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予
2014/12/12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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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人之間難免有爭吵 、有糾葛 。
只要不是原則性問題 , 就不妨 「 糊塗 」一點 。
不要 「 得理不讓人 , 無理爭三分 」 ,
更不要因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爭得臉紅脖子粗而傷了和氣 。
「 生活的秘訣就在於給予 」。
作為社會的一份子 , 如果我們所說的話或所做的事 ,
不僅能豐富自己的人生 , 同時還可以幫助別人 ,
那種心情是再令人興奮不過了 。
歡喜緣 自在聚 黎蘋
本篇文字摘自~人生再苦也要笑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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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 :
- 1樓. 繽紛2014/12/12 23:22不爭不吵,細胞就不會無辜死一堆。是的 , 黎蘋喜歡細胞跳舞^^ 歡喜自在的~黎蘋 於 2014/12/13 14:59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