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上一篇 《宗教簡史》第09篇 伊斯蘭教 Islam https://classic-blog.udn.com/xingwanlilu/175918092
未-美帝出產或流行的宗教
未.甲-土著及黑人的災難
Columbus 哥倫布“發現”美洲,但他以為是到達他出發前預設之目的地印度,把當地人當作 Indians (中文取音譯為印第安人,而不使用意譯印度人)。這個 misnomer (錯誤用詞) 一直用了500多年,正確應該統稱美洲土著,他們稱宇宙主宰為 Great Spirit (大精靈?),認為宇宙就是大地、遊走在草原的無數水牛、及他們。作者說這不能算作宗教。猶太人從埃及“回到”神賜給他們的土地時,把當時當地居民趕走。歐洲人對美洲的水牛及土著,採取趕盡殺絕的手法,也是認為新大陸是神賜給他們的[191]。很久之後,美帝採取保育政策,草原上又再有野生牛群[193],但“印度人”仍然圈養在保護區 Indian Reservations內,永遠失去白人到達前無憂無慮生活在大草原上的自由。human rights~genocide歐洲人對土著屠殺的同時,又從非洲販運大量黑奴用以開墾土地。作者引述哲學家 Karl Marx 馬克思作為宗教狠批者,一句認同宗教的說話“宗教是民眾的鴉片”[195],意思是用以麻醉/舒緩現世的痛苦。半世紀前的黑人解放運動領袖 Martin Luther King 馬丁路德金,身為基督教牧師,雖然在早其一世紀黑人已不再是奴隸,也自比為帶領猶太人而未到達以色列的 Moses,平等權利的福地 Promised Land 可望而不可即。可惜兩人皆出師未捷身先死。[196]
未.乙-貴格會Quakers (第32課)
見到這個名,余想到的是“老人牌”麥片。原來兩者不無關係,品牌創辦人因為認同 Quakers 的價值觀而命名。Martin Luther 使到西歐宗教從一言堂變為百花齊放。歐洲雖然沒有印度的種姓制度,但也奉行階級主義。一般人/下級人要對政治及宗教界的高級人使用尊稱。17世紀一個英格蘭人 George Fox,發現 Luther 的學說神與信徒之間不需要中間人,不需要教會組織或神職人員。Fox 因沒有使用尊稱而多次被捕,Quake 是顫栗,quaker 是法官判案時對他的貶稱,卻成為他所創立 Society of Friends 的流行代名詞。教會因為恐怕 Quakers 對 organised religion 可能造成嚴重損失而對他們大加迫害,數以千計被囚禁甚至死在獄中。Quakers 又為囚犯及神經病人爭取權利。與一些其他歐洲新興的教派一樣,因為在發源地受壓迫而成為最早期美帝移民。美帝獨立革命的中心點是 Pennsylvania 賓州,是紀念革命前100年該州移民先驅 William Penn 而命名。Penn 就是一名 Quaker 領袖。除了上述各項崇高的理念外,基於認為人人平等的信念,Quakers 推動解放黑奴,並組織把南方黑奴安排逃走到加拿大。美帝獨立宣言說”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但men只包括白人男人~女人及黑人不包括在內。英國因為海軍實力曾獨佔黑奴買賣市場超過一世紀,在1833年才取締,美帝解放黑奴的南北戰爭更遲至1861年。作者對 Quakers 評價極高,說他們是 Christianity‘s conscience (信耶穌的人之良心)[190]。所言非虛!百度百科詞條名“貴格會”,音譯意譯俱佳!
未.丙-摩門教 Mormons (第34課)
第一個先知是3800年前出生在 Mesopotamia 的 Abraham,他遷居到以色列成為猶太人的始祖。之後千多年猶太人出了很多先知,但從耶穌開始猶太人再不承認有先知。2600年前一個先知 Zoroaster 在波斯創立拜火教。1400年前創立伊斯蘭教的 Muhammad 說自己是最後的先知。又過了1200年才有被人承認的先知出現,是200年前出生在美帝的 Joseph Smith。剛剛未.乙段提及,很多歐洲的基督教教派紛紛去到北美洲發展,Smith 在孩童時代對這眾多教派互相爭奪信徒,感到困擾及難於選擇。像他之前很多先知一樣,獨自祈禱時他領悟到天使告訴他在他出生前1400多年一個叫 Mormon (摩門) 的人把一套刻了字的金牌埋藏在紐約州。他挖掘出來並翻譯為500多頁的英文,內容與當時很流行的 King James Bible 有很多相近之處。但這本摩門經記載,耶穌被羅馬人處死後幾個月來到北美洲顯靈,並且對當地人說祂下一次蒞臨將不再是去以色列而是來北美洲。Smith 又學習耶穌,委任了12門徒。耶穌的門徒自稱 Saints (聖人),所以他的門徒也是 Saints,他命名創立的教派為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the Latter-Day Saints,正式中文名是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與英文流行名稱一樣,一般人稱摩門教。與很多之前的先知一樣,當時美帝的其他宗教領袖認為Smith 是異端邪說。之後天使又告訴 Smith,他的任務是恢復早期的猶太教,其中一個傳統是要像 Abraham 娶超過一個老婆(多妻制),他娶了40個老婆其中一些原本是信徒的老婆。觸犯重婚罪成為拘捕他一個理由,Smith開始帶領信徒從繁榮的東岸向內陸遷移,但仍然多次入獄。創教14年時,在監獄中被謀殺。他12門徒裡一個非常精明能幹叫 Brigham Young 的成為領袖,繼續向西進入當時屬於墨西哥的 Utah 猶他州而得到喘息並落地生根,是摩門教今天的大本營。美墨戰爭後,墨西哥慘敗大幅南撤,Utah歸入美帝,摩門教名義上放棄多妻制換取合法地位,Young更成為第一任州長。 摩門教徒不飲酒、咖啡及茶,不吸煙、濫毒,不准紋身、穿耳或鼻,不可婚前性行為。但鼓勵婚後多生育,Young娶了20個老婆,生了47個子女。他們工作很努力而且很多成為富商巨賈,男教徒要奉獻兩年時間傳道,冬季整齊西裝,夏天白襯衫打呔,兩人一組,笑容友善,看官很可能曾經在街上遇過。
備註:[xxx] 方括號內的數字乃引述《簡史》作者原著之頁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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