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上的呼喚》
身後傳來「順手捐發票,救救植物人」的呼喚,瘦子轉頭,看見兩位穿背心的女孩穿梭車廂之間,說真的,募捐本意不壞,但方式要慎行啊 — 在移動的捷運上。
〈後記〉
常常,為了某些正義凜然的理由,
人們就忘卻了有觸法之虞,
雖說「情、理、法」,情似在理法之前,
然人心難測,在殘酷的現實世界仍宜法為依歸。
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7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行為人或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
以下罰鍰:……
七、未經許可在車上或站區內募捐、散發或張貼宣傳品、銷售物品或為其
他商業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