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窮顯大義‧綱常貫古今
原文網址:http://blog.udn.com/svaca/70632776
列印日期:2024/09/17
捷運上的呼喚(2015.3.捷運)
2016/08/15 23:08:13

《捷運上的呼喚》


身後傳來「順手捐發票,救救植物人」的呼喚,瘦子轉頭,看見兩位穿背心的女孩穿梭車廂之間,說真的,募捐本意不壞,但方式要慎行啊 在移動的捷運上。



〈後記〉


常常,為了某些正義凜然的理由,
人們就忘卻了有觸法之虞,
雖說「情、理、法」,情似在理法之前,
然人心難測,在殘酷的現實世界仍宜法為依歸。


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7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行為人或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
以下罰鍰:……
七、未經許可在車上或站區內募捐、散發或張貼宣傳品、銷售物品或為其
    他商業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