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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日期:2024/09/21
被判決無罪,就可以無恥了嗎?
2012/08/15 17:39:01

昨天我老婆問說:『為甚麼蔡英文被判無罪,你還是認為蔡英文無恥?』


我跟她舉了指導教授跟女學生去汽車旅館的例子。


一個當指導教授的人竟然跟被其指導的女研究生去汽車旅館,


結果被人檢舉,並且公佈了進出汽車旅館的錄影畫面。

這個教授被兩組人馬大力抨擊,一是《教授的老婆》欲告其《通姦》,


二是《教授所屬的學校》,要求他《離職》。


教授極力反駁通姦的指控,並拿出刑法與判例,


說明《通姦的定義》在於《性器官的接合》,


錄影畫面只有出入汽車旅館,並沒有其他證據可以佐證他和女學生有通姦的事實,


他和女學生事實上只是去旅館上廁所。


因為教授老婆不相信教授狗屁不通的解釋,打死都不願意撤告,


檢察官因此對其起訴,然而經過法院一年多的審判,


卻因為證據不足而判決《無罪》。


但是教授所屬大學在案發之後三個月內,就認定其行為不符教師身份應有的分際,


於是給予撤職處分。


由於撤職在先,無罪判決在後。


於是這個教授很不要臉的又要求復職,並且拿出法院判決證明自己的無辜。


抗議學校蠻橫又無理的處分,並且要求學校賠償他被撤職這段時間的薪水。


更要學校登報道歉回復其名譽。


我問我老婆,法院雖然判決無罪,但是學校依然對此教授投下了不信任票,


學校有錯嗎?


我老婆當時就懂了,法院是審判一個人的法律行為是否違法。


學校卻是審判一個老師,道德上有無瑕疵。


我跟我老婆說:『沒錯,一個教育數百名學生的教授,道德上的要求,都這麼高了,


何況像蔡英文這種競選總統高位領導全台灣 2300萬人口的位置?』


(ps.別說總統,即便是一個縣議員都不該如此。)


台灣之所以墮落,就是因為台灣人只懂得《依法論法》卻《道德淪喪》。


民進黨支持者更是整個《流氓幫派化》,連法律都不顧了。


台灣有選舉權的人,只有1200萬左右,


而愚蠢鄉愿之徒卻有五百萬以上,台灣如何能不菲律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