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も晴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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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日期:2025/11/09
《私語》肖像權的主張
2012/03/29 23:05:43

時代的進步之快速,讓人忘了怎麼主張自己。


一看似乎很自然的大家都往網路上去傳照片,我卻對這行為敬謝不敏。或許我上網的早,也或許在日本這國度很注重這環的保護,所以有機會去考量怎麼面對與決定。


過了四十以後我就不愛照相了,在盡可能的迴避中遇到朋友想合照?我也會叮嚀在先:個人照片不提供誰放網路上瀏覽。


換句話說,就是不允許公開我的照片的意思了。


這想法不是只有針對現在,未來同然。


我不會讓孩子或孫子任其張貼照片在網路上,這是一種生命的美學。年老了就是平靜過日子最好,不需奢華鋪張,不需招搖打鼓去認識網路上的誰了。


對了,也別把我提交給電視台或雜誌來訪問如何老年痴呆。我一貫不賣面子!就算是鬥病也選擇沉靜,歡樂也希望低調適性。


 


 註:忽然想到之前習慣所寫的遺囑,我也叮上了這段:歸零後的容顏不給外人探視。別說歸零了,連探病我都沒允許過朋友來訪。這時候只剩下身邊的內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