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窮顯大義‧綱常貫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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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日期:2023/09/28
後事(2015.3.事務所)
2016/04/19 18:48:38

《後事》


同事轉知,方才接獲對造律師助理來電詢問有無收到傳真,請蓋收戳回傳,並稱其律師已經下班。瘦子看那狀尾日期押33日,因為下週一就要開庭,估量對造肯定在前兩天就遞狀了。道長您拖到週末下班走人書狀才囑託助理傳真,真是好樣的啊 覺得想必後事也交代全了。




〈後記〉


許多道長喜以壓縮對造時間而冀望藉此取得訴訟優勢,
這種莫名其妙的自我感覺良好,著實可笑,
若言明規勸無果,不妨以彼之道還施彼身,
對於這種傢伙,不用客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