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人物被檢舉論文抄襲的事件頻傳,高雄餐旅大學校長在全國大專院校校長會議上反映,表示如今常見的學倫案,是同一案遭人向大學、國科會、教育部多方面提出檢舉。
另外有些校長認為應考慮廢掉論文,其中,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校長表示,學倫案審理耗費相當多的時間,因此碩士論文的必要性,確實值得考慮;元智大學校長校長表示,若以多修習學分取代論文會更明確;東海大學校長則表示,碩士在職專班應側重於解決問題的方法,可考慮不寫論文,以其他課程設計取代。
我覺得,這些大專院校不能只想要授予學位,卻不想要負責任去處理論文舞弊的檢舉案,因為學位論文舞弊的檢舉案太多而想要廢除學位論文,就跟非法露營區、露營場或違章工廠太多,沉痾難解,因此乾脆就修改法令,讓非法露營區或露營場,還有違章工廠等就地合法一樣,都像是把頭埋進沙裡面,然後以為沒有任何威脅。
然而相較於論文舞弊檢舉案,我國各縣市土地違規、違章建築、違章工廠、空氣污染、水污染、噪音、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檢舉案,那才真的是多到爆,可能一天的檢舉案數量都比論文舞弊一個月的檢舉案還多,可是受理案件的承辦或其主管,大都不像大學校長那樣有媒體話語權,有新聞記者提供發聲乃至澄清的管道。
除此之外,論文舞弊重複檢舉我覺得也不稀奇,像是土地違規、違建、違章工廠等,就有民眾會重複向公所,還有縣市政府所屬的農業、地政、建管、工業、環保、衛生、政風、縣(市)長室等所屬機關或內部單位,以及農委會、內政部、經濟部、地檢署、調查局及其所屬調查站、監察院、行政院或總統府等提出檢舉。
這當中,公所、農委會、內政部、經濟部、行政院、總統府都是轉文給縣市政府處理,調查局及其所屬調查站、監察院,則都是發文請縣市政府內部單位或所屬機關提供相關函文資料,而縣市政府政風單位、縣(市)長室也是再轉文給府內相關權責單位去處理,幾乎每天都有這類重複檢舉的案件。
而土地違規、違建、違章工廠、噪音,或者空氣、水、土壤、地下水污染的檢舉案,真要處理起來也是相當費時費力,土地違規使用和違建的檢舉案,常常是公所得要逐案進行現勘並查報後,再函覆縣市政府有關單位依法進行違規行為的審認、請相關人陳述意見、裁罰等。
至於違章工廠、噪音、空氣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的檢舉案,則是縣市政府權責單位要派員前往現場進行勘查、拍照蒐證,爾後進行審認、請相關人陳述意見、裁罰,這耗費的時間也絕不比學位論文舞弊案少,可是,受理這些類案件的承辦人及其主管,就是沒有大學校長那樣的媒體話語權。
另校長們說大專院校不是檢調單位,這種話我認為也是一種不負責任的態度,只想當好人授予學位,卻不想當壞人查處論文舞弊、撤銷學位,這種怕事的心態,也正是我國公家單位最常被民眾詬病的地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