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
重論士之興起及其社會歷史文化地位
2013/06/16 07:52
瀏覽1,238
迴響0
推薦0
引用0
重論士之興起及其社會歷史文化地位
2013年06月14日20:03:19
摘 要:士階層的起源歷來多認為在春秋戰國時代,此固然不錯,但此問題猶有待深入探析。因為進一步的研究會發現,士階層起源之遠因自西周時代已出現,春秋戰國時代之社會轉型,只不過成為包括士階層在內的社會階層轉化過程之加速劑。此外由於孔子所創新型社會教育體制中的思想轉換因素,把士由舊式的社會政治僕役,塑造成新型社會文化守護者的角色。
關鍵詞:士之興起;分封爵等;四民社會;政治僕役;文化守護
歷來的研究認為,中國古代的士階層起源於春秋戰國時代,這固然不能説錯,但其中涉及的一些問題必須重加考辨説明,因為這關係到對士起源過程中的社會歷史原因如何正確詮釋的問題,亦涉及到對士的政治人文品格如何形成的解釋問題。如其一,士階層的起源不是一個孤立的突發現象,它是西周以來分封制解體過程中的産物,與繼起的士農工商四民社會的形成直接相關,而四民社會的原型在西周時代已經存在;其二,士、庶人之間的轉化並非因春秋戰國時代社會轉型才導致的社會階層流動現象,而是西周時代以來已然,只不過社會轉型過程中伴生的新階層的産生加速了這種轉化;其三,周代社會生活塑造了士的才幹品格之基礎性原型;其四,孔子不僅是士階層人格意識覺醒及其社會形象的代表,而且士階層新的社會特徵的形成,也與孔子首開的新型講學教育體制直接相關。下予逐一説明。
一、以士為代表的新型四民社會之興起
首先,四民社會的原型存在於西周時代。《逸周書程典》乃文王所作以告三臣者,其中有曰:“士大夫不雜于工商,商不厚,工不巧,農不力,不可成治。士之子不知義,不可以長幼,工不族居,不可以給官,族不鄉別,不可以入惠。”按此文可與《國語齊語》相較,“族居”即彼“工立三族”;“族不鄉別”即彼“市立三鄉”。又《逸周書大聚》乃周公為武王言作邑徠民之制,其中言及:“稱賢使能,官有材而士歸之;關市平,商賈歸之;分地薄斂,農民歸之。”《逸周書作雒》:“農居鄙,得以庶士,士居國家,得以諸公大夫。凡工賈胥市,臣仆州裏,俾無交為。”此與《齊語》所言四民不相雜居可相比較,《齊語》又曰:“農之子恒為農,野處而不昵,其秀民之能為士者,必足賴也。”所言即《作雒》“農居鄙,得以庶士”之意。春秋初,齊桓公復衛,衛文公“務材訓農,通商惠工,敬教勸學”,[1]按此所言,即按四民分業的形式恢復社會生活秩序。《國語周語上》周襄王使邵公過及內史過賜晉惠公命,內史過曰:“古者……大夫士日恪位著,以儆其官,庶人工商各守其業,以共其上。”此所謂“古者”也可見四民分業的制度形式。此外,《左傳》昭公二十六年在談到禮制內容時,有這樣一段話“在禮……民不遷,農不移,工賈不變,士不濫”,也可與上述記載相印證。既然已歸結為禮制,那麼它所反映的應是更早的社會現象。總之,就記載中所見,士農工商四民分業別居的社會
原型,從形式上至少可追溯及于西周時代,似不能完全視為管仲于春秋時創立於齊的制度,或者是管仲在形式上借鑒了周室的制度而整齊總結之,然後推行于齊。《國語齊語》載管仲向桓公陳“安國”之法時,曾有謂“修舊法,擇其善者而業用之”。四民分業殆即此舊法之善者經修飭而再用者。四民社會的出現是分封制解
體過程中的産物,其出現時間大體在春秋戰國之世,而四民之士與分封爵等之士,在概念上是有異的。
周代推行分封制的結果,建立起天子、諸侯、卿大夫士的貴族等級體制。值得提出的一點是,周代的士借助爵制較殷士地位有所提升,《儀禮士冠禮》記:“古者生無爵,死無謚。”鄭注:“今,謂周衰,記之時也。古,謂殷。殷士生不為爵,死不為謚。周制以士為爵”。按殷士不為爵之説,並不等於否認其在事實上
的末等貴族地位;周制以士為爵,只能説明周代爵制進一步完善,因而使士的貴族地位從制度上被明確肯定,因而士的名份地位較殷代為提升。《荀子》“爵名從周”之説,或者在這方面有所體現,或者説,周代的貴族體制在整體上較商代為完善,“周制以士為爵”可為一證。[2]士雖為末等貴族,但它究為一級爵位,所以又派生出“士大夫”概念,用作貴族、官僚身份的泛稱。如《考工記》論“國有六職”,其中有“士大夫”:“坐而論道,謂之王公;作而行之,謂之士大夫;審曲面勢,以飭五材,以辨民器,謂之百工;通四方之珍異以資之,謂之商旅;飭力以長地財,謂之農夫;治絲麻以成之,謂之婦功。”既然“士大夫”為六職之一,那麼,它已成為以身份、職業等標準劃分所有社會成員為各個階層時的概念名稱之一,並不再是分封爵秩體系中的兩個專有爵號。孫詒讓把“六職”與《大宰》“九職”相比較説:“六職,自天子以下至於庶民,職事有此六等……與《大宰》九職其四略同,但增王公、士大夫而省園圃、虞衡、藪牧、臣妾、閒民為異。此通晐尊卑,彼據任民,義各有取也。”[3]孫詒讓指出六職包括“天子以下至於庶民”,“通晐尊卑”很重要,因而王公與士大夫亦不過為諸種社會身份、職業劃分之一,在這點上,他們與百工、商旅、農夫等一般無二。可以説,此士大夫與士農工商四民社會中的士相當。[4]降及秦漢,“士大夫”成為貴族、官僚乃至一般有某種社會地位的賢達俊秀之士的通稱,在《史記》、《漢書》中較為多見。這是周代分封制瓦解之後,原作為貴族封爵名號的大夫、士概念,亦失去其原有意義而作為泛稱使用時所呈現的現象。據“士大夫”一詞的演化,可見士在周代的末等貴族地位是無疑的,同時因其這種末等貴族的地位,又派生出另外一個相關的概念即“士庶人”或曰“士庶子”。
貴族之外的平民,以庶人為主而包括工商,如《國語周語》曰:“庶人工商各守其業,以供其上。”《周官春官大宗伯》:“以禽作六摯以等諸臣,孤執皮帛,卿執羔,大夫執雁,士執雉,庶人執鶩,工商執雞。”即庶人工商同為平民,而且由於庶人工商原本週人同族,故由貴族享用的禮制也有些允許他們使用,如摯見禮。還應指出的是,分封制下的士除作為貴族爵等之外,還可作為普通貴族的一般性泛稱,甚至可用於概稱庶人等平民。因為士與平民地位相近,於是有庶人“有事則假士禮行之”[1]之説,至於士的下層更與庶人地位相近,如《孟子萬章下》曰:“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所謂“庶人在官者”又可稱“不命之士”,是以趙岐注亦謂:“庶人在官者,未命為士者也。”此外,因士的下層與庶人地位相近,又有“士庶人”的概念,如:《國語楚語》:“士庶人不過其祖”,《孟子離婁上》:“士庶人不仁,不保四體”,《管子大匡》:“士庶人有善”。所謂“士庶人”一方面因士的下層與庶人相近而有是稱,另一方面則可能因二者地位相近而出現相互轉化的現象。如《左傳》哀公二年:“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士田十萬,庶人工商遂。”杜注:“得遂仕進。”是庶人工商可因軍功而上升為士。前引《逸周書作雒》及《國語齊語》亦可證庶人得升為士。相關還有一則值得注意的記載,即《禮記少儀》:“問士之子長幼,長,則曰‘能耕矣。’幼,則曰‘能負薪’、‘未能負薪’。”即士實際處於貴族與庶人之間的特殊地位,其子須任耕種薪採之事。庶人可以受教育,亦可因此上升為
士。《尚書大傳略説》:“大夫士七十而致仕,老于鄉里。大夫為父師,士為少師。櫌鋤已藏,祈樂已入,歲事已畢,余子皆入學。十五始入小學,見小節,踐小義。十八入大學,見大節,踐大義。距冬至四十五日,始出學,傅農事。上老平明坐于右塾,庶老坐于左塾,余子畢出,然後皆歸,夕亦如之,余子皆入。父之齒隨行,兄之齒雁行,朋友不相逾。輕任並,重任分,頒白不提挈,出入皆如此。此之謂造士。”此所言乃庶人教育制度,因此王闿運注曰:“農子為士,如新造成也。”[5]此記載可與前引《作雒》:“農居鄙,得以庶士”,《齊語》:農民“其秀民之能為士者”,互相補充,證明庶人上升為士是有制度根據的。此外,若從族緣上看,庶人主體是周人同族,故士在去位之後降為庶人亦屬正常,《左傳》昭公三十二年亦有曰:“三後之姓,於今為庶。”《孟子滕文公下》也曾描述士失位後的狀況説:“士之失位也,猶諸侯之失國家也……惟士無田,則亦不祭,牲殺、器皿、衣服不備,不敢以祭,則不敢以宴,亦不足吊乎?”這是士失位後淪為庶人的狀況。由士與庶人間的升降轉化關係,可驗證《荀子王制》所言一段話,其曰:“雖王公士大夫之子孫也,不能屬於禮義則歸之庶人;雖庶人之子孫也,積文學,正身行,能屬於禮義,則歸之卿相士大夫。”此決非荀子為説當世事而拈出自家擬設之制,而是有歷史事實為根據的。同時也應説明,庶人上升為士與士下降為庶人的現象,不始於春秋戰國時代,自西周以來已然,只不過春秋戰國之際的社會轉型加劇了這種變化,其性質也不同於往昔而已。這裡需要説明的是,由於庶人主體是周人同族,故士、庶人之間久已存在的相互轉化現象,由於無違于古代族際分別的族類區分嚴忌,故在當時為情理所許自屬當然,只是在西周時代士、庶人間的轉化尚不會很多。正是上述士的這種狀況及“士庶人”等概念的存在,説明士久已作為一個有相當容量的泛稱而存在的語言事實,也使繼起的士農工商四民社會中士概念的使用有歷史語言根據。只是此士概念已不同於分封爵等下的士概念,而是用指與農、工、商相對的社會職業分工角色,如《漢書食貨志上》有曰:“士農工商,四民有業,學以居位曰士”,即士是指受過教育而掌握一定文化知識且以晉身為官作為目的的社會群體,也包括一些已居官有職的官僚在內。《周官夏官司士》:“掌群臣之版,以治其政令,歲登下其損益之數,辨其年歲與其貴賤,週知邦國都家縣鄙之數,卿大夫士庶子之數。”由《司士》所掌包括群臣及卿大夫士庶子在內,可知“士”原曾作為包括貴族卿大夫乃至近於平民的末等貴族士庶子在內的概稱,[6]而且應自西周以來即如此,所以四民之士的概唸有其語言淵源,但它所反映的已是一個新的社會階層興起的事實。即隨著新的四民之士取代與分封爵等相關聯的士概念,反映出新的四民社會已脫穎而出,士也作為新的貴族官僚群體取代了分封制下的傳統貴族,而且就此而言,士已經具有幾許平民化的意義。而且不僅僅士,即使
就士農工商四者整體而言,所包括的基本是原來西周分封社會的下層平民主體,所以從分封制變為新的四民社會,在社會制度上乃是貴族社會下移為平民社會的轉型。總之,不能僅僅局限于士自身及春秋戰國之世,去考察新的士階層的興起,它是西周以來的社會歷史及以士為中心的新型社會出現之前的巨變焦點。從其表現上説,這種轉變經歷了西周以迄春秋的漫長過程,至春秋戰國則演為社會轉化的巨變過程,因之也特別引人注目。這是我們在考察士階層起源時,首先必須辨明的問題。
二、士原本為周代貴族社會基層管理者的身份
其次,士階層雖然作為新興的社會階層而出現,但它在社會品格上卻對原來的士有所繼承,辨明這點,對我們研究新的士階層的歷史文化特徵是有俾益的。那麼,分封制下的士具有什麼樣的社會角色特徵呢?“士者,事也”,是士概念的通行釋義,在西周春秋的爵稱中,它是擔任基層管理者的低級貴族的地位身分名號,
如有學者所指出的那樣:“古代的‘士’是政府各部門中掌‘事’的官員,所以顧炎武説:‘謂之士者大抵皆有職之人。’”[2]還是説出一部分道理,但應該強調的是,士是貴族社會中基層的執事管理者名號。士的這種角色特徵,在此後歷史上留下極大影響,因為它成為秦漢以下士人注重政治倫理實踐,亦即注重以道濟世拯民社會品格的思想意識基礎;表現在學術文化上,即衷情于經世致用風氣的推崇倡導。《説文解字》的訓釋較有代表性,它説:“士,事也。數始於一終於十,從一、十。孔子曰:推十合一為士。”訓士為事,相關有代表性者還可舉出《白虎通義爵》:“士者事也,任事之稱也,”《左傳》昭公七年孔疏:“士者事也,言能理庶事也。”都更詳細地指出士具有執事管理的才幹能力。《説文》:“推十合一為士”,或以為當作“推一合十為士”,無論是演繹或歸納,都是指士通過知識文化的培養積累功夫,具有事至而斷的能力素質,而這是士任職執事的才幹基礎。《白虎通義爵》又曰:“故傳曰:通古今,辨然否,謂之士”,同樣是指士在文化知識上的能力素質。關於士的任事職責可舉《周官夏官司士》的記載説明之:“掌國中之士治,凡其戒令……凡祭祀,掌士之戒,詔相其法事……帥其屬而割牲,羞俎豆。凡會同,作士從,賓客亦如之。作士適四方使,為介。大喪,作士掌事,作六軍之士執披。凡士之有守者令哭,無去守。國有故,則致士而頒其守。凡邦國三歲則稽士任而進退其爵祿。”《司士》總掌卿大夫士庶子群臣,而此所謂“國中之士治”主要指士及士庶子,即爵命之士及未獲爵命的卿大夫士子弟。據其所言則國中大小事職悉由士擔任,包括祭祀、會同、出使、賓客、喪紀、軍旅諸事無不如此。那麼,士實際是周代官府基層管理中的任職執事者,或者説是周代貴族社會統治管理事務中的基層骨幹。在其他記載中也可見到士任事于基層的角色地位。在周代卿大夫的等極序列中,士居末位,等次最低。士一般臣于大夫,《大戴禮少間》:“士修四衛,執技論力,以聽乎大夫。”按《尚書大傳周傳》之説,天子三公,每一公三卿佐之,每一卿三大夫佐之,每一大夫三元士佐之。士又有公士、私士之別。仕于大夫之家曰家士,又曰私士。《禮記玉藻》:“士曰傳遽之臣,于大夫曰外私。大夫私事使,私人擯則稱名,公士擯,則曰寡大夫、寡君之老。大夫有所往,必與公士為賓也。”從此稱謂的區分中,可見“公士”之外有私士,即上引所謂“私人”,即仕于大夫私家的士,是為大夫服務的家臣。這種身份的士低於天子元士與諸侯公士,地位最低,但是乃周代士階層中的大多數。士臣大夫,即士是大夫之家管理事務的承擔者,故《禮記曲禮下》曰:“問大夫之富,曰有宰食力。”按宰即管理卿大夫食邑土地的邑宰,邑宰一般由士擔任,《儀禮喪服傳》:“公卿大夫,室老、士,貴臣,其餘皆眾臣也。”鄭注:“室老,家相也;士,邑宰也。”是卿大夫有家臣,其中以室老與士最貴。室老即家相,又可稱家宰;士基本為邑宰,治卿大夫采邑之事。《禮記喪大記》:“大夫之喪,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眾士疏食水飲,妻妾疏食水飲。”此言大夫去世,其家的所有成員都有為之服喪的義務,其中“眾士”就是大夫之家身為士的眾多家臣,其中邑宰最為重要。由於身為邑宰的士所承擔的這種責任,故《曲禮上》又曰:“地廣大荒而不治,此亦士之辱也。”《曲禮上》曰:“史載筆,士載言。”鄭注:“謂從於會同,各持其職以待事。”前引《司士》職有:“凡會同,作士從。”是士于會同有職事,或當為賓介傳言。《曲禮下》曰:“國君死社稷,大夫死眾,士死制。”按“死制”當指士殉身於所任事制。士雖作為末等貴族,但還是可以享受貴族禮樂待遇的,如在射禮中:“天子以《騶虞》為節,諸侯以《狸首》為節,卿大夫以《採蘋》為節,士以《採蘩》為節。《騶虞》者,樂官備也。《狸首》者,樂時會也。《採蘋》者,樂循法也。《採蘩》者,樂不失職也。是故天子以備官為節,諸侯以時會天子為節,卿大夫以循法為節,士以不失職為節。”[7]即在禮樂活動中,與天子、諸侯、卿大夫不同,對士灌輸和強調的是其任事守職的責任本分,使之不忘自己身為貴族社會基層管理者的角色義務。正由於士任事而食職,因此《孟子?滕文公下》有曰:”士無事而食,不可也。“亦即以士有職食祿的方式強調了士任事的社會角色特徵。如前文所言,士乃低級貴族,其下層的地位與庶民相近,但其作為基層管理骨幹的身分還是同庶民有別的,這在一些記載上反映得很清楚。其中之一是在制度上為維護貴族等級制的合理性,往往據爵等高低為各不同層次上的貴族人格進行區分定位,士被定位為“守事從上”者的角色地位。如《春秋繁露深察名號》曰:“故為天子者,宜視天如父,事天以孝道也。號為諸侯者,宜謹視所候奉之天子也。號為大夫者,宜厚其忠信,敦其禮義,使善大於匹夫之義,足以化也。士者,事也;民者,瞑也,士不及化,可使守事從上而已。”這是據天子、諸侯、大夫、士的不同爵等,對其進行不同的人格區分定位,其中士在道義覺悟及化民瞑頑的能力上,皆有不如大夫的一面,但還是有“守事從上”即任職于基層的管理者身分。相近者如《説苑修文》引《傳》曰:“安故重遷,謂之眾庶;辨然否,通古今之道,謂之士;進賢達能,謂之大夫;敬上愛下,
謂之諸侯;天覆地載,謂之天子。”這同樣是據爵等系列為天子、諸侯、大夫、士進行人格區分定位,其庶人“安故重遷”,因為他是農業生産者的身分;士“辨然否,通古今之道”,是因為他作為基層管理者需要這種博通明辨的文化知識素質能力。這樣,士與庶人一作為基層管理者,一作為基本生産者的身位地位區分極為明
白。一些記載正是從此角度在政治層面對二者加以區分。如《荀子王制》曰:“故君人者,欲安則莫若平政愛民矣;欲榮則莫若隆禮敬士矣。”此以政與民並提,禮與士連言,顯然是兩個高低有別的不同社會政治層次。又《禮記禮運》曰:“刑肅而俗敝則法無常,法無常而禮無別,禮無別則士不事也。刑肅而俗敝,則民弗歸也,是謂疵國。”此以“士不事”與“民弗歸”同為“疵國”之象,但二者作為高低不同兩個層次的政治象徵,一目了然。士作為基層管理者擔負了全社會的基礎性管理事務,庶民作為下層隸屬者擔負了全社會的基礎性生産責任。雖然二者共同作為周代社會的臺柱基礎而各有其責,但從社會管理的角度講,士更重要些。士又
被稱為“官師”,更能表明士負擔技術性的基層管理職能的官吏身份,使之同庶民是有極大區別的。如《左傳》襄公十四年:“官師相規,工執藝事以諫,”襄公十五年:“官師從單靖公逆王后于齊。”《國語楚語上》:“位寧有官師之典”,古代注家有認為官師為大夫者,王引之認為不是 [3]。較多注家意識到官師的身份是士,這要以《穆天子傳》卷六郭注説得最好:“官師,群士號也。”賈誼《新書階級》:“故古者聖王制為列等,內有公卿大夫士,外有公侯伯子男,然後有官師小吏,施及庶人,等級分明。”《禮記祭法》謂適士二廟,官師一廟,庶士、庶人無廟,鄭注謂官師乃中士、下士,所言極是。古代所謂“師”多指掌握某一具體技術、技藝者,如農師、工師、賈師、市師、樂師、舞師等等。官師特指士,則因其有技藝之長,又擔負基層管理職責的下層官吏身份。士作為下層貴族決定其奔走執事的親民官身分,這種社會人格培養出其注重管理實踐的社會政治特徵,從而派生出其立志於以道濟世利民和倡導經世致用學風的社會文化性格,這些性格特徵長久在中國歷史上發生著影響。
三、孔子設教與士的人文性格轉換
士的這些社會文化品格的形成,除取決於其原本作為基層骨幹的管理實踐傳統外,還與孔子開創的新型士教育制度有關。因為西周春秋以來的士教育偏重於武士式的實踐型知識技能之培養,它與士作為基層管理者的實踐需要相適應。但春秋戰國時代由於新型政府的出現,即新式的文官政府需要大量的文職管理人才,孔子以民間大師首開聚徒講學之風,既培養了新型的平民文士開始介入政府、登上政治舞臺,同時亦相當於以民間知識領袖的地位,掌握了相當的社會文化與人生道德價值的宣傳闡釋權,在無形之中左右引導著社會,並以這種在握的輿論權力於政府之外制衡社會,孔子的這種“素王”式作用與地位在中國歷史上的影響深入久遠,亦形成一種傳統。在這種情況下,培養造就新型的受過系統知識文本訓練的大量人才,既成為時代的當務之急,又成為塑造未來文化傳統所必需。孔子以六經文本設教的新式教育方式,恰適應了這種社會歷史需要。
為使貴族子弟能勝任為貴族社會服務的職責,首先應使之入學接受教育,貴族子弟在入學伊始即已獲得準士的地位身份,但一般亦稱之為士。在經過合格的教育訓練,又經過必要的實踐歷練之後,才能取得正式的士身份。《墨子七患》:“故兇饑存乎國人,君徹鼎食五分之五,大夫徹縣,士不入學。”所言即在學之士。據《周官地官大司徒》所載:“頒職事十有二于邦國都鄙,使以登萬民……十曰學藝”,據鄭注謂“學藝謂學道藝”,則“學藝”者的職事身分為學士,既為“萬民”之一,則非有爵之士,而是出於平民的秀士。《禮記王制》記載了從鄉里選拔平民秀士乃至入學造士以及官爵任使的一套士的選拔、教育及使用管理辦法,其中言及“樂正崇四術,立四教,順先王詩書禮樂以造士”的教育方式,這不純是西周舊制,但肯定在孔子之前又為孔子所借鑒。《大戴禮記千乘》可為研究西周以來貴族子弟教育的參考,它説,“司馬司夏,以教士車甲。凡士執伎論功,修四衛,強股肱,質射禦,才武聰惠,治眾長卒,所以為儀綴于國。出可以為率,誘于軍旅。四方諸侯遊士,國中賢、余、秀興閱焉。”按賢指賢士,《周官地官鄉大夫》有興賢之法;余指卿大夫士子弟中的余子;秀指鄉里平民秀士;遊士指貴族子弟,《周官地官師氏》所教包括“國之貴遊子弟”,《周官諸子》所掌有謂“國子存遊倅”,主要指卿大夫士子弟之未仕者,乃士庶子一類。據《千乘》所言士要從於軍旅,司馬教士車甲,此與《周官》士庶子又掌于司馬合。《大司馬》:“王吊勞士庶子,則相……大會同則帥士庶子,而掌其政令。”《夏官都司馬》:“掌都之士庶子及其眾庶車馬兵甲之戒令,以國法掌其政學,以聽國司馬,家司馬亦如之。”士庶子被編入軍隊成為中堅骨幹。《千乘》所言乃貴族子弟教育管理辦法,可與《夏官諸子》掌教國子之法相參觀,這些貴族子弟中的不命之士,平時修德學道,國家有事則應徵召而聽用,其中要以執戈從軍最為主要,因為由他們組成的貴族子弟親軍,乃作為軍隊的中堅,所以軍事教育對他們很重要。《地官》之《師氏》、《保氏》也掌教國子之士,其中包括原始的禮樂射御書數所謂六藝教育,其中除文化知識外,多為實用型技能教育。這些貴族子弟偏于武士的特質,也決定了其教育方式上注重實踐歷練的特點。可以説,所謂禮樂射御書數六藝乃是士階層所受的基礎教育,這使他們掌握了必要的基本知識與技藝,具有一定的實踐能力,可以承擔起貴族社會的基層管理職能。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士作為“執技以事上者”的地位是不高的,但卻是西周春秋貴族社會的支撐基礎。與前引《大戴禮記千乘》關於貴族子弟教育相近的記載,特別強調了士“執技以事上者”地位之輕賤,此即《禮記王制》所言:“有發,則命大司徒教士以車甲。凡執技論力,適四方,裸股肱,決射禦。凡執技以事上者,祝、史、射、禦、醫、卜及百工。凡執技以事上者,不貳事,不移官,出鄉不與士齒;仕于家者,出鄉不與士齒”。以之與《千乘》相校,雖《王制》所言有“出鄉不與士齒”這樣的話,但“執技以事上者”確應包括士身份的人,更何況士也主要是仕于大夫之家者。只是它特別強調了“執技以事上者”地位之輕賤。但這確實是西周春秋貴族社會的意識特點,即重道義而輕技藝的貴族意識。《考工記》謂:“坐而論道,謂之王公;作而行之,謂之士大夫”,以下所述按序乃:百工、商旅、農夫、婦功四個以技力事上的階層,也從一個層面證明此重道義而輕技藝的社會觀念。在此意識引導下,士地位之輕賤,根本還在於他們受到六藝教育,因而有能力也有義務擔負起在底層為貴族社會服務的實踐管理職責所致。或者説是因為“德成而上,藝成而下”這種西周春秋時代的貴族傳統,致使士因近於“執技以事上”的身份在貴族意識中遭受到某種輕賤。為此,《禮記少儀》有所謂“士依於德,遊于藝”,以為士德藝雙修、德主藝輔的人格修養律條,既要使之能擔負起以實藝為貴族社會服務的職責,又不失其為貴族身份的道德修養標格。士的這種特殊地位身份,也決定其學業講習的特點。首先,《禮記學記》有曰:“凡學,官先事,士先志。”即因士偏于“執技以事上”的身份特點,故特別強調士人從學首要在立志,即注意以立身行道、宏揚先王禮義作為其自勉自勵的追求目標。在祭祀中擔任奔走任事的巫史卜祝亦為“執技以事上”者,他們基本為士的身份,因為他們掌握了六藝知識及相關的祭祀神道知識,《周官春官》:“凡以神仕者,掌三辰之法,以猶鬼神示之居,辨其名物”;又:“凡以神士者無數,以其藝為之貴賤之等。”鄭注:“以神士者,男巫之俊,有學問才知者。藝,謂禮樂射御書數,高者為上士,次之為中士,又次之為下士。”祭祀本為神道設教,要求執事者有一定的知識技能,又有一定的精神品格修養,勤於講學實踐,擔任巫史卜祝的士人也如此。士在祭祀中確要奔走執役,《周官夏官司士》:“凡祭祀,掌士之戒令,詔相其法事,及賜爵,呼昭穆而進之,帥其屬而割牲,羞俎豆。”士的這種身份職責決定其緊密結合實踐的講學習業特點。《國語魯語下》:“士朝受業,晝而講貫,夕而習復,夜而計過無憾,而後即安。”按此所言士之受業講學方式推斷,其所講學必多與所任官事結合的實踐性經驗知識,具有亦官亦學的性質,其中亦反映出西周春秋時代士居官任職與講學習業的學用結合關係。《國語晉語七》張老論魏絳有曰:“夫絳之智,能治大官,……其學不廢其先人之職,若在卿位,外內必平。” 所言應為這方面的顯例。《説文》:“仕,學也。”任職仕宦的同時,亦是講學習業的過程,士尤其如此,故《荀子儒效》曰:“彼學者,行之,士也;敦慕焉,君子也;知之,聖人也。”即與君子、聖人相比,士人為學更加重在踐履實行。《左傳》宣公二年有“宦三年”之語,服虔注:“宦學士”,即謂學職事為宦之士 [4],亦可證士人為學包括居官仕宦的內容。《論語先進》載子路使子羔為費宰,且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讀書,然後為學?”這顯然是原來士以居官仕宦為講學習業方式習慣的反映。士以居官仕宦為講學習業方式,其後乃是學在官府、政教合一、官師不分的社會歷史背景,這在士身上反映得尤為突出,於是有“士者事也”的古訓,士因此亦成為為貴族社會服務的政治僕役。自孔子用六經文本設教始,從而取代了禮樂射御書數式偏于實用型知識技能的教育方式,士人的知識結構與人格特徵亦發生極大變化,最主要的是精神思想觀念上的變化。《論語》中多處討論士的人格修養標準,這反映出孔子正在按自己的教育方式塑造全新的士人人格。士自此開始樹立起志於道的社會文化使命感,從而強化了以道義自居的人格倫理信念,以及作為社會導師自我期許的精神氣概。他們窮不失義,達不離道,仁覆天下,惟德是尚,手握輿論大權在朝廷之外與社會相制衡。士人每以帝王師傅相勉相勵,為的是高懸呵護道統的宏謨大志,以發揚吾族文化統緒于將來。這樣,士便由昔日為貴族社會服務的政治僕役,轉變成立志於獻身吾族文化的社會知識賢達。士在經歷此人格意識上的巨大轉變之後,其人格生命亦與中國文化融為一體。士自此成為社會文化之傳承者與守護者,士之盛衰與世運升降密切相關,士之生命則與知識文化一體無間,士與文化之關係尤其成為研究中國文化時必予關注之絕大問題。原其實,自孔子修訂六經、聚徒講學並以此培養新型士人始,孔子就以聖人身份成為傳衍宏揚中華文化的千古士人表率,並建立起中華文化生生不息的文統。其後雖有漢武尊儒之舉,但真正維護此文統綿延不墜的社會歷史主角,是歷代以宗聖講學自任的士人知識體,是他們支撐著中華古國的族運文統,使之長盛不衰。如東晉十六國大亂,晉室南遷,而留居北方的士族成為保存傳衍中原文化的社會中堅,並推進了此歷史時期的胡漢融合運動。隋唐以下,先後有遼金元清興起于北方並南下中原甚而入主神州,但每一次無不是以中原文化為主體實現了民族融合進程中的漢化過程。雖然其中蒙古貴族較他族特殊,因之亦最終退歸塞外,但以“大哉乾元”命名的國號卻永遠留在中華史冊上。隨著明末以來傳教士來華的西學東漸過程,尤其是面對鴉片戰爭之後西方文化大舉涌入的滄海橫流局面,中國士人提出“中體西用説”以為文化應對之策,意在強調中華文化的絕對主體地位,為維護中華古族的國運文統而自強競進不息。可以説,孔子之後,中華文化綿延兩千餘年而倡盛不絕,憑藉的主要是士人群體以中華文化作為生命寄託所釋放出來的偉大歷史責任感。
參考文獻:
1.[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M].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上冊.1249.
2.中華文化的過去現在和未來——中華書局成立八十週年紀念論文集.北京:中華書局,1992.459.
3.[清]王引之.經義述聞卷十八[M],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85年,435.
4.[清]劉文淇.春秋左氏傳舊注疏證[M].北京:科學出版社,1959.625.
註釋:
[1]《左傳》閔公二年。
[2]《白虎通義爵》:“士者,事也。任事之稱也。故傳曰:‘通古今,辨然否,謂之士。’何以知士非爵?禮曰:‘四十強而仕’,不言爵為士。至五十爵為大夫。”按“士非爵”之説,只能證明士因在下位而奔走執事,地位由是顯得低。《周官大宰》:八則“四曰祿位以馭其士”,注:“位,爵次也。”則殷士不為爵,周制以士為爵之説與此可相勘。
[3]孫詒讓《周禮正義》卷七十四。
[4]士大夫一詞在行文上嚴於爵秩順序的《周官》中已然偶見,如《夏官小臣》:“掌士大夫之吊勞”。此“士大夫”乃泛稱,絕非指稱士與大夫兩級爵等。因按《周官》行文通例,凡涉及爵秩名號時皆按秩次排列,作“天子諸侯卿大夫士”的順序,絕不會有“士大夫”的概念出現。因此《小臣》中的“士大夫”只能是一個泛稱概念。由《小臣》的“士大夫”一詞,或許亦有助於證明《周官》與《考工記》在內容上的相通。
[5]王闿運《補注》本卷六。
[6]在
《周官》中“士庶子”有特殊一層含義,即它與王宮宿衛之職有關。《天官宮伯》:“掌王宮之士庶子凡在版者,掌其政令,行其秩敘,作其徒役之事,授八次、八舍之職事。若邦有大事作宮眾,則令之。月終,則均秩;歲終,則均敘,以時頒其衣裘,掌其誅賞。”是“士庶子”主王宮宿衛。孫詒讓謂宮伯與諸子為官聯,“凡國子皆掌于諸子。其入衛王宮者,則別以宮伯領之,諸子不掌宮政也。”又説:“綜校全經,士庶子內備宿衛,外從巡守,且歲時有饗,死傷有吊勞,職任既親,恩禮尤備,其為貴遊子弟無疑。”但他對士庶子的概念又加以分析説:“經之凡言士庶子者,所謂士即上中下士,凡王族及群臣子弟既命而有爵者……其未命者,下士一等,則與庶人在官者等,以其世家貴胄殊異之,故不曰庶人而曰庶子。”見《周禮正義》卷七。那麼,“士庶子”實際與“士庶人”在概念上相近,但由於“士庶子”作為王宮衛隊的特殊屬性,其身份地位在某種意義上還是優於所謂“士庶人”概念的。又據《夏官掌固》:“掌修城郭,溝池,樹渠之固,頒其士庶子及其眾庶之守。”據孫詒讓謂:“此士庶子謂縣鄙公邑貴族子弟來助守禦者,與宮伯所掌士庶子為國中公卿大夫士子弟宿衛王宮者不同也。”(《周禮正義》卷五十七)即雖同為士庶子,但國中士庶子地位應略優於縣鄙公邑士庶子。由於士庶子乃貴族子弟,年輕武勇可信賴,是周代貴族軍隊中的骨幹。據《夏官都司馬》及《家司馬》,都家之士庶子掌於此二官。
[7]《禮記射義》。
“士者,事也”? 難怪,原來就是事兒媽。 /無內容 - 油賊哥 06/14/13 (12)
懂屁,士是由原則的有所為而有所不為,而現在的市儈文化沒原則 /無內容 - 道友 06/14/13 (11)
抄襲剽竊那種事如老道這樣的士是不會做的,而市儈流氓則什麼都做 /無內容 - 道友 06/14/13 (12)
現在中國學術界、商界問題就是市儈文化代替了士文化的結果。 /無內容 - 道友 06/14/13 (6)
長知識了,原來士就是師爺管家一類的,穆仁智估計就是士 /無內容 - x-file 06/14/13 (8)
士被老道毀了,同志被雙丐毀了,針灸被東風毀了,西醫被生人毀了 /無內容 - 沙人犯 06/14/13 (19)
我擦~這些評論太油菜了,笑S人啦! /無內容 - Brick 06/14/13 (10)
IT被油翁毀了,輪子被方塊毀了,改開被右派毀了! /無內容 - 鞋和飯 06/14/13 (14)
我再加一個,聖誕樹被鞋犯毀了,LOL /無內容 - 生人 06/14/13 (7)
阿Q和祥林嫂被沙犯偶像了 /無內容 - 生人 06/14/13 (8)
婦科被透氣毀了 /無內容 - x-file 06/14/13 (7)
2013年06月14日20:03:19
摘 要:士階層的起源歷來多認為在春秋戰國時代,此固然不錯,但此問題猶有待深入探析。因為進一步的研究會發現,士階層起源之遠因自西周時代已出現,春秋戰國時代之社會轉型,只不過成為包括士階層在內的社會階層轉化過程之加速劑。此外由於孔子所創新型社會教育體制中的思想轉換因素,把士由舊式的社會政治僕役,塑造成新型社會文化守護者的角色。
關鍵詞:士之興起;分封爵等;四民社會;政治僕役;文化守護
歷來的研究認為,中國古代的士階層起源於春秋戰國時代,這固然不能説錯,但其中涉及的一些問題必須重加考辨説明,因為這關係到對士起源過程中的社會歷史原因如何正確詮釋的問題,亦涉及到對士的政治人文品格如何形成的解釋問題。如其一,士階層的起源不是一個孤立的突發現象,它是西周以來分封制解體過程中的産物,與繼起的士農工商四民社會的形成直接相關,而四民社會的原型在西周時代已經存在;其二,士、庶人之間的轉化並非因春秋戰國時代社會轉型才導致的社會階層流動現象,而是西周時代以來已然,只不過社會轉型過程中伴生的新階層的産生加速了這種轉化;其三,周代社會生活塑造了士的才幹品格之基礎性原型;其四,孔子不僅是士階層人格意識覺醒及其社會形象的代表,而且士階層新的社會特徵的形成,也與孔子首開的新型講學教育體制直接相關。下予逐一説明。
一、以士為代表的新型四民社會之興起
首先,四民社會的原型存在於西周時代。《逸周書程典》乃文王所作以告三臣者,其中有曰:“士大夫不雜于工商,商不厚,工不巧,農不力,不可成治。士之子不知義,不可以長幼,工不族居,不可以給官,族不鄉別,不可以入惠。”按此文可與《國語齊語》相較,“族居”即彼“工立三族”;“族不鄉別”即彼“市立三鄉”。又《逸周書大聚》乃周公為武王言作邑徠民之制,其中言及:“稱賢使能,官有材而士歸之;關市平,商賈歸之;分地薄斂,農民歸之。”《逸周書作雒》:“農居鄙,得以庶士,士居國家,得以諸公大夫。凡工賈胥市,臣仆州裏,俾無交為。”此與《齊語》所言四民不相雜居可相比較,《齊語》又曰:“農之子恒為農,野處而不昵,其秀民之能為士者,必足賴也。”所言即《作雒》“農居鄙,得以庶士”之意。春秋初,齊桓公復衛,衛文公“務材訓農,通商惠工,敬教勸學”,[1]按此所言,即按四民分業的形式恢復社會生活秩序。《國語周語上》周襄王使邵公過及內史過賜晉惠公命,內史過曰:“古者……大夫士日恪位著,以儆其官,庶人工商各守其業,以共其上。”此所謂“古者”也可見四民分業的制度形式。此外,《左傳》昭公二十六年在談到禮制內容時,有這樣一段話“在禮……民不遷,農不移,工賈不變,士不濫”,也可與上述記載相印證。既然已歸結為禮制,那麼它所反映的應是更早的社會現象。總之,就記載中所見,士農工商四民分業別居的社會
原型,從形式上至少可追溯及于西周時代,似不能完全視為管仲于春秋時創立於齊的制度,或者是管仲在形式上借鑒了周室的制度而整齊總結之,然後推行于齊。《國語齊語》載管仲向桓公陳“安國”之法時,曾有謂“修舊法,擇其善者而業用之”。四民分業殆即此舊法之善者經修飭而再用者。四民社會的出現是分封制解
體過程中的産物,其出現時間大體在春秋戰國之世,而四民之士與分封爵等之士,在概念上是有異的。
周代推行分封制的結果,建立起天子、諸侯、卿大夫士的貴族等級體制。值得提出的一點是,周代的士借助爵制較殷士地位有所提升,《儀禮士冠禮》記:“古者生無爵,死無謚。”鄭注:“今,謂周衰,記之時也。古,謂殷。殷士生不為爵,死不為謚。周制以士為爵”。按殷士不為爵之説,並不等於否認其在事實上
的末等貴族地位;周制以士為爵,只能説明周代爵制進一步完善,因而使士的貴族地位從制度上被明確肯定,因而士的名份地位較殷代為提升。《荀子》“爵名從周”之説,或者在這方面有所體現,或者説,周代的貴族體制在整體上較商代為完善,“周制以士為爵”可為一證。[2]士雖為末等貴族,但它究為一級爵位,所以又派生出“士大夫”概念,用作貴族、官僚身份的泛稱。如《考工記》論“國有六職”,其中有“士大夫”:“坐而論道,謂之王公;作而行之,謂之士大夫;審曲面勢,以飭五材,以辨民器,謂之百工;通四方之珍異以資之,謂之商旅;飭力以長地財,謂之農夫;治絲麻以成之,謂之婦功。”既然“士大夫”為六職之一,那麼,它已成為以身份、職業等標準劃分所有社會成員為各個階層時的概念名稱之一,並不再是分封爵秩體系中的兩個專有爵號。孫詒讓把“六職”與《大宰》“九職”相比較説:“六職,自天子以下至於庶民,職事有此六等……與《大宰》九職其四略同,但增王公、士大夫而省園圃、虞衡、藪牧、臣妾、閒民為異。此通晐尊卑,彼據任民,義各有取也。”[3]孫詒讓指出六職包括“天子以下至於庶民”,“通晐尊卑”很重要,因而王公與士大夫亦不過為諸種社會身份、職業劃分之一,在這點上,他們與百工、商旅、農夫等一般無二。可以説,此士大夫與士農工商四民社會中的士相當。[4]降及秦漢,“士大夫”成為貴族、官僚乃至一般有某種社會地位的賢達俊秀之士的通稱,在《史記》、《漢書》中較為多見。這是周代分封制瓦解之後,原作為貴族封爵名號的大夫、士概念,亦失去其原有意義而作為泛稱使用時所呈現的現象。據“士大夫”一詞的演化,可見士在周代的末等貴族地位是無疑的,同時因其這種末等貴族的地位,又派生出另外一個相關的概念即“士庶人”或曰“士庶子”。
貴族之外的平民,以庶人為主而包括工商,如《國語周語》曰:“庶人工商各守其業,以供其上。”《周官春官大宗伯》:“以禽作六摯以等諸臣,孤執皮帛,卿執羔,大夫執雁,士執雉,庶人執鶩,工商執雞。”即庶人工商同為平民,而且由於庶人工商原本週人同族,故由貴族享用的禮制也有些允許他們使用,如摯見禮。還應指出的是,分封制下的士除作為貴族爵等之外,還可作為普通貴族的一般性泛稱,甚至可用於概稱庶人等平民。因為士與平民地位相近,於是有庶人“有事則假士禮行之”[1]之説,至於士的下層更與庶人地位相近,如《孟子萬章下》曰:“下士與庶人在官者同祿”,所謂“庶人在官者”又可稱“不命之士”,是以趙岐注亦謂:“庶人在官者,未命為士者也。”此外,因士的下層與庶人地位相近,又有“士庶人”的概念,如:《國語楚語》:“士庶人不過其祖”,《孟子離婁上》:“士庶人不仁,不保四體”,《管子大匡》:“士庶人有善”。所謂“士庶人”一方面因士的下層與庶人相近而有是稱,另一方面則可能因二者地位相近而出現相互轉化的現象。如《左傳》哀公二年:“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士田十萬,庶人工商遂。”杜注:“得遂仕進。”是庶人工商可因軍功而上升為士。前引《逸周書作雒》及《國語齊語》亦可證庶人得升為士。相關還有一則值得注意的記載,即《禮記少儀》:“問士之子長幼,長,則曰‘能耕矣。’幼,則曰‘能負薪’、‘未能負薪’。”即士實際處於貴族與庶人之間的特殊地位,其子須任耕種薪採之事。庶人可以受教育,亦可因此上升為
士。《尚書大傳略説》:“大夫士七十而致仕,老于鄉里。大夫為父師,士為少師。櫌鋤已藏,祈樂已入,歲事已畢,余子皆入學。十五始入小學,見小節,踐小義。十八入大學,見大節,踐大義。距冬至四十五日,始出學,傅農事。上老平明坐于右塾,庶老坐于左塾,余子畢出,然後皆歸,夕亦如之,余子皆入。父之齒隨行,兄之齒雁行,朋友不相逾。輕任並,重任分,頒白不提挈,出入皆如此。此之謂造士。”此所言乃庶人教育制度,因此王闿運注曰:“農子為士,如新造成也。”[5]此記載可與前引《作雒》:“農居鄙,得以庶士”,《齊語》:農民“其秀民之能為士者”,互相補充,證明庶人上升為士是有制度根據的。此外,若從族緣上看,庶人主體是周人同族,故士在去位之後降為庶人亦屬正常,《左傳》昭公三十二年亦有曰:“三後之姓,於今為庶。”《孟子滕文公下》也曾描述士失位後的狀況説:“士之失位也,猶諸侯之失國家也……惟士無田,則亦不祭,牲殺、器皿、衣服不備,不敢以祭,則不敢以宴,亦不足吊乎?”這是士失位後淪為庶人的狀況。由士與庶人間的升降轉化關係,可驗證《荀子王制》所言一段話,其曰:“雖王公士大夫之子孫也,不能屬於禮義則歸之庶人;雖庶人之子孫也,積文學,正身行,能屬於禮義,則歸之卿相士大夫。”此決非荀子為説當世事而拈出自家擬設之制,而是有歷史事實為根據的。同時也應説明,庶人上升為士與士下降為庶人的現象,不始於春秋戰國時代,自西周以來已然,只不過春秋戰國之際的社會轉型加劇了這種變化,其性質也不同於往昔而已。這裡需要説明的是,由於庶人主體是周人同族,故士、庶人之間久已存在的相互轉化現象,由於無違于古代族際分別的族類區分嚴忌,故在當時為情理所許自屬當然,只是在西周時代士、庶人間的轉化尚不會很多。正是上述士的這種狀況及“士庶人”等概念的存在,説明士久已作為一個有相當容量的泛稱而存在的語言事實,也使繼起的士農工商四民社會中士概念的使用有歷史語言根據。只是此士概念已不同於分封爵等下的士概念,而是用指與農、工、商相對的社會職業分工角色,如《漢書食貨志上》有曰:“士農工商,四民有業,學以居位曰士”,即士是指受過教育而掌握一定文化知識且以晉身為官作為目的的社會群體,也包括一些已居官有職的官僚在內。《周官夏官司士》:“掌群臣之版,以治其政令,歲登下其損益之數,辨其年歲與其貴賤,週知邦國都家縣鄙之數,卿大夫士庶子之數。”由《司士》所掌包括群臣及卿大夫士庶子在內,可知“士”原曾作為包括貴族卿大夫乃至近於平民的末等貴族士庶子在內的概稱,[6]而且應自西周以來即如此,所以四民之士的概唸有其語言淵源,但它所反映的已是一個新的社會階層興起的事實。即隨著新的四民之士取代與分封爵等相關聯的士概念,反映出新的四民社會已脫穎而出,士也作為新的貴族官僚群體取代了分封制下的傳統貴族,而且就此而言,士已經具有幾許平民化的意義。而且不僅僅士,即使
就士農工商四者整體而言,所包括的基本是原來西周分封社會的下層平民主體,所以從分封制變為新的四民社會,在社會制度上乃是貴族社會下移為平民社會的轉型。總之,不能僅僅局限于士自身及春秋戰國之世,去考察新的士階層的興起,它是西周以來的社會歷史及以士為中心的新型社會出現之前的巨變焦點。從其表現上説,這種轉變經歷了西周以迄春秋的漫長過程,至春秋戰國則演為社會轉化的巨變過程,因之也特別引人注目。這是我們在考察士階層起源時,首先必須辨明的問題。
二、士原本為周代貴族社會基層管理者的身份
其次,士階層雖然作為新興的社會階層而出現,但它在社會品格上卻對原來的士有所繼承,辨明這點,對我們研究新的士階層的歷史文化特徵是有俾益的。那麼,分封制下的士具有什麼樣的社會角色特徵呢?“士者,事也”,是士概念的通行釋義,在西周春秋的爵稱中,它是擔任基層管理者的低級貴族的地位身分名號,
如有學者所指出的那樣:“古代的‘士’是政府各部門中掌‘事’的官員,所以顧炎武説:‘謂之士者大抵皆有職之人。’”[2]還是説出一部分道理,但應該強調的是,士是貴族社會中基層的執事管理者名號。士的這種角色特徵,在此後歷史上留下極大影響,因為它成為秦漢以下士人注重政治倫理實踐,亦即注重以道濟世拯民社會品格的思想意識基礎;表現在學術文化上,即衷情于經世致用風氣的推崇倡導。《説文解字》的訓釋較有代表性,它説:“士,事也。數始於一終於十,從一、十。孔子曰:推十合一為士。”訓士為事,相關有代表性者還可舉出《白虎通義爵》:“士者事也,任事之稱也,”《左傳》昭公七年孔疏:“士者事也,言能理庶事也。”都更詳細地指出士具有執事管理的才幹能力。《説文》:“推十合一為士”,或以為當作“推一合十為士”,無論是演繹或歸納,都是指士通過知識文化的培養積累功夫,具有事至而斷的能力素質,而這是士任職執事的才幹基礎。《白虎通義爵》又曰:“故傳曰:通古今,辨然否,謂之士”,同樣是指士在文化知識上的能力素質。關於士的任事職責可舉《周官夏官司士》的記載説明之:“掌國中之士治,凡其戒令……凡祭祀,掌士之戒,詔相其法事……帥其屬而割牲,羞俎豆。凡會同,作士從,賓客亦如之。作士適四方使,為介。大喪,作士掌事,作六軍之士執披。凡士之有守者令哭,無去守。國有故,則致士而頒其守。凡邦國三歲則稽士任而進退其爵祿。”《司士》總掌卿大夫士庶子群臣,而此所謂“國中之士治”主要指士及士庶子,即爵命之士及未獲爵命的卿大夫士子弟。據其所言則國中大小事職悉由士擔任,包括祭祀、會同、出使、賓客、喪紀、軍旅諸事無不如此。那麼,士實際是周代官府基層管理中的任職執事者,或者説是周代貴族社會統治管理事務中的基層骨幹。在其他記載中也可見到士任事于基層的角色地位。在周代卿大夫的等極序列中,士居末位,等次最低。士一般臣于大夫,《大戴禮少間》:“士修四衛,執技論力,以聽乎大夫。”按《尚書大傳周傳》之説,天子三公,每一公三卿佐之,每一卿三大夫佐之,每一大夫三元士佐之。士又有公士、私士之別。仕于大夫之家曰家士,又曰私士。《禮記玉藻》:“士曰傳遽之臣,于大夫曰外私。大夫私事使,私人擯則稱名,公士擯,則曰寡大夫、寡君之老。大夫有所往,必與公士為賓也。”從此稱謂的區分中,可見“公士”之外有私士,即上引所謂“私人”,即仕于大夫私家的士,是為大夫服務的家臣。這種身份的士低於天子元士與諸侯公士,地位最低,但是乃周代士階層中的大多數。士臣大夫,即士是大夫之家管理事務的承擔者,故《禮記曲禮下》曰:“問大夫之富,曰有宰食力。”按宰即管理卿大夫食邑土地的邑宰,邑宰一般由士擔任,《儀禮喪服傳》:“公卿大夫,室老、士,貴臣,其餘皆眾臣也。”鄭注:“室老,家相也;士,邑宰也。”是卿大夫有家臣,其中以室老與士最貴。室老即家相,又可稱家宰;士基本為邑宰,治卿大夫采邑之事。《禮記喪大記》:“大夫之喪,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眾士疏食水飲,妻妾疏食水飲。”此言大夫去世,其家的所有成員都有為之服喪的義務,其中“眾士”就是大夫之家身為士的眾多家臣,其中邑宰最為重要。由於身為邑宰的士所承擔的這種責任,故《曲禮上》又曰:“地廣大荒而不治,此亦士之辱也。”《曲禮上》曰:“史載筆,士載言。”鄭注:“謂從於會同,各持其職以待事。”前引《司士》職有:“凡會同,作士從。”是士于會同有職事,或當為賓介傳言。《曲禮下》曰:“國君死社稷,大夫死眾,士死制。”按“死制”當指士殉身於所任事制。士雖作為末等貴族,但還是可以享受貴族禮樂待遇的,如在射禮中:“天子以《騶虞》為節,諸侯以《狸首》為節,卿大夫以《採蘋》為節,士以《採蘩》為節。《騶虞》者,樂官備也。《狸首》者,樂時會也。《採蘋》者,樂循法也。《採蘩》者,樂不失職也。是故天子以備官為節,諸侯以時會天子為節,卿大夫以循法為節,士以不失職為節。”[7]即在禮樂活動中,與天子、諸侯、卿大夫不同,對士灌輸和強調的是其任事守職的責任本分,使之不忘自己身為貴族社會基層管理者的角色義務。正由於士任事而食職,因此《孟子?滕文公下》有曰:”士無事而食,不可也。“亦即以士有職食祿的方式強調了士任事的社會角色特徵。如前文所言,士乃低級貴族,其下層的地位與庶民相近,但其作為基層管理骨幹的身分還是同庶民有別的,這在一些記載上反映得很清楚。其中之一是在制度上為維護貴族等級制的合理性,往往據爵等高低為各不同層次上的貴族人格進行區分定位,士被定位為“守事從上”者的角色地位。如《春秋繁露深察名號》曰:“故為天子者,宜視天如父,事天以孝道也。號為諸侯者,宜謹視所候奉之天子也。號為大夫者,宜厚其忠信,敦其禮義,使善大於匹夫之義,足以化也。士者,事也;民者,瞑也,士不及化,可使守事從上而已。”這是據天子、諸侯、大夫、士的不同爵等,對其進行不同的人格區分定位,其中士在道義覺悟及化民瞑頑的能力上,皆有不如大夫的一面,但還是有“守事從上”即任職于基層的管理者身分。相近者如《説苑修文》引《傳》曰:“安故重遷,謂之眾庶;辨然否,通古今之道,謂之士;進賢達能,謂之大夫;敬上愛下,
謂之諸侯;天覆地載,謂之天子。”這同樣是據爵等系列為天子、諸侯、大夫、士進行人格區分定位,其庶人“安故重遷”,因為他是農業生産者的身分;士“辨然否,通古今之道”,是因為他作為基層管理者需要這種博通明辨的文化知識素質能力。這樣,士與庶人一作為基層管理者,一作為基本生産者的身位地位區分極為明
白。一些記載正是從此角度在政治層面對二者加以區分。如《荀子王制》曰:“故君人者,欲安則莫若平政愛民矣;欲榮則莫若隆禮敬士矣。”此以政與民並提,禮與士連言,顯然是兩個高低有別的不同社會政治層次。又《禮記禮運》曰:“刑肅而俗敝則法無常,法無常而禮無別,禮無別則士不事也。刑肅而俗敝,則民弗歸也,是謂疵國。”此以“士不事”與“民弗歸”同為“疵國”之象,但二者作為高低不同兩個層次的政治象徵,一目了然。士作為基層管理者擔負了全社會的基礎性管理事務,庶民作為下層隸屬者擔負了全社會的基礎性生産責任。雖然二者共同作為周代社會的臺柱基礎而各有其責,但從社會管理的角度講,士更重要些。士又
被稱為“官師”,更能表明士負擔技術性的基層管理職能的官吏身份,使之同庶民是有極大區別的。如《左傳》襄公十四年:“官師相規,工執藝事以諫,”襄公十五年:“官師從單靖公逆王后于齊。”《國語楚語上》:“位寧有官師之典”,古代注家有認為官師為大夫者,王引之認為不是 [3]。較多注家意識到官師的身份是士,這要以《穆天子傳》卷六郭注説得最好:“官師,群士號也。”賈誼《新書階級》:“故古者聖王制為列等,內有公卿大夫士,外有公侯伯子男,然後有官師小吏,施及庶人,等級分明。”《禮記祭法》謂適士二廟,官師一廟,庶士、庶人無廟,鄭注謂官師乃中士、下士,所言極是。古代所謂“師”多指掌握某一具體技術、技藝者,如農師、工師、賈師、市師、樂師、舞師等等。官師特指士,則因其有技藝之長,又擔負基層管理職責的下層官吏身份。士作為下層貴族決定其奔走執事的親民官身分,這種社會人格培養出其注重管理實踐的社會政治特徵,從而派生出其立志於以道濟世利民和倡導經世致用學風的社會文化性格,這些性格特徵長久在中國歷史上發生著影響。
三、孔子設教與士的人文性格轉換
士的這些社會文化品格的形成,除取決於其原本作為基層骨幹的管理實踐傳統外,還與孔子開創的新型士教育制度有關。因為西周春秋以來的士教育偏重於武士式的實踐型知識技能之培養,它與士作為基層管理者的實踐需要相適應。但春秋戰國時代由於新型政府的出現,即新式的文官政府需要大量的文職管理人才,孔子以民間大師首開聚徒講學之風,既培養了新型的平民文士開始介入政府、登上政治舞臺,同時亦相當於以民間知識領袖的地位,掌握了相當的社會文化與人生道德價值的宣傳闡釋權,在無形之中左右引導著社會,並以這種在握的輿論權力於政府之外制衡社會,孔子的這種“素王”式作用與地位在中國歷史上的影響深入久遠,亦形成一種傳統。在這種情況下,培養造就新型的受過系統知識文本訓練的大量人才,既成為時代的當務之急,又成為塑造未來文化傳統所必需。孔子以六經文本設教的新式教育方式,恰適應了這種社會歷史需要。
為使貴族子弟能勝任為貴族社會服務的職責,首先應使之入學接受教育,貴族子弟在入學伊始即已獲得準士的地位身份,但一般亦稱之為士。在經過合格的教育訓練,又經過必要的實踐歷練之後,才能取得正式的士身份。《墨子七患》:“故兇饑存乎國人,君徹鼎食五分之五,大夫徹縣,士不入學。”所言即在學之士。據《周官地官大司徒》所載:“頒職事十有二于邦國都鄙,使以登萬民……十曰學藝”,據鄭注謂“學藝謂學道藝”,則“學藝”者的職事身分為學士,既為“萬民”之一,則非有爵之士,而是出於平民的秀士。《禮記王制》記載了從鄉里選拔平民秀士乃至入學造士以及官爵任使的一套士的選拔、教育及使用管理辦法,其中言及“樂正崇四術,立四教,順先王詩書禮樂以造士”的教育方式,這不純是西周舊制,但肯定在孔子之前又為孔子所借鑒。《大戴禮記千乘》可為研究西周以來貴族子弟教育的參考,它説,“司馬司夏,以教士車甲。凡士執伎論功,修四衛,強股肱,質射禦,才武聰惠,治眾長卒,所以為儀綴于國。出可以為率,誘于軍旅。四方諸侯遊士,國中賢、余、秀興閱焉。”按賢指賢士,《周官地官鄉大夫》有興賢之法;余指卿大夫士子弟中的余子;秀指鄉里平民秀士;遊士指貴族子弟,《周官地官師氏》所教包括“國之貴遊子弟”,《周官諸子》所掌有謂“國子存遊倅”,主要指卿大夫士子弟之未仕者,乃士庶子一類。據《千乘》所言士要從於軍旅,司馬教士車甲,此與《周官》士庶子又掌于司馬合。《大司馬》:“王吊勞士庶子,則相……大會同則帥士庶子,而掌其政令。”《夏官都司馬》:“掌都之士庶子及其眾庶車馬兵甲之戒令,以國法掌其政學,以聽國司馬,家司馬亦如之。”士庶子被編入軍隊成為中堅骨幹。《千乘》所言乃貴族子弟教育管理辦法,可與《夏官諸子》掌教國子之法相參觀,這些貴族子弟中的不命之士,平時修德學道,國家有事則應徵召而聽用,其中要以執戈從軍最為主要,因為由他們組成的貴族子弟親軍,乃作為軍隊的中堅,所以軍事教育對他們很重要。《地官》之《師氏》、《保氏》也掌教國子之士,其中包括原始的禮樂射御書數所謂六藝教育,其中除文化知識外,多為實用型技能教育。這些貴族子弟偏于武士的特質,也決定了其教育方式上注重實踐歷練的特點。可以説,所謂禮樂射御書數六藝乃是士階層所受的基礎教育,這使他們掌握了必要的基本知識與技藝,具有一定的實踐能力,可以承擔起貴族社會的基層管理職能。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士作為“執技以事上者”的地位是不高的,但卻是西周春秋貴族社會的支撐基礎。與前引《大戴禮記千乘》關於貴族子弟教育相近的記載,特別強調了士“執技以事上者”地位之輕賤,此即《禮記王制》所言:“有發,則命大司徒教士以車甲。凡執技論力,適四方,裸股肱,決射禦。凡執技以事上者,祝、史、射、禦、醫、卜及百工。凡執技以事上者,不貳事,不移官,出鄉不與士齒;仕于家者,出鄉不與士齒”。以之與《千乘》相校,雖《王制》所言有“出鄉不與士齒”這樣的話,但“執技以事上者”確應包括士身份的人,更何況士也主要是仕于大夫之家者。只是它特別強調了“執技以事上者”地位之輕賤。但這確實是西周春秋貴族社會的意識特點,即重道義而輕技藝的貴族意識。《考工記》謂:“坐而論道,謂之王公;作而行之,謂之士大夫”,以下所述按序乃:百工、商旅、農夫、婦功四個以技力事上的階層,也從一個層面證明此重道義而輕技藝的社會觀念。在此意識引導下,士地位之輕賤,根本還在於他們受到六藝教育,因而有能力也有義務擔負起在底層為貴族社會服務的實踐管理職責所致。或者説是因為“德成而上,藝成而下”這種西周春秋時代的貴族傳統,致使士因近於“執技以事上”的身份在貴族意識中遭受到某種輕賤。為此,《禮記少儀》有所謂“士依於德,遊于藝”,以為士德藝雙修、德主藝輔的人格修養律條,既要使之能擔負起以實藝為貴族社會服務的職責,又不失其為貴族身份的道德修養標格。士的這種特殊地位身份,也決定其學業講習的特點。首先,《禮記學記》有曰:“凡學,官先事,士先志。”即因士偏于“執技以事上”的身份特點,故特別強調士人從學首要在立志,即注意以立身行道、宏揚先王禮義作為其自勉自勵的追求目標。在祭祀中擔任奔走任事的巫史卜祝亦為“執技以事上”者,他們基本為士的身份,因為他們掌握了六藝知識及相關的祭祀神道知識,《周官春官》:“凡以神仕者,掌三辰之法,以猶鬼神示之居,辨其名物”;又:“凡以神士者無數,以其藝為之貴賤之等。”鄭注:“以神士者,男巫之俊,有學問才知者。藝,謂禮樂射御書數,高者為上士,次之為中士,又次之為下士。”祭祀本為神道設教,要求執事者有一定的知識技能,又有一定的精神品格修養,勤於講學實踐,擔任巫史卜祝的士人也如此。士在祭祀中確要奔走執役,《周官夏官司士》:“凡祭祀,掌士之戒令,詔相其法事,及賜爵,呼昭穆而進之,帥其屬而割牲,羞俎豆。”士的這種身份職責決定其緊密結合實踐的講學習業特點。《國語魯語下》:“士朝受業,晝而講貫,夕而習復,夜而計過無憾,而後即安。”按此所言士之受業講學方式推斷,其所講學必多與所任官事結合的實踐性經驗知識,具有亦官亦學的性質,其中亦反映出西周春秋時代士居官任職與講學習業的學用結合關係。《國語晉語七》張老論魏絳有曰:“夫絳之智,能治大官,……其學不廢其先人之職,若在卿位,外內必平。” 所言應為這方面的顯例。《説文》:“仕,學也。”任職仕宦的同時,亦是講學習業的過程,士尤其如此,故《荀子儒效》曰:“彼學者,行之,士也;敦慕焉,君子也;知之,聖人也。”即與君子、聖人相比,士人為學更加重在踐履實行。《左傳》宣公二年有“宦三年”之語,服虔注:“宦學士”,即謂學職事為宦之士 [4],亦可證士人為學包括居官仕宦的內容。《論語先進》載子路使子羔為費宰,且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讀書,然後為學?”這顯然是原來士以居官仕宦為講學習業方式習慣的反映。士以居官仕宦為講學習業方式,其後乃是學在官府、政教合一、官師不分的社會歷史背景,這在士身上反映得尤為突出,於是有“士者事也”的古訓,士因此亦成為為貴族社會服務的政治僕役。自孔子用六經文本設教始,從而取代了禮樂射御書數式偏于實用型知識技能的教育方式,士人的知識結構與人格特徵亦發生極大變化,最主要的是精神思想觀念上的變化。《論語》中多處討論士的人格修養標準,這反映出孔子正在按自己的教育方式塑造全新的士人人格。士自此開始樹立起志於道的社會文化使命感,從而強化了以道義自居的人格倫理信念,以及作為社會導師自我期許的精神氣概。他們窮不失義,達不離道,仁覆天下,惟德是尚,手握輿論大權在朝廷之外與社會相制衡。士人每以帝王師傅相勉相勵,為的是高懸呵護道統的宏謨大志,以發揚吾族文化統緒于將來。這樣,士便由昔日為貴族社會服務的政治僕役,轉變成立志於獻身吾族文化的社會知識賢達。士在經歷此人格意識上的巨大轉變之後,其人格生命亦與中國文化融為一體。士自此成為社會文化之傳承者與守護者,士之盛衰與世運升降密切相關,士之生命則與知識文化一體無間,士與文化之關係尤其成為研究中國文化時必予關注之絕大問題。原其實,自孔子修訂六經、聚徒講學並以此培養新型士人始,孔子就以聖人身份成為傳衍宏揚中華文化的千古士人表率,並建立起中華文化生生不息的文統。其後雖有漢武尊儒之舉,但真正維護此文統綿延不墜的社會歷史主角,是歷代以宗聖講學自任的士人知識體,是他們支撐著中華古國的族運文統,使之長盛不衰。如東晉十六國大亂,晉室南遷,而留居北方的士族成為保存傳衍中原文化的社會中堅,並推進了此歷史時期的胡漢融合運動。隋唐以下,先後有遼金元清興起于北方並南下中原甚而入主神州,但每一次無不是以中原文化為主體實現了民族融合進程中的漢化過程。雖然其中蒙古貴族較他族特殊,因之亦最終退歸塞外,但以“大哉乾元”命名的國號卻永遠留在中華史冊上。隨著明末以來傳教士來華的西學東漸過程,尤其是面對鴉片戰爭之後西方文化大舉涌入的滄海橫流局面,中國士人提出“中體西用説”以為文化應對之策,意在強調中華文化的絕對主體地位,為維護中華古族的國運文統而自強競進不息。可以説,孔子之後,中華文化綿延兩千餘年而倡盛不絕,憑藉的主要是士人群體以中華文化作為生命寄託所釋放出來的偉大歷史責任感。
參考文獻:
1.[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M].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上冊.1249.
2.中華文化的過去現在和未來——中華書局成立八十週年紀念論文集.北京:中華書局,1992.459.
3.[清]王引之.經義述聞卷十八[M],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85年,435.
4.[清]劉文淇.春秋左氏傳舊注疏證[M].北京:科學出版社,1959.625.
註釋:
[1]《左傳》閔公二年。
[2]《白虎通義爵》:“士者,事也。任事之稱也。故傳曰:‘通古今,辨然否,謂之士。’何以知士非爵?禮曰:‘四十強而仕’,不言爵為士。至五十爵為大夫。”按“士非爵”之説,只能證明士因在下位而奔走執事,地位由是顯得低。《周官大宰》:八則“四曰祿位以馭其士”,注:“位,爵次也。”則殷士不為爵,周制以士為爵之説與此可相勘。
[3]孫詒讓《周禮正義》卷七十四。
[4]士大夫一詞在行文上嚴於爵秩順序的《周官》中已然偶見,如《夏官小臣》:“掌士大夫之吊勞”。此“士大夫”乃泛稱,絕非指稱士與大夫兩級爵等。因按《周官》行文通例,凡涉及爵秩名號時皆按秩次排列,作“天子諸侯卿大夫士”的順序,絕不會有“士大夫”的概念出現。因此《小臣》中的“士大夫”只能是一個泛稱概念。由《小臣》的“士大夫”一詞,或許亦有助於證明《周官》與《考工記》在內容上的相通。
[5]王闿運《補注》本卷六。
[6]在
《周官》中“士庶子”有特殊一層含義,即它與王宮宿衛之職有關。《天官宮伯》:“掌王宮之士庶子凡在版者,掌其政令,行其秩敘,作其徒役之事,授八次、八舍之職事。若邦有大事作宮眾,則令之。月終,則均秩;歲終,則均敘,以時頒其衣裘,掌其誅賞。”是“士庶子”主王宮宿衛。孫詒讓謂宮伯與諸子為官聯,“凡國子皆掌于諸子。其入衛王宮者,則別以宮伯領之,諸子不掌宮政也。”又説:“綜校全經,士庶子內備宿衛,外從巡守,且歲時有饗,死傷有吊勞,職任既親,恩禮尤備,其為貴遊子弟無疑。”但他對士庶子的概念又加以分析説:“經之凡言士庶子者,所謂士即上中下士,凡王族及群臣子弟既命而有爵者……其未命者,下士一等,則與庶人在官者等,以其世家貴胄殊異之,故不曰庶人而曰庶子。”見《周禮正義》卷七。那麼,“士庶子”實際與“士庶人”在概念上相近,但由於“士庶子”作為王宮衛隊的特殊屬性,其身份地位在某種意義上還是優於所謂“士庶人”概念的。又據《夏官掌固》:“掌修城郭,溝池,樹渠之固,頒其士庶子及其眾庶之守。”據孫詒讓謂:“此士庶子謂縣鄙公邑貴族子弟來助守禦者,與宮伯所掌士庶子為國中公卿大夫士子弟宿衛王宮者不同也。”(《周禮正義》卷五十七)即雖同為士庶子,但國中士庶子地位應略優於縣鄙公邑士庶子。由於士庶子乃貴族子弟,年輕武勇可信賴,是周代貴族軍隊中的骨幹。據《夏官都司馬》及《家司馬》,都家之士庶子掌於此二官。
[7]《禮記射義》。
“士者,事也”? 難怪,原來就是事兒媽。 /無內容 - 油賊哥 06/14/13 (12)
懂屁,士是由原則的有所為而有所不為,而現在的市儈文化沒原則 /無內容 - 道友 06/14/13 (11)
抄襲剽竊那種事如老道這樣的士是不會做的,而市儈流氓則什麼都做 /無內容 - 道友 06/14/13 (12)
現在中國學術界、商界問題就是市儈文化代替了士文化的結果。 /無內容 - 道友 06/14/13 (6)
長知識了,原來士就是師爺管家一類的,穆仁智估計就是士 /無內容 - x-file 06/14/13 (8)
士被老道毀了,同志被雙丐毀了,針灸被東風毀了,西醫被生人毀了 /無內容 - 沙人犯 06/14/13 (19)
我擦~這些評論太油菜了,笑S人啦! /無內容 - Brick 06/14/13 (10)
IT被油翁毀了,輪子被方塊毀了,改開被右派毀了! /無內容 - 鞋和飯 06/14/13 (14)
我再加一個,聖誕樹被鞋犯毀了,LOL /無內容 - 生人 06/14/13 (7)
阿Q和祥林嫂被沙犯偶像了 /無內容 - 生人 06/14/13 (8)
婦科被透氣毀了 /無內容 - x-file 06/14/13 (7)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