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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大罷免選務不公 邱冠倫
2025/07/26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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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大罷免,中選會各投票所張貼有效票及無效票公告,其中有效票第14例,選票圓戳分別蓋在同意、不同意上,這張選票到底同意還是不同意罷免,依過去經驗,一張選票有兩個以上圓戳蓋不同處難以判別意思表示應為無效票,即無效票公告之第四例。 經請教選務人員,他的說法是選票摺疊後,同意的印泥未乾,會印在不同意上,因為同意的印泥明顯所以計為有效票,中選會如此體貼選民的投票意願,連未乾選票摺疊後的各種可能都考慮進去,公告之有效票及無效票之例子不仔細看,很難看出有效票上兩個圓戳印記之深淺不一,因此可以計為有效票,這也是選舉史上第一遭。 這樣以選票兩個圓戳印記之深淺不一判讀有效票或無效票,開票時間緊湊,印記深淺如何辨識,深淺差多少就算選票摺疊的未乾疊印可計為有效票,若開票時一方說算,另一方說不算,選情緊繃敏感易生事端,過去也不乏例子,不明白中選會從寬認定有效票之標準於選務行政上有何特別考量,顯然不是要讓民意完全展現於選票,若如此,又為何將大罷免日期與護理師國考撞期,難道參加國考的護理師民意完全不重要。 中選會體貼選民使過去被認定的無效票大復活,可計為有效票,但問題來了,其有效票公告只有一個第14例即蓋同意印記深的選票有效,並沒有另外一個不同意圓戳較深的例子,如果一張選票上兩個圓戳分別蓋在同意與不同意上,但不同意的印記比較深,不在公告上有效票的例子,難道這張就當廢票了,為什麼相同的情形,只有蓋同意印記深的選票可列為有效票的例子,蓋不同意印記深的不計有效票,則不計的理由又是什麼。 中選會此次大罷免迭遭批評選務不公,其有效票公告之第14例即可見連基本的公平都不能做到,為什麼只列同意的例子,難道要暗示選民如何投票,再多加一個不同意的例子有何困難,這都不能做到。 如今大罷免已經落幕,中選會處心積慮耍小動作,最基本的選務公平都做不到,見微知著,執政黨一再宣揚的守護民主沒有信譽完全破功,公平不會從天而降,民眾必須爭取,先從要求中選會選務公平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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