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政權_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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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日期:2025/01/17
彗星版~證券交易所得稅
2012/05/30 00:13:49

歡迎大家來相梃


支持公民版證券交易所得稅


*


正道版~證券交易所得稅














 











 

境內自然人、法人

 

證交稅率:千分之2.5

 

證所稅率:0.1~5%
 



 





 

境外自然人、法人
 

證交稅率:千分之2.5

 

證所稅率:0.1~5%

 

期貨市場

 

稅:不徵收;期所稅率:0.1~5%






 









 



 


稅徵關鍵


 


證券交易所得稅是證交稅與證所稅兩稅合併即交易即課徵


 


含分離課稅與綜合所得稅精神及累進稅率量能課稅之原則


 


投資金額、周轉率、報酬率、稅基比、損益扣抵考量基準


 


*


 


稅基理論


 


考量風險投資與市場資金活絡,原則上以證交稅財基當作衡量標準


 


初步,先將綜合所得稅依據投資風險與周轉率轉換資本利得稅


 


資本市場盈虧20-80法則 ,1:4 比值,意思說1人賺4人賠


 


或表示1次賺4次賠,取綜合所得稅之最高稅率40%之4倍風險


 


40%/4=10%,台股年周轉率200%計之,以2倍市流通


 


建立10%/2=5%資本利得最高稅率


 


* 


 


財稅基數是以千分之3證交稅率作基礎與資本利得最高稅率5%關係比


 


(5/100)/財稅基數=3/1000 ,財稅基數= (5/100) / (3/1000)=16.67


 


證所稅開徵,證交稅下修2.5%o(千分之2.5),(3-2.5)/3*100%=16%


 


財稅基數=16.67 - (16.67*0.16)=14,財稅基數設定為14


 


稅率計算根據獲利(報酬)率大小除以14


 


報酬值乘盈稅率等於稅盈額


 


反之,虧損值乘上虧損率等於稅損額


 


稅盈額再減去稅損額即是證所稅


 


*


 


基於綜合所得稅與資本利得稅比例轉換


 


屬性量能課稅。此乃資本市場利得稅最佳公平計稅模式


 


最高稅率=5%,最低稅率=0.1%,證交稅率=2.5%o


 


獲利率140% 當徵稅率 140%/14=10  超過5,以5%計算


 


獲利率70% 當徵稅率 70%/14=5  ,以5%計算(最高稅率)


 


獲利率28% 當徵稅率 28%/14=2,以2%計算


 


獲利率1.4% 當徵稅率 1.4%/14=0.1%,以0.1%計算


 


獲利率 2.8% 當徵稅率 2.8%/14=0.1 以0.1%計算(最低稅率)


 


獲利率0.8% 當徵稅率 0.8%/14=0.06% ,以0.1%計算


 


(當徵稅率就是稅率,當下要徵之稅率)


 


* 


 


最低稅率與最高稅率間,當徵稅率與獲利率關係比始終維持在7.14%


 


如同,證交稅3%o 意謂著,資本利得稅保證徵收、保證穩定


 


有所得,必須繳。有所損,必須償


 


同理,保證租稅公平


 


*


 


舉例


 


小額投資人某甲某筆交易以30萬買進台積電55萬賣出,其稅額多少?


 


證交稅 30萬*1.25%o+55萬*1.25%o=375+688=1063元


 


證所稅 (55-30)/30*100%=83.3% 83.3%/14=5.95%  25萬*5%=12500元


 


證券交易所得稅=1063+12500=135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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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讀請點閱:彗星版~證券交易所得稅原由(1)


                     彗星版~證券交易所得稅原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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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稅制改革應化繁為簡、化煩為悅

 

投資人交易頻繁,周轉率高之故

 

就每筆所賺得之源扣繳

 

稽徵之損益扣抵與量能稅率簡化為單一稅率不扣損

 

所補償之稅率為其證所稅率之一半

 

稅率低、稽徵容易、免報稅、稅收公正

 

稱之為簡道版~證券交易所得稅

 

將會是終結證所稅魔咒之版本

 

* * *

 

簡道版~證券交易所得稅

 













 











 

境內外自然人、法人:

 

證交稅率:千分之2.5




 

證所稅率:2.5%

 

期貨權證市場

 

期(權)交稅:不徵收

 

期(權)所稅率:2.5%


 








 

交易無原始成本:

 

大股東轉讓申報交易

 

首次上市櫃持股買賣

 

未上市櫃或其他類似屬性

 

證交稅:不徵收

 

證所稅率:交易額之2.75%
 




 


簡道版:證交稅率千分之2.5證所稅率:百分之2.5

 

不論投資者對象,一律同步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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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政府

 

上市指數12000以上警示泡沫調整

 

證交稅率千分之3.0證所稅率:百分之3.0

 


指數3500以下刺激低迷調整

 

證交稅率千分之2.0證所稅率:百分之2.0

 

(指數水平視經濟景氣彈性變動)

 
*

 

舉例

 

某大股東持股轉讓賣出交易金額9億,稅額多少?

 

交易金額9億,稅率2.75%,9億*2.75%=0.2475億=2475萬

 

免證交稅,證券交易所得稅=2475萬

 


 










公民版~證券交易所得稅









 
無論選項~正道版或簡道版

 

均稱之公民版~證券交易所得稅

 

以公民立場租稅公平正義;以投資人立場稅制合理公平

 

公民版顧名思義租稅正義普羅大眾版

 

與財政部、行政院官方版、政黨版、立委版、專家學者版迥然不同

 

公民版也是站在投資人角度考量投資風險、周轉率之報酬衡量資本利得稅

 

故亦稱之投資人版證券交易所得稅


 









Q&A









 

< a> 證券所得併入年度綜合所得申報

 

形同剝皮制,一是原投資金額本已納入綜合所得稅之淨值



 

二是投資風險有虧有盈還須面對40%之高稅率

 

另外當投資人虧損由薪資綜合所得額扣除,實為不智與不平之稅

 

資本利得與薪資所得是完全不一樣性質,併入合計申報可謂稅制大亂

 

< b> 免稅扣除額300或400萬元

 

形同喊價制,漫無理論之基礎稅制;討好(特定)人心,心術不正,形同公家退18%制

 

綜合所得300-400萬元高稅率,證券所得卻免課稅,何來公平正義

 

製造社會上薪資所得者與資本利得者對立與衝突

 

形同租稅不正義、稅制不公平制,扭曲市場,其心可議

 

< C > 稅率10%以上,綜合所得稅之所得額徵稅觀念

 

稅率10%以上,形同吸血鬼制,殺雞取卵制,搞垮資本市場

 

資本市場進出頻繁,繳證交稅同時還要忍受高所得稅率,投資人情何以堪

 

資本市場必須考量許多風險因素,不能單純使用綜合所得稅之徵稅觀念

 

否則,必定失真、失準、失公平之稅制

 

< D > 提高證交稅取代證所稅

 

證交稅是證券交易稅;證所稅是有所得之所得稅

 

證交稅不論盈虧都得繳交;證所稅是有賺錢才繳稅

 

若提高證交稅取代證所稅,勢必以虧損證交稅貼補證所稅

 

稅制改革怎會如此顛倒是非,不明稅理

 

< E > 政府對資本市場復徵證所稅所帶來不利之影響

 

人頭戶、假外資、稽徵成本高、稽徵繁雜、資金外移、報稅擾民

 

稅制不公、稅制不合理、成交量萎縮、低本益比、低周轉率

 

券商倒閉失業、經濟疲弱、企業籌資困難...等

 

以上種種惡果必有其惡因

 

而惡因皆起於惡稅之因

 











自救呼籲









 


公民版證券交易所得稅

 

是一個「租稅正義、公平合理、稅收簡單」資本利得稅之標準範本

 

也是工商企業自救版本、券商自救版本、投資人自救版本

 

*

 

租稅正義 公平合理

 

稅收增加  順理成章

 

符合總統 馬英九先生所預設三大目標「量能課稅、公平正義、縮小貧富差距」

 

也遵循其最後所提三原則「量能課稅、不能得不償之、簡政便民」

 

*

 

為租稅公平正義、為國家長遠發展、為資本市場永續經營

 

突破現在綜合所得稅思路各個版本,敬請 各界支持

 

以最好方案展現在國民眼前,則全體公民貢獻功不可沒 

 



~ END ~


 (暫時不開放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