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窮顯大義‧綱常貫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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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日期:2024/10/11
背後靈(2015.3.捷運)
2016/06/02 22:39:04


《背後靈》


昨日下班返家後。娘子:搭捷運時有個稻江商職的妹妹竟然將我的背後當作手機架。瘦子:天啊,委屈你了。娘子:更扯的是,到站我要下車時,突然發現無法往前走、背後有股吸力!瘦子:我的老天爺啊,好可怕。娘子:回頭才發現,那妹妹竟然將雨傘掛在我的腰帶上,把我拖拉住了,吼!真是太可惡了!瘦子:哇哈哈哈。




〈後記〉


不應將自己的便利,建構在妨害他人自由的基礎上。

常有乘客將傘掛於捷運車廂握把或橫板處,下車時卻忘記帶走,
這提醒從事法律實務者一件事:
永遠不要把手中的傘放下掛在一旁,不放,就不忘,
永遠不要走存有風險的程序(存有無風險的選擇時),
永遠不要所托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