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老婆問說:『為甚麼蔡英文被判無罪,你還是認為蔡英文無恥?』
我跟她舉了指導教授跟女學生去汽車旅館的例子。
一個當指導教授的人竟然跟被其指導的女研究生去汽車旅館,
結果被人檢舉,並且公佈了進出汽車旅館的錄影畫面。
這個教授被兩組人馬大力抨擊,一是《教授的老婆》欲告其《通姦》,
二是《教授所屬的學校》,要求他《離職》。
教授極力反駁通姦的指控,並拿出刑法與判例,
說明《通姦的定義》在於《性器官的接合》,
錄影畫面只有出入汽車旅館,並沒有其他證據可以佐證他和女學生有通姦的事實,
他和女學生事實上只是去旅館上廁所。
因為教授老婆不相信教授狗屁不通的解釋,打死都不願意撤告,
檢察官因此對其起訴,然而經過法院一年多的審判,
卻因為證據不足而判決《無罪》。
但是教授所屬大學在案發之後三個月內,就認定其行為不符教師身份應有的分際,
於是給予撤職處分。
由於撤職在先,無罪判決在後。
於是這個教授很不要臉的又要求復職,並且拿出法院判決證明自己的無辜。
抗議學校蠻橫又無理的處分,並且要求學校賠償他被撤職這段時間的薪水。
更要學校登報道歉回復其名譽。
我問我老婆,法院雖然判決無罪,但是學校依然對此教授投下了不信任票,
學校有錯嗎?
我老婆當時就懂了,法院是審判一個人的法律行為是否違法。
學校卻是審判一個老師,道德上有無瑕疵。
我跟我老婆說:『沒錯,一個教育數百名學生的教授,道德上的要求,都這麼高了,
何況像蔡英文這種競選總統高位領導全台灣 2300萬人口的位置?』
(ps.別說總統,即便是一個縣議員都不該如此。)
台灣之所以墮落,就是因為台灣人只懂得《依法論法》卻《道德淪喪》。
民進黨支持者更是整個《流氓幫派化》,連法律都不顧了。
台灣有選舉權的人,只有1200萬左右,
而愚蠢鄉愿之徒卻有五百萬以上,台灣如何能不菲律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