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s of a Proustian
原文網址:http://blog.udn.com/le14nov/180873914
列印日期:2024/10/13
Excerpt:《性別島讀》
2024/08/07 05:39:20
Excerpt《性別島讀》

幾年前曾經讀過紀大偉的《同志文學史》,而在這本性別文學的合集中,恰巧有一篇他的文章,以下摘要分享。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904587
性別島讀:臺灣性別文學的跨世紀革命暗語
Reading Sexualities: The Many Faces of Gendered Literature in Taiwan
作者:謝宜安 , 陳彥伃 , 巴代 , 洪郁如 , 吳佩珍 , 蔡蕙頻 , 張志樺 , 王鈺婷 , 黃儀冠 , 李淑君 , 高鈺昌 , 曾秀萍 , 張俐璇 , 李癸雲 , 紀大偉 , 李欣倫 , 謝欣芩 , 楊佳嫻 , 翁智琦 , 鄭芳婷 , 葉佳怡
編者:王鈺婷
出版社:聯經出版公司
出版日期:2021/10/14

內容簡介
第一本集體書寫的臺灣性別文學史

從女鬼到女人,從同志到酷兒,從Me tooMe only
21
位作家學者深入歷史迷霧,接力傳遞的文學革命暗語。

這是一段屬於臺灣的性別文學故事,從暗黑到光亮,從陰間到陽間,從壓抑到解放,反抗者重重穿越,接力突破。這是一座性別意識的花園,有交纏掙扎的林投叢、從異域移植的絢爛櫻花,以及號稱堅忍不拔的梅花,而曾閃躲至角落的玫瑰少年,也終於在向光植物的世界中,嗅聞到下一層歷史簾幕的百合香氛。

Excerpt
〈愛滋・同志・酷兒:世紀末,怎麼做人?〉/ 紀大偉

人們常說,「一九九〇年代是同志文學的黃金時期」,或「解嚴之後,同志文學興盛」。但是這兩種流行值得商榷。這兩種說法形同表示,一九八〇年代末期蔣經國宣布解嚴一舉是因,一九九〇年代同志文學是果。然而,早在政府解嚴之前,八〇年代初期爆發的愛滋疫情就已經激發白先勇、光泰等作家挺身而出,要求社會不要因為愛滋而歧視同志。愛滋帶來的恐慌,反而激發作家紛紛執筆呈現同志,挑戰戒嚴社會的底線。因此,一九九〇年代同志文學的果實,與其歸功於政府解嚴,不如歸功於民間在解嚴之前直面愛滋的勇氣。

[
愛滋,不讓人當人?]

因為愛滋,世人不把同志當人看。愛滋在臺灣文學剛出現的時候,大致被呈現為國外祕辛,也就是不關臺灣的事:愛滋是外國人特有的疾病;外國人來臺灣之後發病;臺灣人在國外發病去世。王禎和的長篇小說《玫瑰玫瑰我愛你》、陳若曦長篇小說《紙婚》、朱天文的短篇小說〈世紀末的華麗〉、顧肇森的短篇小說〈太陽的陰影〉、許佑生短篇小說〈岸邊石〉都將愛滋感染者放在美國境內。
……

一九九四年時報百萬小說獎的正獎、評審團推薦獎各頒發給朱天文的《荒人手記》和蘇偉貞的《沉默之島》。這兩部小說剛好都很在乎男同性戀與愛滋。
……

有些世紀末文本將愛滋放入臺灣社會,並沒有將愛滋擋在國外。例如,李昂的長篇小說《迷園》和中篇小說〈彩妝血祭〉都提及臺灣境內的愛滋個案。《迷園》在凸顯女性主體性之餘,也提及愛滋跟男同志:小說展現一群男同志在臺北市中山區的酒吧區為愛滋病患募款。〈彩妝血祭〉這篇所指的「彩妝」,就是 政治犯遺孀王媽媽為兒子屍體進行的化妝。小說暗示:監視王媽媽的情治人員可能會經對兒子性侵;兒子是男扮女裝愛好者;兒子死於神秘疾病(影射愛滋)。
愛滋並非只跟男同志有關。獲得皇冠百萬小說獎的杜修蘭長篇小說《逆女》中,女同志主人翁也一度擔憂自己感染愛滋,畢竟女性也會經活在愛滋恐懼中。

[
同志也是人]

從一九九〇年代開始,「同志」一詞在臺灣快速取代聽起來刺耳的「同性戀」。多虧同志一詞,世人開始把同志當人看。
一般認為:「同志」一詞在臺灣流行,要歸功香港影劇人士林奕華。一九九二年臺北金馬影展舉辦「同志電影單元」,林奕華跟臺灣觀眾介紹香港影展用「同志」取代「同性戀」的經驗,還挪用孫中山遺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來強調這種說法的正當性。這一串講古說法已經成為常識,但常識往往應該被質疑。「同志說法始於林奕華」、「同志一詞來自國父」之類說法,都是以訛傳訛。
在林奕華之前,出身新加坡的作家邁克早就說過「同志」是「homosexual」。在一九七〇年代,邁克就在美國挪用「中共本黨同志」的「同志」取代「同性戀」。但邁克也不是「同志」說法的創發人,因為他挪用中共用詞。中共也不是同志的創發人,因為他們挪用孫文的「同志仍需努力」一說。但是孫文是真正的「同志」創發人嗎?孫文的前輩梁啟超已經在慈禧時期零星使用「同志」。梁啟超使用「同志」,則可能受現代化的日本影響。
「同志文學」這個詞彙開花結果,是在臺灣,而不是在香港。邁克、林奕華只指出「同志」和「同志電影」的關係,並沒有從「同志」延伸到「同志文學」。然而,楊宗潤在臺北主持的開心陽光出版社已經將「同志文學」這個詞視為理所當然、天經地義。
談到同志,人們經常重男輕女,優先想到男性。但,早在「同志文學」一詞流行之前,女性作家的作品或描寫女同志的文本就已經震撼文壇。一九九年獲得自立晚報百萬小說獎的凌煙長篇小說《失聲畫眉》、一九九一年獲得聯合報短篇小說首獎的曹麗娟作品(童女之舞〉都是範例。
……

[
酷兒不是人]

說到「酷兒」,一般歸諸一九九四年獨立刊物《島嶼邊緣》第十期「酷兒QUEER」專輯。洪凌、紀大偉、但唐謨客座主編的這個專輯率先將當時英美同志運動的熱門字「queer」翻譯為「酷兒」。「Queer」本來是英美史上羞辱同志的汙名,但運動者逆轉汙名,把「queer」轉化成同志自我培力的工具。陳雪最早一本小說集《惡女書》也在逆轉汙名:書中,從事性工作的母親,跟女主人翁在夢中發生曖昧,但是陳雪將「惡女」的「惡」逆轉為認同的力量。
同志一詞把同性戀當人看,但是酷兒偏偏唱反調,持續把同性戀當異類。事實上,各種社會弱勢人口,如美國黑人等等,不管將自己視為社會局內人還是標舉為社會異類,都各有利弊。同志強調同性戀也是人,也就為同性戀爭取安全感,酷兒說同性戀仍然不是人,則提醒同性戀居安思危,不可自我感覺良好。「同志文學」和「酷兒文學」,與其說是兩種不同文學,還不如說是文學的兩種不同面向。我列出三類酷兒文本,各自呈現「古人類」、「新人類」、「假人類」。這三類文本的特色並不在於跟同志文學對立,而在於都對「人道主義」提出質疑。根據人道主義寫出來的文學角色(包括同性戀角色)是活在當下的、完整無缺的、讓讀者感同身受的,可是「酷兒文學」偏偏不符合人道主義信念,讓讀者覺得是異類。
……

在此同時聚焦在「愛滋」、「同志」、「酷兒」三個詞上面,是因為這三個詞彼此牽連,不宜拆開理解。正因為「愛滋」在一九八〇年代帶給同性戀空前壓力,各界才會在一九九〇年代採用「同志」一詞,藉此說服社會接受同性戀,以及種種性少數人士。如果愛滋風暴未會發生,那麼各界也就不會出現「用「同志」取代「同性戀」」的迫切需求。
但是同性戀——以及性少數人士——並非鐵板一塊:有些人樂意採用「同志」一詞跟社會和解,有些人則抗拒「同志」一詞暗示的和諧,改用其他詞彙來凸顯汙名化人口(例如,因為愛滋而被汙名化的人口)跟社會的持續決裂。質疑同志跟社會共享大愛的「酷兒」一詞也就應運而生。
時過境遷,人們泰半遺忘這三個詞彙牽連的命運。「同志」跟「酷兒」已經混用,難以區分。「愛滋」帶給各界的極度焦慮,也逐漸為人淡忘。詞彙與時俱進的流變固然無可厚非,但至少我們可以記取汙名化如何量產受害者的歷史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