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該公開道歉
2015/09/09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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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員警粗暴執勤引發社會不幸的悲劇,新聞時有所見,而社會也習於為常,粗暴與習於為常跟孔固力的黨國教育脫離不了關係。
新店碧潭派出所巡佐施富國根據警專上課所學的「見警就逃、非奸即盜」,表示「小妹妹,妳的死是妳們自己選擇的,對我來說沒有任何遺憾跟可惜,警察,依法行政何錯之有?」
真是冷血,當下目測即可判斷僅因無照駕駛與未戴安全帽而逃逸的少女稚嫩(小妹妹),怎麼會是「非奸即盜」?請警政署邀公正的第三者檢討,這是「依法行政」?
粗暴或者以暴制暴,絕非設立人民公僕員警的本意,這些國家機器似乎把社會的習於為常當成縱容,所以冷血,實在可悲。
假如社會井然有序,何需員警?有了員警,我們需要的是亂成一團還是亂中有序?我們是無法選擇一個不冷血、不粗暴的社會嗎?我們納稅供養的員警可以公然冷血地說:「小妹妹,妳的死是妳們自己選擇的,對我來說沒有任何遺憾跟可惜」?
哀悼年輕生命的傷逝,與其施富國出面道歉,警政署該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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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3) :
- 3樓. Superstar2015/09/09 20:08
施富國不必出面道歉,警政署也不該公開道歉!
倒是作者的腦袋需要升級了,你是想把台灣變成罪犯的天堂嗎?
- 2樓. frank0606062015/09/09 17:45對,以後酒駕加速衝拒撿,當然不能追,追了出事,不好
1樓. fuckingrule2015/09/09 14:31對 我支持18歲以下看起來年輕漂亮都不能當現行犯抓
以後應該立法說警察看到未滿18歲年輕人都不能近身20公尺內 只能用望遠鏡跟攝影機抓嫌疑犯違規犯
不然他撞死人又是警察的責任 作家會寫死他 因為這社會嘴砲是最強大的
(fuckingrule@thisisfuckingrule.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