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澤民的部落格
原文網址:http://blog.udn.com/nilnimest/8222992
列印日期:2024/10/03
媒體即身體
2013/08/24 07:46:08


栗山久茂(Shigehisa Kuriyama)在其名著The Expressiveness of the Body and the Divergence of Greek and Chinese Medicine中,把身體視為一種舞台、象徵、或傳輸工具(stage, token, or vehicle)。德州大學東亞系的蔡建鑫教授曾用這種觀點分析作家或藝術家以身體來表達理念的方法。台灣文學中最明顯的例子可能是李昂的《殺夫》,把屠夫的身體當作男性壓迫女性的象徵,由一弱女子加以殺戳分解。在藝術上,所謂的body art,包括刺青,都是把身體作為媒體的明顯例子。前幾年有台灣女郎在巴黎向百男索吻,用身體作為舞台演出了一場詮釋浪漫的戲。從這個角度來說,新約聖經裡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也是以他的身體和血作為媒體來傳達人類需要救贖的理念。


但這種把身體視為媒體理論也可以倒過來,也就是把媒體當作身體。


當然,當代社會千奇百怪,在媒體上發抒身體感官知覺的現象並不新鮮。等而下之的,如色情文學或甚至色情電話都可作如是觀。但色情媒體所表達的只是少數色情工作者的肢體動作,臉部表情,激情音色。即使上得了台盤的偷窺欲(voyeurism)電視電影─如希區考克的《後窗》(Rear Window)─亦不過是把攝影鏡頭當作觀者眼睛的延伸,讓他們窺探他人的私密,並不是人人均能在這些媒體上展示身體。網際網路則不同:人人都能擁有它,能隨時使用它。我們不但能透過網路即時知覺外在世界,我們也能讓外在世界即時知覺到我們,看到我們的身體動作,感知我們的喜怒哀樂。人們在網路上聊天、開會、遊戲、甚至作愛。透過網路攝影機、麥克風、感應器等電腦周邊裝置的連結,我們的身體儼然已經變成網際網路的一部分,而同時網際網路也已經變成我們身體的一部分。1999年的科幻電影《駭客任務》(The Matrix)中,人受困於電腦軟體而變成其虛擬世界的一部分。這種世紀末的想像,在今天看來,似乎並不全然虛妄。而2009年電影《阿凡達》(Avatar)中,人可以經由生化科技把意識融入模擬出來的化身,以之侵入外星人的世界,則就更把媒體即身體的概念發揮到極致了。


網際網路的特色,便是這個人人都能擁有的媒體,不但可以滿足我們的偷窺欲,也可以滿足我們的表達欲或「被偷窺欲」。為什麼說它可以滿足我們的被偷窺欲呢?因為我們─至少我們之中的很多人─都在我們的部落格、臉書、推特等媒體中赤裸裸地展現我們的身體,發抒我們的感官知覺,昭告我們的一舉一動。我們亟亟盼望人人來看我們的網站,我們也興致勃勃地看著別人的網站。像臉書和推特的使用者只要不時簡短地報告他們在做什麼就有可能吸引成千上萬的追隨者。


有趣的是:臉書預設的訊息輸入欄位建議使用者寫出What’s on your mind?極大多數的使用者卻都是PO上一張相片,然後打入What you are doing”!


人們對你的思想和內心獨白沒有興趣,他們有興趣的,是你的身體動作,感官知覺。最極端的例子:2009年紐約大學的學生Corey Menscher設計了一種能夠感震的電子儀器裝在懷孕的太太身上,只要她腹中的胎兒小腳一踢,這叫做Kickbee的儀器就會傳送簡訊到推特上,昭告世界。


相對於推特和臉書,曾經在台灣通行一時但已經走入歷史的MSN則以「個人信息」作為展示身體感官知覺的媒體。MSN 的個人信息是妳讓妳網絡中的朋友一上線就能看到的附在妳名字旁邊的一則簡訊。有人從不使用它,有人經年累月昭示的是同一則簡訊,但更多的人會頻繁地更新它,隨時隨地用它來呈現即時的感官知覺,例如:「太冏了,好冏啊!」、「今天很毛躁」、「全身酸痛」等等。還有更經典的,像:「忘了穿皮帶,褲子一直往下掉,覺得不蘇胡」,令人莞爾。臉書則更不乏連身體影像一齊秀出的。有人腳踝酸痛,就貼出綁繃帶的腳丫照; 皮膚過敏,就貼出紅嫩嫩的大腿照; 聽說還有連生小孩都用進行式即時播出的。這些走馬燈似不斷更新的相片簡訊,有時令人十分關心和愛憐;有時予人以養電子寵物的感覺;再有時則是眼不見為淨了。


電影《阿凡達》中,男主角JakePandora星上的Na’vi人體化身馴服了兇悍的龍鳥(Mountain Banshee)之後,騎著牠翱翔長空,得意非凡。及至醒來,回歸他殘廢的地球人體,不禁有蝴蝶夢莊周的感慨:


“There real world, and here is a dream.”


「昔者莊周夢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適志與,不知周也。俄而覺,則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夢為蝴蝶與?蝴蝶之夢為周與?」


媒體?身體?這當兒已分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