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祕書長楊錫安在被檢察官第二次傳訊時,成為新生高弊案的被告,主要關鍵在於檢調從查扣他的電腦中,發現有疑似與工信工程公司高層間利用電郵討論工程底價的證據,且最後根據工信所提出的建議價格,訂下工程招標價格,檢察官認為楊錫安此舉有圖利之嫌。
北檢偵辦新生高弊案在九月七日大規模搜索台北市新工處、昭凌、工信、皇昌、長鴻等公司共廿七處,傳喚被告黃錫薰等人後,查出新生高工程原標價是十六億五百餘萬元,歷經五次流標、一次廢標後,第七次招標在九十七年四月廿三日由工信工程得標。
但檢調發現,第六次與第七次招標預算底價相差三億五千多萬元;且第七次底價竟是以第六次的工信、皇昌、長鴻三家廠商的投標平均值,追加到十九億五千多萬元,最後由工信以十八億五千多萬元得標。
而在搜索中發現,市府秘書長楊錫安為讓新生高第七次標案能順利發包,事前疑與工信高層利用電子郵件連絡,請工信協助調整標案底標,由工信提出「建議價格」,最後雙方在郵件中敲定新生高第七次招標的價格。另方面,楊錫安涉嫌要求相關承辦人盡力調整合理的標案預算,並加速行政流程,以符合十九億五千萬元招標底價。
檢調在十月五日搜索楊錫安的辦公室、住處及工信公司實際負責人潘俊榮的住處等,查扣楊錫安的電腦等,十月廿日,檢調再以「證人」身分傳喚楊錫安、工信董事長陳煌銘、皇昌負責人江程金等人,楊當時也強調未涉不法。
昨天上午,檢方改以「被告」傳喚楊錫安、陳煌銘等人,追查楊錫安與工信高層用電子郵件聯絡的細節,也細查工信、皇昌、長鴻等三家公司聯手在第六次招標時,用高於預算價格來投標,再配合昭凌公司哄抬工程款及圍標的情形。
據了解,檢方除了認定楊錫安涉嫌圖利外,陳煌銘、江程金、李芳南等人也涉及違反政府採購法,一併改列被告,使全案被告增加到十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