檸檬子的異想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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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日期:2024/10/09
路霸(41)無知
2022/10/09 09:20:57


最遠的距離…


不是星星之間的軌跡


而是軌跡交點無尋覓!


真正的公平…


不是兩造各自無毀損


而是撫平傷痛的深度!


實質的正義…


不是審理終結的宣判


而是真理找到了出口!




延續上訴狀內容第5部分....


理由:(4)上訴人不明白?


被上訴人路霸2號為何在判決書中


憑空消失?!


上訴人認為就算心證認定無罪,


也需要在判決書上註解


除罪的理由依據!



地檢檢察官不起訴書(證物2)


第二頁寫道:被上訴人路霸2號辯稱


印象中芭樂市王八街74巷4號建築物


是路霸1號在80年前就蓋好了


伊跟路霸1號次子說要作倉庫使用他同意後


我與他共同繳納補償金等語




上訴人認為被上訴人路霸2號


被檢警列為竊占土地的關係人,


雖兩層樓房和車庫並非其所建,


但是其確實有使用土,


使用者付費是一般社會大眾的認知,


上訴人要求被上訴人路霸2號


給付撫慰金賠償,


雖然法官駁回撫慰金賠償部分


但是判決書內是否也需詳細的解說


路霸2號除罪的緣由


是因撫慰金賠償部分「駁回


原告僅主張路霸2號撫慰金賠償


所以路霸2號除罪


來「教育」蠢婦的…


「無知」呢?       



備註(1):


身為租客的原告將心比心感同身受


屋主屋舍的產權問題


的確是與房客無關!


故主張路霸2號賠償撫慰金


但是….


就算訴請撫慰金賠償


無法源依據駁回此部分


享有終身俸法官大人


是否更用心的在判決書中解說


為何檢警將路霸2號列為關系人


心證為何否認路霸2號


沒有不當得利?!



備註(2):


法官法規定只有「實任法官」受到終身保障,


不得任意免職在職能獲得完整的銓敘,


退休則有退休金及退養金,


服務滿15年


權益比照文官最高簡任14職等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