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課堂上,老師推薦了一位新世代的作家──李維菁。上網大概搜尋了一下她的文章,其中一篇〈我是許涼涼〉,說的是一個姐弟戀的故事。
總覺得我的生活中會出現許多不可思議的巧合,有時還真的如佛曰:不可說!但當下不可說,卻可以留在記憶裡,當作往後書寫的材料。
湊巧的是,那天讀書會,講堂上的領讀人,說他是如何的不看好姐弟戀這回事…..
最近翻閱被我鎖死在部落格裡幾年不見天日的小小說,原來寫的就是姐弟戀分手情事:
這篇97年寫的微小說,其實也非憑空捏造──
在我32歲那年,剛經歷過結婚生女,從桃園鄉下結束工廠,置身在人生的一場災難中,然後再投入台北的職場,怯懦懦的蒼白的臉,纖細瘦弱的身形,許多人都以為我才剛走出校門…..
那麵包店就在辦公室樓下,那個小男孩真的還跟我說過幾次話,好像還有些愛慕的言語和眼神….還記得他拿他老爸的賓士車鑰匙,在手裡一甩一甩的樣子,長得很帥、有點痞樣….我那時忙著照顧生病的婆婆、兩個幼稚園的女兒,就算老天想賜與我甚麼豔遇,我也無暇應付的,但那顆石頭泛起心湖的幾圈漣漪,卻在多年後被我當成小說題材,寫了這篇分手信,彷彿在呼應著許涼涼──醒醒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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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小鬼!我們結束吧!
從第一次在麵包店遇見你到今天,已經三個多月了,在100個日子裡,你的確讓我有時光倒流的感覺,但終究那就像一場夢境,畢竟會有醒來的時候,而現在,就是「夢醒時分」。
不否認第一眼與你對峙,你那肆無忌憚的直視著我的臉,的確讓我怦然,緋紅上了我的頰,那時心想:「搞什麼?小鬼!我臉上有飯粒嗎?」而你當時是怎麼說來的:「小姐!妳真美!根本就是昨夜夢裡的美人!」簡直鬼扯淡,我卻只能回答說:「是嗎?也許你認錯人了!」居然有些語無倫次…..
我是用什麼心態與你約會的?因為寂寞吧!而你那永遠用不完的精力吸引著我,跟你在一起的日子總是熱熱鬧鬧,沒有片刻休息。你最愛偷開你老爸的那部BMW320,在高速公路、在北海岸狂飆,為了配合你,我成了共犯,儼然像一對鴛鴦大盜。吃喝玩樂是我們在一起的日子所有的內容,為了陪你過暑假,我居然辭掉了上了兩年班的工作,彷彿決心與你浪跡天涯……,我催眠著自己,只要過著快樂的每一天,什麼工作、年齡、生活背景都不是問題。
我也真的希望能這樣說服自己,但事實不然,一種另外的情境及思維,悄悄上了心。
第一次讓我覺得不能融入你的世界,是在你帶我一起參加班遊那一次,你同學們所帶的遊伴大多是學妹,只有你帶了個大姊姊,雖然你根本不理會他們調侃的語言、曖昧的眼神,但我卻渾身長了刺似的不舒服,面對著一群比我小十來歲的小男生小女生,儘管我保持著風度、裝作若無其事,其實心裡是受傷的。事後你承諾我,將儘量不再讓我受這樣的委曲。
但這世界並非只有我們兩個人,我們無法屏除所有外界的一切,你說:「讓我們一起面對。」我望著你那殷切期盼稚氣的臉,心一軟又答應了你的家庭聚會,我想這次才是我的致命傷。
為了參加那次聚會,我煞費苦心,因為頗知你是個富裕家庭長大的孩子,為了不讓自己顯得寒酸、老氣,我花了將進一半的積蓄打點自己,為了配合你,選擇的裝扮也低於我的年齡,本以為我喬裝的夠成功,其實不然。你的父母親都是很有修養的人,或許他知道這個兒子只是玩玩,帶個朋友參加這種聚會也無所謂。但你那些堂兄弟姐妹們,各個帶著有色眼鏡,品頭論足似的,讓我渾身不自在……
快樂的時光在該結束的時候結束最好,這樣留下的回憶永遠是最美的。我既無法讓自己年輕十歲,跟你一起再過一次年少輕狂的歲月;我也沒有權利要你放棄那人生最能隨心所欲的少年時光,唯一能選擇的只有放棄。在我的人生旅途中,一不小心拐了一個叉路,意外的享受了一場年輕盛宴,但畢竟還是得回到自己的軌道,不僅是我,也包括你……
小鬼!再見了!好好回到學校!好好享受你該有的年輕待遇!饒了我吧!我累了!我可不想再那麼辛苦過日子!年齡,對愛情來說,其實也是個大問題……
Ashley97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