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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udn部落格
2013/07/30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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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生父親口中「下田除草,比別人更耐熱」的洪仲丘到udn部落格署名「灣叔」的筆下變成「癡肥、特不耐操的下士」,撇開死者為大,對一般人使用歧視性字眼的文章竟可大剌剌地在公共論壇出現,雖然《udn.com 會員服務條款」言明:「我們對內容提供者所提供之內容並不做實質之審查或修改,對該等內容之正確真偽亦不負任何責任。」但不負任何責任不包括容許任何的歧視。

倘udn部落格視歧視為正常,這個部落格不是正常的文明人所瀏覽的部落格。如果udn部落格確實不負責地縱容歧視,特此敬告udn部落格,本人深感羞恥,並自今日起退出udn部落格!

最後,特別警告“死者「最」大,下士大過上將?”的「灣叔」:
台灣不是中國,前者人人平等,後者小官比民大,何況是大官與上將。中國自文革以後,人性泯滅殆盡,有人推說文明倒退50年,看來是低估。說到文革,多少紅衛兵眼中「癡肥、特不耐操」的尊親師長不甘受辱因而自盡呢?這真是中國最大的悲劇,也是羞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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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22) :
22樓. 賤人就是矯情!
2013/07/31 22:14
賤人就是矯情!

送版主一句話:賤人就是矯情!

21樓. 送你走的人
2013/07/31 22:04
你就跟隨洪下士一起走吧!

你就跟隨洪下士一起走吧,有人會送你的!

20樓. 胡說八道
2013/07/31 19:15

請留下來

祇為駁斥邪說

19樓. John Doe
2013/07/31 15:13
GET OUT!
18樓. 不信天下沒有公理,兼回樓下小白
2013/07/31 13:20

洪仲丘枉死,快一個月了。洪家人要什麼?不過就是事情的真相。請問:我的孩子死了,我的弟弟死了,他不是死在馬路上喔,是死在軍隊的禁閉室裡!憑什麼我不能要求一個真相?

有人說,洪姊姊太over了,已經too much了。什麼叫over?如果是你家死了一個人,相關單位過了兩個星期才開始認真調查,你不會生氣嗎?是誰too much?是那些一開始想一手遮天的人too much吧?

又有人說,洪家人根本是在消費洪仲丘,還說現在台灣就是受害者最大!請問,誰會想消費自己莫名其妙被弄死的家人?如果連力抗軍方黑幕求真相的努力,都被視為是消費,這社會上還有正義可言嗎?

「而我最想說的一句話是:就算受害者現在看起來好像最大,但,他們憑什麼不能是最大?他們是受害者啊!!而且是討不到真相的受害者!!表面上看來,他們在媒體上頻頻提出要求,但,這豈是他們所願?如果司法能夠令人相信,正義真能得以伸張,他們又何必天天被媒體追著跑,一次又一次撕裂自己的傷口?」

「對我而言,被害者怎麼樣都不可能是強勢,他們是永遠的弱勢」。除非你受過他們所受的苦,那麼你就有資格批評他的做法或態度。但絕大多數人都沒有,不是嗎?

回過頭來看這次的洪仲丘事件,有網友罵洪姊姊幕後必定有高人指點...這簡直是笑話!只因為洪姊姊邏輯比較清楚,就是有人刻意操縱嗎?說句不客氣的話,難道每個被害家屬都一定要哭的歇斯底里,話都說不清楚,才像個受害者嗎?

「今天換作是我,我也會像洪姊姊一樣。我不會哭,因為我要冷靜,不隨便被摸頭,我一定要不斷質疑,不斷挑戰,因為即使是如此,都不見得能得到被層層矇蔽的真相」。

這是個有言論自由的社會,任何人想講什麼就可以講什麼。但話出口前,能不能先想想這四個字「將心比心」?不要讓自己沒有同理心這件事,再造成傷害。他們的傷,已經夠多也夠深了。

17樓. 阿柴啦
2013/07/31 12:58
誰規定死者為大,到底誰規定的,到底哪裡大,為什麼大。
16樓. 訪客
2013/07/31 11:11

如果版主無法尊重他人的言論自由

如果版主無法容忍他人的不同意見

那麼~~~

慢走~~不送....

15樓.
2013/07/31 10:10
不送了~
14樓. 允執厥中
2013/07/31 08:57
我看還是退好了, 不值一哂!
13樓. Mr.Pigu
2013/07/31 08:39

to 4 F

我還不知道我是軍友友勒 ?! 謝謝提醒~

還是我就是那10%

你的數據應該可以拿來做論文~因為90 和 10% 的背後一定有很多研究和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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