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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之书
2019/11/20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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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加

 

初读博尔赫斯,是我在上大学的时候;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正值“文革”后西方文学艺术译介的第一个高峰期。我读到的这本《博尔赫斯短篇小说集》应该是第一个中译本,一九八三年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列为当时颇具影响力的《外国文艺丛书》中的一种。封面为黄色主色调的边框设计,上部绿色衬底,白字书名;下部是四个黑圆圈相切的抽象几何图形。总之,这种封面设计给人一种呆板感。印象中,这本书是一个朋友推介(借)给我的,看完之后,阴差阳错就留在了我手上,直到现在还存放在我的书柜里,成为我的藏书中值得珍爱的一本(尽管书页都已经发黄发脆),也是我后来的阅读生涯中重读率最高的作品之一种。

我初读博尔赫斯的年月,这位大作家还在世,但他的大名也只是初为国人知晓(我们的人文视界和步履在世界上始终是最窄最慢之中的那一隅,到现在也没有多大改观)。他受到现如今这般广泛的喜爱,在我国还是晚近之事。然而,初读博尔赫斯留给我的强烈震撼至今余波未平,以至后来不断地回溯重温;每次重温,又都会获得新的感受,这正像他在《谈诗》一文中所说的,“昨天的人已不是今天的人,今天的人也不同于明天的人。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变化着,可以肯定的是,我们每读一遍某本书,每回忆一遍这次重读,都会产生新意。书就是赫拉克利特所说的那条不断改变着的河流。”他给我的总体印象就是,博学、睿智、神奇,超凡。他是独一无二的,可以说他是世界现代文学史上产生的一个奇迹。他是不可重复的;如果说卡夫卡还可以被人模仿,博尔赫斯却绝对无法模仿,因为你不具备他的广博学识;即使你有了他的学问,你也不具备他那种思维方式和情感体验。

不过我在这里想要说的,是我从博尔赫斯这里获得的最深切的一个教益;一个最初的,也是至今萦绕在我心头的感受,就是他对书的形象的塑造和定位。在博尔赫斯之前,书在人类社会中已经存在了几千年,书的面目似乎并无多大改变(我指的是它的精神形态,而并非物质外貌);博尔赫斯出现后,书的形象便大不相同了,他给书重新塑造了一个形象,给它重新指定了一个位置;书像是经过了一个轮回,以全新的面貌诞生于世。人类从前所有的书都合成为一本书,我们可以称之为“博尔赫斯之书”。他改变了我对书的认知;给我输入了对于书的全新观念和视角。

就是这样,一谈起博尔赫斯,就不能不谈到书;他与书的联系,比以往任何一位作家都要紧密,都要不可分割。他与书是一体的;他就是书的代名词。这不仅仅在于他是一位作家,写书自然是他的天职;更在于他是一位读者,一位伟大的读者。对于博尔赫斯来讲,他自认为首先是一位读者,然后才谈得上写作。他把读者看得很重要;他认为“文学的美需要读者和作品之间的结合才得以存在的。”换言之,没有读者就不存在文学(书)这种东西。他还一再强调,“我可以把自己说成是一个讲究享乐的读者。”“我读书,是因为书给了我美的激情。”在书中他发现了美,因为文学的语言是美的;文字即是美的体现。他说;“当读者遇到书、发现书时,就有了诗。”他还说:“读者打开一本书时,美就有了;犹如这部作品诞生时所感受到的那种美。”这就是说,读书本身就是一种富于诗性的创造活动;可见他对读书的体验不同于常人;因而,他读出了品位,读出了思想,读出了境界——他享受到了书的美。很少有人像他这样对阅读怀着中毒般的痴迷。在演讲《谈〈神曲〉》中,他讲述了他对《神曲》的阅读过程和体验。他说他是在去图书馆上班途中,“乘坐在孤寂中慢腾腾地行驶着的有轨电车”上,读完了三卷本的《神曲》。他最先读的是英、意对照版,从而学会了意大利语;后来又读了其他版本,如西班牙语版。“我遇到什么版本就读什么版本……我将《神曲》读了好多遍。”以至很多段落他都能背诵下来。不仅如此,他对各种不同的版本也都深有研究(对书的版本研究是他的一大爱好);甚而“对这部多版本的书所做的评论和解释也使我喜欢。”他这一经历给我烙下不灭印象,让我不停地怀想。它展示给我的是一个孜孜不倦、纵情投入的读者形象;让人会不禁发问:“这样一个读者,他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呢?”无疑,阅读就是他生活的全部,是生活本身;或者说,他为读书而生。用他自己的话说,他的一生“与其说是致力于生活不如说是致力于阅读的一生”。这使我想到了伍尔夫那句名言:“生命的意义就在于持续不断地阅读。”不过我觉得博尔赫斯所做的比这还要纯粹得多,几乎可以说登峰造极。因此,另一个形象更能说明问题,这就是他的小说《一个密秘的奇迹》中,克莱门蒂农图书馆管理员的形象。这一人物形象是小说主人公拉迪克的梦中人。在他被纳粹枪绝的前一天晚上,“他梦见自己躲藏在克莱门蒂农图书馆的大厅里。一个戴墨镜的图书馆员问他:‘你找什么?’拉迪克回答他说:‘我找上帝。’图书馆员对他说:‘上帝是在克莱门蒂农图书馆的四十万卷藏书之中的一卷之中的一页之中的一个字母中。我的父母和我的父母的父母都曾寻找过他。我自己也因为寻找他而变成了瞎子。’他摘掉眼镜,拉迪克看到他的眼睛已经死去。”这短短的一段描写带给我的震撼令我终生难忘。这位图书馆理员的形象,很明显就是博尔赫斯自己的化身。一个人读书能把眼睛读瞎,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生命动力?尽管我们知道,博尔赫斯的最终失明跟他的家族遗传有关,但也不能说跟他长年阅读过度用眼没有关系。一个嗜书如命的人,最终却为此失明,这跟贝多芬最终失聪何其相似,本身就包含着某种深刻的隐喻。读书在他,已远远超越了我们一般人所认为的是种爱好或生活情趣,而进升为一种信仰;是对上帝的寻找;是内在自我的修炼和拯救。从这一角度来看,说他是一位伟大读者,丝毫不为过。

他的伟大还在于他的阅读范围的深广;其广博程度可谓世间罕有,就连那些世界知名、成就卓著的作家、学者都鲜能与之相比。他的广博不仅体现在学科门类上(文、史、哲、百科无所不包),更体现在阅读的数量上。他似乎读遍了世上所有的书,无论是那些传世经典,还是名不见经传之作都在他涉猎之中。更令人惊叹是他的记忆力,似乎凡是他读过的书,他都能随口摘引出其中的观点和词句,有的甚至可以说出在书的某某页上;给人感觉,他的头脑本身就是一座藏书丰厚的图书馆,可以信手拈来,广征博引。然而,他并不仅仅是一台大容量智能文本存储器。他的阅读是创造性的。他对他读过的每一本书,都有他自己的独到见解,并对其优劣做出个人评价;他不苟同于史上已有的定评。对传世经典是如此,对那些史上无名之作更是如此;两者他一视同仁。或者可以说,他有他自己的经典。我觉得,他特别善于从那些名不见经传的作品中发掘价值和意义;他阅读范围的深广和独到的眼光也体现在这一方面,从而,他创造了他自己的经典。有谁知道雷昂·勃罗依、米勒·鲁伯逊吗?包斯威尔、克维多、萨勒日、德·昆西又有几个人知道?史文朋、珀西又是谁?然而,博尔赫斯的经典就是由这一连串的不为世人熟知的名字构成的。他就像一位身处天远地偏之所的掏金者,从这些埋没在历史尘埃之下的金矿中掏洗着自己的珍宝,使之重放光华。他有一个著名的观点,经典是由后来的读者们创造的,正如波德莱尔创造了爱伦·坡;博尔赫斯创造了属于他一个人的经典,并由于他独特的创造性阅读,演变成为世界的经典。

他的创造性阅读,就体现在他书写的文本中。他的文本主要有三种形式:散文、诗歌和小说。我认为,博尔赫斯之所以是博尔赫斯,就在于他的小说;他的小说的根本来源就在于他所读的那些书。可以这样说,博尔赫斯是绝无仅有的一位将社会现实完全摈弃在小说之外,且获得巨大成功的小说家。他为小说艺术提供了又一种可能性;是对“现实反映论”的一个有力批驳,就像他在小说《议会》中借主人公之口所说的,“我对现实主义的手法没有信心(要是真有这种手法的话,那么这是一个最最矫揉造作的流派了)。”他继卡夫卡之后,再次明白无误地教导我们“小说还可以这样写”。不过我在这里不想探讨如何写小说的问题;我想说的是小说和书的关系。这在博尔赫斯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可以说,还没有哪一位小说家,其作品与书联系如此紧密。他是一位用别人的书,写自己的书的作家。在他的小说中,充满了他的阅读印迹;像《圣经》、《古兰经》、《一千零一夜》、《堂吉诃德》等令他喜爱的经典反复出现在他的小说中;不断的摘引其中的典故和名句。他的小说中人物也都浸润着书香,不是作家、诗人就是哲学家,要不就是饱读经书的神学家、教士或巫师、祭司之类;就连布宜诺斯艾利斯街头那些动不动就拼刀子的加乌乔莽汉,手边也时常带着书。书店、图书馆、出版社时常是小说的背景;书是其环境、情节中必可少的一部分。小说《议会》中,必须有书;“议会如果没有一批参考用的藏书就办不成;”于是,各种地图集和好几套昂贵的大百科全书便订购回来。“我记得我是怎样满怀敬意地抚摸着一部中国百科全书的柔滑得好似丝绸那样的篇页;它那工整地用毛笔书写的字,在我看来要比豹子身上的斑点还要神秘。”在他的最著名的代表作《交叉小径的花园》中,所谓“交叉小径的花园”就是一部小说,是小说中主人公“我”的一位(中国)祖先崔朋创作的一部神秘而又混乱的小说;因此,小说的中心形象就是一部书。像这样一些例子在博尔赫斯的小说中比比皆是。还有一篇小说《〈吉诃德〉的作者彼埃尔·梅纳德》更有意思,内容就是描写一位二十纪的作家彼矣尔·梅纳德如何写出名作《堂吉诃德》的荒诞故事。“他并不想写出另一个吉诃德——这是很容易做到的——而是就写出吉诃德。但他的目标从来不是机械地临摹原型,也不是加以照抄,这是无须说明的。他的可敬的雄心壮志就是写出一些篇章,与米格尔·德·塞万提斯的——逐字逐句——完全相符。”这又是一种典型的博尔赫斯小说,以书写别人的书写为小说的主题核心。

在有的小说中,书的形象则呈现出千变万化的形态,以致被神圣化,比如《巴别图书馆》就是一例。在这篇小说中,作者把这座图书馆称之为宇宙(或宇宙就是一座图书馆);这座图书馆像梦中的迷宫一样,是无限的。“图书馆是一个球体,其完整的中心是一个任意的六面体,其周围则无可企及。”在这个书的宇宙中,充满无数迷宫般的书,书中的字母和语言全都混乱不堪无法解读。有的人试图澄清其间的奥秘;有的人试图将它们消灭,但同样的都属徒劳。“这个图书馆的存在是永恒的。人,这个不完整的图书馆员,可能是偶尔造成的,也可能是恶作剧的造物主造成的。而宇宙,以其内涵精美的书架,谜一般书籍,只可能是一个神的产物。”“人类——这唯一的种族——正在自行消灭,而这个图书馆却会继续存在下去:光亮,孤单,无限,一动不动,装满着宝贵的书籍,既无用,也不朽,保守着秘密。”虽然面对这样一座图书馆,人显出极度的渺小,但也表现出人的精神坚毅的恒定性。作者借小说主人公“我”之口说出这样令人感动的话:“在某个六面体的某个书架上(人们都这样认为),一定存在着一本书,它是其他所有一切书的完整缩本或概要。有一个图书馆员看见过它,说它是一个神的类似物。……许多人到处流浪去寻找它。他们徒然地向各种不同的方向走了一个世纪。……我就是在这样的冒险中浪费和消磨了我的岁月。我认为,宇宙的某个书架上,未必见得有一本完全的书。我祈求我不认识的神,让一个人——即使只有一个人,花上几千年——来把它翻阅一下,读它一下吧。如果荣誉、知识和幸福轮不到我,那就归别人吧。但愿天堂存在,尽管我身在地狱。但愿我被蔑视,被消灭,然而你的庞大的图书馆要在一瞬间,在一个人的身上得到证明。……我的寂寞,由于有了这样美好的希望,竟然变成了快乐。”博尔赫斯使书带有了神性:书是神圣的存在物;书就是上帝本身。这令我想到了不停地滚巨石上山的西西弗斯;滚石本身不重要,而在于不停地滚,幸福就在于对这巨石的不停的滚动中。

在博尔赫斯眼里,神是怀有书写癖的;他不仅书写《圣经》和《古兰经》,自然本身就孕含了他写下的文字;他是为那些有慧眼、能解读其奥义的人写下的,凡是成功领悟了神意的人便会获得无穷的威力,无所不能。加奥洛姆金字塔神庙的祭司济纳庚就从跟他关押在一起的监狱那一边的豹子身上,读到了神的文字(《神写下的文字》)。“我只要把它高声说出来,就能够使它成为全能。我只要把它说出来,就能够摧毁这座石砌的监狱……让我回复青春,让我永生不死,重建金字塔神庙,重建帝国,就将统治莫克特苏马所统治的土地。但我知道,我决不会说出这些话,因为我已经不再是济纳庚了。”也就是说他已被神所选中,他已经得到了他想得到的一切。语言文字已使他脱胎换骨,获得了超越和升华。在小说《一个秘密的奇迹》中,不知名的犹太作家哈罗米尔·拉迪克在被纳粹枪绝前,唯一的渴望就是想把自己写作多年但仍未完成的剧作《敌人们》写完。“他想,这部剧作还缺两幕,而他就要死了。于是他在黑暗中向上帝祈祷:‘如果我是以某种方式存在的,如果我并不是你的一个重复或者一个错误,那么就让我作为《敌人们》的作者而存在吧。为了完成这部戏剧(它既可以作为我的证明,也可以作为你的证明),我还需要一年的时间。……请你赐给我这些时日吧!”上帝允诺了他的请求。就在纳粹的行刑队冲他举起枪,上士的胳膊举到半空中那一瞬,上帝的诺言启动了。“上帝为他创造了一个秘密的奇迹:让德国人的子弹在指定的钟点把他杀死,然而在他的头脑中,却在下达命令到实现命令之间,经过一年的时间。”除了记忆,他没有别的文稿。于是他在脑子里一遍遍书写着,反复修改着,“任何情况都不能使他厌烦。他删除,他压缩,他扩充;有的时候,他又采用原来的手稿。……他的戏剧完成了。……行刑队的方阵开了排枪,把他打倒。”  无疑,拉迪克是强大的,就像济纳庚一样强大;他是一个胜利者;他被毁灭了,却没有被打败。他对书写的执着精神始终在鼓舞着,激励着我。然而,“他的工作既不是为了后世,也不是为了上帝;因为上帝的文学趣味他知之甚少。”他仅仅沉醉于文字之美本身。

还有一个博尔赫斯所创造的书的形象必须提及,否刚他的书的形象就会不完整,那就是他的“沙之书”。在小说《沙之书》中,主人公“我”得到一本具有魔力的书,“这本书叫做沙之书,因为不论是书还是沙子,都没有开始或结束。”或者说,这本书的书页像沙子一样是流动不停的。当你翻开一页时,再合上后这一页就永远也找不到了;你用手指按住一页,总有好几页从书中长出来。“这本书的书页数目不多不少,是无限的。哪一页也不是第一页,哪一页也不是最后一页。”“我”对这本奇书喜爱有加;掖着藏着不让人看见,整天观赏专研,几乎不再出门,“连朋友们的面也不见了。我成了这本书的囚徒。”后来“我逐渐发现这本书是可怕的……我觉得这本书是一个梦魇的对象,”是一本魔鬼的书。“我”想摆脱掉它,于是“我”把它隐藏在阿根廷国立图书馆那九十万册图书中。这本“沙之本”使博尔赫斯之书的形象更加丰富完善,使之在神性中又带上了魔性。“沙之书”使博尔赫斯之书达到了顶峰。

对语言和文字、对书籍如此痴迷、如此富于创建性的作家是世间罕有的。他不仅是西班牙语文学的大师,他还精通英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和拉丁语;他对世上任何一种语言都怀着浓厚的兴趣和好奇,都津津乐道,让人体会到他对人类语言之美的独特颖悟。他用多种语言进行阅读,他的视野是全方位的立体的;是世界性和历史性的,是超时空的。正因为如此,他才可以在人类所有的书籍中自由往来,将之汇集于一身。从而,他的阅读、他的写作,他用整个生命对书进行了一场革命性再创造,使我们对书的认知耳目一新。他说:“一本书,不管是什么样的书,对我们都是神圣的东西。”他还借马拉美的话说:“世界的存在就是为了写成一本书。”他进而阐明,人类的历史乃至整个宇宙就是一部圣书。我们才知道,原来天堂就是一座图书馆;一座图书馆中就隐藏着整个宇宙。每一翻开博尔赫斯,我都似乎看见,他正在天堂沉迷于对这部大书的阅读中。

或许我也可以借用马拉美的话来说,博尔赫斯的存在就是为了写成一本书,这本书就是博尔赫斯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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