論文造假案,提出四點看法,筆者針對這四點回應。第一、張院士將台大造假案與日本小保方晴子幹細胞造假事件並論,筆者認為有失偏頗。小保方的論文是偶發事件,台大郭明良教授一案,是橫跨十幾年的系列論文造假案。小保方的實驗需要被重複,才知是否造假。郭明良的眾多論文,幾乎都是同一篇論文中,相同圖片重複使用代表不同蛋白質。不需要被重複實驗,即可被判定造假。第二、張院士結論共同作者不應以不實的臆測加以牽連,並再強調是「獨立事件」。筆者認為,這一點亦不適用於台大案。如第一點所述,台大一案,幾位核心共同作者包括台大校長,掛名多篇造假論文多年。台大案共同作者,不應視為獨立事件。更值得關注的是,台大案並非跨領域研究,不是物理跨生物,或神經研究跨癌症研究,而是同領域之癌症研究。共同作者的責任,不應以跨領域角度評估。第三、張院士提到:國人常有「見不得人家好」的習慣,希望不要這樣。筆者認為,目前無任何證據,說明這一點與台大造假案的社會評論相關。第四、張院士說明「台大事件的審查委會都是台大以外的,大家大可釋疑。」筆者認為,台大或現於教育部及科技部的調查委員會,都應公布調查委員依何原則迴避利益衝突。或為取得公信,更可考慮公布調查委員名單,供大眾審視。社會大眾無法僅憑張院士的「保證」而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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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阮院士仗義投書,替小老百姓發口怨氣。
台灣教育界充斥一堆這種像李遠哲、詹啟賢、張俊彥、楊泮池的大老,仗著學生多,關係好,做一堆像幫派圍事狗屁倒灶偷搶拐騙無廉無恥之事,人前面不改色大談禮義廉恥,誠信創新。這些台灣精英的代表,讓我們身為台灣人而恥為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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