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財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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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日期:2024/10/16
請求改嫁案
2006/08/11 20:43:03

引言:袁枚生於清朝最鼎盛的乾隆時代,才華橫溢,名滿天下。他終生雖只作到縣官,但不避權貴,親民愛民,善政甚多,極得名望。

甲。案情

江浦縣有位商人龔大大,與童氏結婚未滿一年即出外經商,一去五年,杳無音訊。童氏感念身世,無以為生,乃訴請官府准予改嫁,但歷任縣官均批駁不准。袁公到任江浦知縣,童氏又呈文請求。幸獲袁公大發慈悲,可以改嫁了。

乙。批詞如下:
稟悉。爾真可憐極矣!年未四歲,怙恃見背。嫁甫一載,葶砧遠遊,深閨幽闈,不免淒涼;秋月春風,等閒虛度。陌頭楊柳,絲絲牽少婦之愁;枝上鶯聲,夜夜起遼西之夢。而且,夫家少伯叔之依,母族無弟兄之靠;煢煢孓立,無以為生。屢牒公廳,請求改醮。歷任縣主,均以風化倫紀為言,勸爾苦守。本縣何人,獨敢外是?然覽爾稟牘,心為惻然。查爾夫出門經商,五年無耗,其存其亡,家莫聞知。即果尚在人間,而五載不返,棄予如遺,亦已無伉儷之情。琵琶別抱,在風化倫紀上,雖不無瑕疵;而以人情言,則固無間也。王道不外人情!爾能守志,則忍死以待可也。如不能者,則改醮亦非所禁。本縣固不能准爾改醮,然亦不禁爾改醮也。此批。

(參考資料:清代名吏判牘七種彙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