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的專業水平與執法公正性在那?--- 從北市中山分局遺失”性侵案重要證物?”說起
2008/03/04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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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篇文章痛批大安分局驗毒的風波,是筆者在二月十九日看到新聞後,有感而發寫下的隻字片語,對於執法單位的不合常情常理的行為,強烈質疑其背後是否有著醜陋的動機!今日三月三日,我又看到一則警方荒謬的行為,看到執法敗類如此對待正義,內心十分沉痛與忿怒!
話說警方遺失受害者所提供給警方之性侵害證物,筆者看法是太離譜,而且根本是蓄意弄丟(或是被有心同仁暗中偷走),湮滅直接證據,無論如何,這種包庇壞人的失職警員(警官),必須處以行政重罰與刑事上的責任才行!相關人員都要接受測謊,這種事並不是單純將該承辦警員調職就可以了事,除了瀆職警員要受行政上的重罰與刑事上的罪刑外,該單位主管副主管亦應受到重罰(除非該主管是剛到任不久),以達懲戒並建立紀律之效!
秉燭遊 2008.03.04
附記:
從一連串的警方執法爭議與荒唐之事中,再次給了我們重要的啟示:
人民不應該完全地相信警方,也無法完全地相信警方,因為我們無法保證警方之中沒有任何執法敗類!在這樣的前提下,所有的證據都要想辦法透過錄音.錄影.照相.筆錄.複寫.影印.人證.證據數位化的各種方式,以確保證據不會被不肖員警惡意湮滅證據!
天佑人民!小老百姓自求多福!
延伸閱讀 : 從小地方看警察的專業與執法----大安分局的專業在那?
性侵案證物搞丟? 女大學生:嫌犯父是法官,疑向警施壓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303/17/ujg6.html
台北市一名女大學生2年前在酒店賺外快,遭3名男子連續性侵害,警方疑似將重要證物染血的床單沒有採證就弄丟了。被害人出面向東森新聞表示,加害人之一的父親是個法官,懷疑有人向警方施加壓力,導致失職。
旅館監視器清楚拍下2年前女大學生遭3名酒客帶走的過程,電梯裡女大學生醉得幾乎不醒人事,3名酒客趁機拉她到房間內性侵得逞,事後中山分局將3名男子全部移送,但法院開庭審理,重要證物包括染著精液的血床單,還有現場蒐證照片,竟然全都不見了。
女大學生質疑有高層施壓影響辦案,不僅鑑識小組忘記床單部份有沒有扣留,連照片都因為電腦中毒已經流失,種種巧合,警方全盤否認。
重要證物現在到底在哪裡,還要調查,但中山分局堅持辦案絕對專業公正,只不過,當初承辦員警已經調職,而高院二審也判決主嫌判刑4年,其他2人輕判1年8個月,和加重性自主罪的7年刑期比起來實在差很多,對女大學生來說,已經造成不可抹滅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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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樓. 筆記阿本2008/03/17 15:09好歹是個官
官場的官官相護現代版.
- 1樓. Reed2008/03/04 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