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英典在智財庭二庭敗訴後,接著又上訴到
智財庭一庭,(就是通常的高院).這段期間,
我有點忙,又看了他補充一大堆上訴理由,
上訴狀就像一本書一樣,但都是陳腔濫調,
看了真令人頭昏腦脹,實在不勝其煩,
打從心理厭惡不想理他,
所以就想等到了庭上再用陳述的
比較省力,反正本來就不想太鳥他.
有一天,忽然想到我的好友呂傳賢律師.
他曾幫中部莊汝貴老醫師的家族提告
證嚴法師的[一攤血]的官司而出了大名.
我想既然這個案件會成為大家關心的案例,
應該要好好理論一番,所以就請他幫我寫一篇
答辯狀.
果然呂律師學富五車,才高八斗,寫了一篇
認事用法都非常完備有力的答辯狀(如下文),
我十分相信呂律師的功力,這一庭也應該可以勝訴.
9月27日我從桂林參加了姪女兒的婚禮回來,
次日下午就到板橋智財二庭報到.
這也是一個程序準備庭.
受命法官江漢卿法官,核對完雙方身份後,
就跟林某人說:林先生,你是法院的常客了,
你被法官起訴的誣告罪如何了?
林某某答說:已經無罪結案了.
法官說:沒事就好,不過你還是要改變一下作風,
不要動不動就告人.
(我一聽法官的問話,讓我覺察出一個信息:
我本來打算官司全部勝訴以後,準備為以前[受害]
的網民們爭口氣,該輪到由我來告他一個[誣告罪],
讓他嚐嚐吃不完兜著走的滋味.但如今聽說連法官
主動起訴他,都讓他脫身了,我就得考慮是不是
會白費力氣了???).
法官接著問雙方有什麼意見要陳述?
我們都答說:已經寫在狀紙上了.
法官問:張先生,你用了他的那隻鳥有多大?
我說:像兩張小郵票那麼大.
法官說:林先生,你那張鳥圖是何時出版的?
林某說:好像民國是88或89年出版的.
法官說:林先生,你的這張鳥圖從88年到現在,
賺也賺夠了,何況只有兩張小郵票大小,
你現在還想要人家付一,二十萬授權費,
未免太過分了吧?
法官接著轉過來對我說:張先生,你未經同意就
擅用了家的作品就是不對,你承認嗎?
我說:我承認不妥,但兩個刑事庭和智財法院一庭,
都判我勝訴,他還要[追殺式]的繼續告不停,
這次我更花錢請律師寫答辯狀,也還要坐長途車,
跟他跑來跑去,我才是受害者耶.
法官說:你知道嗎?學生擅用了IBM的軟體也是
被告侵犯智財權也是要賠很多錢,那你願意不願意
和解?
我說:庭上,我的案子不能這樣的來相提並論,
你如這樣說,那我寧願請你判我輸好了.
如果我輸了,更可以突顯出目前我國所謂
[智慧財產權]法律的荒謬和可笑.
(註:我國智慧財產權法院成立才一年多,雖然對保護
智慧財產權有時代性的貢獻,但不合理的判決也
是很多,我的案件輸了豈不是又增一樁,
我打定主意,非贏不可!!!所以我的口氣也很強硬).
法官說:張先生,你不要生氣啦,你擅用人家的圖樣
就是不對,雖然你一庭贏了,但二庭的法官,
可能有不同的考量,你不一定會贏.你今天不願和解,
你自己麻煩又花錢,而法院下次就要有三位法官
一位書記官,一位通譯來開庭,這是十分勞師動眾,
耗費社會成本的.你還是考慮和解吧.
我說:報告庭上,我對您的提議,不表示意見.
法官說:林先生,那你要多少錢才願和解?
林某某:至少兩萬五千元.
法官說:張先生你願給多少錢和解?
我說:看庭上的面子,我在調解庭只願給三千,
現在給五千好了.
法官說:張先生,我幫你們圓個場,那你就給八千好了.
林先生,你同意嗎?
林某某:同意.
法官說:張先生,你就同意吧,簽了和解筆錄就沒事了.
我實在不想和解,因為我有把握勝訴,但也不勝
其煩了.不過若再纏鬥下去,又要跑法院好幾趟,
今天只要花八千元,我可省卻許多麻煩,也免了
三位法官為我的鳥事操煩.
猶豫中,回頭看到後面旁觀席上站了一堆下一庭
的律師和當事人,他們都好像在看好戲的樣子,
我考慮若再繼續槓下去,可能也沒完沒了,
只好在江漢卿法官的好意下同意和解.
但我堅持八千元不是授權費.
法官也同意不標明為授權費.
江漢卿法官看了我們簽了和解筆錄後宣佈
和解成立,
接著跟我說:
張先生,我希望有榮幸去看您的部落格,
請問您的部落格叫什麼名子?
我說:我的答辯書上有寫,叫終生陸戰隊的部落格.
江法官說:喔,您也是陸戰隊的......
我說:是啊,謝謝您的抬愛....
和江法官的最後幾句對話,讓我覺得舒服一些些,
雖然是不爽付了八千元,但也阿Q的想說:
就算是善良老白姓支持政府和法院維謢智慧
財產權的代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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