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的1997年,生活在台灣與其附屬、相關島嶼上的人民,歷經數十年凍結憲法的非常時期威權統治、包括總統直接民選的數階段憲政改革後,在該年的憲政改革中,在1947年開始實施的〈中華民國憲法〉融合孫文五權憲法思想加上德國威瑪憲法再加上蘇俄蘇維埃憲政機制,將幾種水火不容的憲政原理原則東拼西湊而成,猶如科學怪人的憲政體制基礎上,引進法國半總統制(Régime semi-présidentiel)憲政體制的若干重要機制。這一次的憲政改革,將台灣的憲政體制,從原先舉世無雙自成一類的奇異憲政體制,一變成為仿效法國而來,粗具規模的半總統制(或譯為「雙首長制」,Régime bicéphale,Régime dualiste)憲政體制。站在憲政體制變遷、政治變遷的立場上,我們幾乎可以說,1997年的九七憲改,應該是適用於台灣的這部憲法的憲政體制,除了總統直選之外,一次最重要的改革。
在台灣九七憲改仿效對象的法國,今年2017年進行了第五共和憲法自1958年制定實施59年來,過程最非典型的總統大選,選出了脫黨獨立參選,自創新生政黨並橫掃既有政黨,大幅改寫政治勢力版圖,法國有史以來第二年輕的實權國家元首;以及第五共和憲法實施59年來,最為典型的國會下議院大選(以下簡稱國會大選)和憲政運作。
在今年法國總統大選前開始,直至國會大選前,台灣有許多論者對於法國總統大選之後的憲政運作、國會大選結果,以及這之間與之後的憲政運作,做出很多與現實和憲政法理相違背的觀察和預測。台灣的憲政運作,自二十年前引進法國半總統制憲政體制若干重要機制之後,不管是學界或政界,不管是學術期刊文章或高中課本,不管是街談巷議或意見領袖、媒體人在各種場合所為對憲政體制基於錯誤的評判標準而來,充斥難以計數的錯誤評判。這些錯誤評判,在過去二十年來,甚至影響現實的憲政運作,製造了另外一層的錯誤憲政運作。有鑒於此,我們有必要對法國2017年總統大選以及國會大選,與兩項大選之間與之後的憲政運作與其背後的憲政原理原則,做一點簡單的回顧與整理。又鑑於總統大選過程與結果的分析與國會大選預測,已經粗略為文發表於本論壇,因此本文將針對法國總統大選後的國會大選過程與結果,以及期間與其後的憲政運作和背後的憲政法理,做一個簡單的回顧與報告。
今年五月七日,在各種非典型因素作用下,馬克宏(Emmanuel Macron)這位政壇新人,第一次參選公職就以橫掃千軍之勢當選法國有史以來第二年輕的實權國家元首。隨後,打破台灣大多數輿論分析預測,馬克宏在就職後,距離國會大選第一輪投票尚有數週之前,任命脫離戴高樂派戴高樂黨「共和人黨」(Les Républicains)的菲利普(Edouard Philippe)擔任總理(行政院長),共同籌組了一個無黨籍政治素人佔一半又兼容各政黨人士的內閣。到國會大選第二輪投票之前,因新內閣重要閣員,身兼內閣副總理的法務部長貝儒(François Bayrou)與其政黨若干成員被控溢領歐洲議員薪資津貼,貝儒宣告為便於辯護自身清白而率領出身其政黨之內閣成員辭去內閣職務之故,展開第二次組閣。
在接下來的國會大選中,馬克宏總統在競選總統期間脫離社會黨後自創的新生政黨「共和國前進!」(La République en marche !,REM或LREM)的候選人,在兩輪的國會大選中,以過半政治素人擔任各選區候選人的新生改革氣勢,充分發揮半總統制憲政體制中,一旦總統大選與國會大選時程極為接近的情況下必定發生的「衣尾效應」(cocktail effect,以歐美男性政治人物在最正式場合穿著之「燕尾服」cocktail為名,意為總統身為國家大政掌權人動見觀瞻之故,因而其選舉結果必定影響國會選舉結果偏向有利於其未來施政,帶動其所屬政黨候選人大幅當選之效應。或譯為「裙擺效應」),在第一輪國會大選橫掃政壇既有勢力,成為最大贏家,接著在第二輪選舉中,雖未獲得選前預測的超高壟斷席次,但也單獨佔有國會過半席次,成為國會最大政黨,成為馬克宏總統未來施政的最重要加持側翼。
在如此氣勢如虹的狀況下,馬克宏總統依據憲法賦予的國情咨文權(Droit de message),在七月三日於凡爾賽召開的國會上下議院聯席會中,發表第一次的國情咨文。在國情咨文中,馬克宏總統宣示要進行一場「名符其實的改革」(une réforme véritable),改革內容包括廢除法國司法相關事務的最高評議會議「法蘭西最高司法評議會」;包括對國會進行一系列的改革:縮減國會下議院議員員額三分之一,在國會下議院議員選制引進一度被廢棄的政黨比例代表制,簡化國會立法程序等等;包括對現行改革尚未徹底完成的勞動法、稅法、商法等進一步自由化的相關法案、措施,進行更進一步的改革。綜觀馬克宏總統宣示的這些改革,其範圍涵蓋修憲與修法。倘若這些宣示的改革成真,則法國將面臨第五共和建制以來,最大幅度,包括立法機關與社會制度運作的大幅變革。
馬克宏總統在凡爾賽國會上下議院聯席會議中發表國情咨文的隔天,已經進行第二次組閣的菲利浦總理,在國會下議院發表他第一次的施政總報告,並且在報告後發動第一次信任投票,結果獲得遠超過總統政黨所屬新當選下議院議員席次的多數,只差一九五九年戴布瑞(Michel Debré)內閣獲得的超高認同。
這種種憲政運作,就是半總統制運作下,「衣尾效應」的展現。同時讓我們見識到,半總統制以總統為憲政重心的運作邏輯。以今年國會大選為例,總統大選前,幾乎台灣所有論者,都預測馬克宏總統所創的新政黨「共和國前進!」必定是迷你小黨。結果在總統大選第二輪投票前的民調顯示,「共和國前進!」將擠下原本民調預測居於首位,預計囊括新國會過半席次的戴高樂黨「共和人黨」,成為新國會的第一大黨。到了總統選舉過後,馬克宏當選新總統,任命總理組織新政府推展新政之後,民調顯示,「共和國前進!」不只將成為新國會第一大黨,而且將以三百餘席的優勢,單獨佔有新國會下議院過半席次。再到國會大選第一輪投票結束,「共和國前進!」推出的後選人在絕大多數選區都擠進前兩名,進入第二輪投票之後,民調顯示馬克宏總統所創的這個新生政黨,儘管提名的候選人過半都是未曾參政的政治素人,這個新生政黨,即將以第五共和有史以來最大的勝差,囊括577席中的四百六十幾席,成為絕對多數政黨。後來,在普遍認為總統所屬政黨即將以超高幅度在國會大選中勝選的預期下,許多選民放棄投票,使得「共和國前進!」沒有捲起預期中的政治海嘯,但也順利捲起總統大選勝選的炫風,以三百多席獲得國會下議院單獨過半的勝選優勢。
儘管今年的國會大選總統所創的新生政黨未曾捲起政治海嘯,將既有政治勢力一併埋葬,但本次國會大選依舊是總統發揮衣尾效應的最佳範例。首先,在國會大選的第一輪投票中,左派老牌政黨社會黨或其他既有政黨的老牌政治人物,如社會黨秘書長、總統候選人、內閣成員,紛紛中箭落馬,連第二輪選舉都擠不上宣告落選。右派政黨的許多曾為閣員的政治人物,也都在兩輪投票中遭到淘汰,宣告落選。
這種總統挾勝選餘威發揮的衣尾效應究竟是怎樣改變既有政治版圖,或許我們可以用筆者客居法國所在地,巴黎第二選區為例加以說明。巴黎第二選區,包括巴黎市政分區的第五區、第六區北部、第七區。傳統上被稱為左岸拉丁區的這一區政治傾向,就像台灣的台北市大安區一樣,偏向於法國政治版圖的泛藍中的深藍-戴高樂派的戴高樂黨。前總理費雍(François Fillon)在之前兩屆的國會大選就是以本區為大本營勝選。台灣的台北市大安區,儘管區域內有台灣最大的自由派陣營台灣大學,區域內也有各式社會運動團體總部,然而平均的選民政治傾向,被稱為「掘地三尺盡歸藍」的深藍。巴黎第二選區也一樣,儘管本區內有全法國最左傾最激進的巴黎大學校總區、第一大學法學院,政治學院、高等社科院,甚至各種引領思潮的出版社、雜誌社、報社等進步勢力,歷史上在法國民主化之後,歷次選舉本區都是保守派的天下。
然而在本次大選,除一樣是傳統深藍選區的巴黎第一選區在第一輪投票就以過半優勢選出「共和國前進!」的後選人為新國會議員之外,第二選區的選情一樣是由「共和國前進!」的政治素人阿伯候選人,在第一輪投票以秋風掃落葉之姿,大幅勝差擊敗不顧黨紀,逕自參選的前總統主要演講撰稿人同時是現任閣員、前閣員現任國會下議院議員兼巴黎市議員、本選區戴高樂黨長期大樁腳兼現任市議員等三位戴高樂黨「共和人黨」候選人的得票加總。接著在第二輪選舉的競選之中,又以極大勝差打敗「共和人黨」推出的輕熟女前閣員現任下議院國會議員兼巴黎市議員候選人,成為全法國政治勢力版圖演變的重要指標。
總統大選結果衣尾效應的發揮,可以從另一項競選現象觀察得知。法國第五共和憲法的憲政體制,因為汲取了總統制與內閣制的若干機制,因而被稱為半總統制。在法國憲法上汲取總統制機制的規範中,有一項規定是,內閣成員不得兼任國會議員。因此為因應在國會選舉中獲勝的國會議員被徵召進入政府,由於政府閣員不得兼任國會議員而導致的議席空缺的狀況,在選舉法上設有「補足議席候選人」(candidat complémentaire)之規定。因此,不同於台灣民主化之後的歷次選舉,許多立法委員或以前的國民大會代表在競選海報上,紛紛刊登候選人和當時該黨的領導人或總統候選人合影;法國第五共和以來歷次國會議員選舉,候選人在海報上刊登的照片,幾乎都是候選人和該選區同政黨提名之「補足議席候選人」的合影。但是,本次總統大選衣尾效應充分發揮的狀況,就不同於前此的經驗。在本次國會大選,總統所屬政黨候選人的競選海報,一反過去常態刊登候選人與補足議席候選人合影的慣例,紛紛刊登候選人和新總統馬克宏的合影。
本次國會大選,就在總統大幅發揮衣尾效應的狀況下,達成由總統統率其所創新政黨過半數政治素人候選人,創下法國有史以來,政治素人大幅當選成為國會議員,新國會男女幾近過半的結果,劃下句點。
和馬克宏一起合照的Gilles le Gendre(左),右為共和人黨的輕熟女前閣員叫做Natalie Kosciusko-Morizet,NKM。在法國能夠有通用的姓名縮寫,代表這是號人物。結果這號人物這次居然被一個素人阿北打敗。攝影:詹文睿
因此,檢視今年法國國會大選過程與結果,與其之間與之後的憲政運作,我們可以得到怎樣的學習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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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台灣一般人長年以來一直有個錯誤觀念,認為半總統制(雙首長制)總統必須依靠國會多數意願任命總理(行政院長)進行組閣。這個說法不攻自破。馬克宏總統的兩次組閣根本早在國會改選完成前就已經進行。
第二,決定國家大政方針的就是承載全民意志的總統。很奇怪台灣長年就是有許多政治學者或媒體人甚至法律人,一直覺得全民選出一個沒有權力的總統,遵照國會意願或國會多數而組閣,權力給總理(行政院長)和內閣獨享的憲政體制,才是符合民主規範的半總統制(雙首長制)。從歷次法國的憲政運作看來,這也根本錯到離譜。全民辛辛苦苦選出一個總統,竟然要他毫無實權,選舉總統變成要選個國家吉祥物?
第三,台灣還有一種更為荒唐的錯誤解讀,認為半總統制(雙首長制)就是「換軌制」:當總統跟國會多數同一黨時就是總統制,當總統跟國會多數不同黨,總統就要交出權力變成內閣制。以前民進黨執政八年內,這一點被一堆親泛藍勢力的政治學者用「專業」論文跟報章雜誌文章罵得很兇。可是看看法國就知道,當總統跟國會多數同黨時,也有個總理直接率領的政府負責實現總統政見。美國的總統制可是沒有總理的,美國總統率領的政府也不需要向國會負責。
第四,「換軌制」說法的另一個荒唐之處在於,法國在總統跟國會多數不同黨籍時,總統可以衡量時勢,任命國會多數黨派的人出任總理,就像陳水扁總統任命唐飛一樣;總統也可以任命他自己黨籍的人出任總理組織政府;總統更可以任命一個有各政黨人士,也有或多或少無黨籍人士的政府,如馬克宏至今的兩次組閣。這都是總統的權力運作、衡量的範圍。總之,在半總統制(雙首長制)憲政體制下,當總統跟國會多數黨派不同時,總統還有相當權力,不是那些人說的「換軌成內閣制」,總統交出權力給總理和內閣。
第五,在總統選舉時程和國會選舉時程將近不超過半年的情況下,幾乎篤定會發生「衣尾效應」,總統選舉結果會或多或少影響國會選舉結果。這次法國國會大選,選前台灣一堆人說馬克宏的政黨「注定是迷你小黨」,結果人家硬是打臉這些人,拿到國會過半席次,組成國會絕對多數。跟隨新生政黨當選的候選人,有過半原本是政治素人,新國會的女性當選的比例也創新高。
第六,馬克宏在凡爾賽國會聯席會發表咨文中所提,要進行一場「名符其實的革命」,改革現有制度,幅度包括修憲、修法,改革對象包括司法制度,包括國會議事制度跟國會組成。法國多數媒體並未如台灣很多一知半解的媒體罵蔡英文總統一樣臭罵馬克宏「把手伸進司法」、「把手伸進立法」。一般法國評論認為,馬克宏確立的第五共和憲法的憲政運作機制,「總統決定國政方向,總理實踐內容」(Le Chef d’État fixe le cap, Le Premier Ministre le contenu)。
第七,菲利普總理在第一次施政總報告後,主動提案進行信任投票,信任投票一旦通過,國會在同一會期內不得進行不信任投票。結果菲利普打破一九五九年由第五共和憲法主要起草人戴布瑞(Michel Debré)拿到超高支持度以下的歷次紀錄,拿到史上第二高的信任票,遠超過執政聯盟議席的票數。有一個不盲目以政黨立場,為反對而反對進行投票的國會,對於憲政運作相當重要。
第八,馬克宏總統的重要政治盟友貝儒在被指控黨籍議員溢領歐洲議員薪資之後,為表清白辭去司法部長與副總理職位。在記者會上,有記者以政治陰謀論為出發點問他,是不是因為總統所創政黨在國會勢必拿下多數席位,因此不需要貝儒政黨的支持?貝儒回答記者時提到,記者對於憲政體制的信任基礎的想法,還停留在第三、第四共和數國會席位的層次。第五共和憲法下,政府運作信任基礎的「多數」,取決於總統與總統選舉時提出的政綱政見,而非國會議席。作為第五共和政壇老手,前總統季斯卡(Valery Giscard d’Estaing)的子弟兵,貝儒的話應該可以給台灣那些認為半總統制運作的正當性來源在於國會多數的人一點指引。
第九,那些說第五共和內閣變動跟第三、第四共和一樣,所以第五共和立憲目的並未達到的人也該想清楚,第三第四共和內閣更替頻繁,會導致國家大政方向的更替頻繁,國家不容易有長期穩定的施政。第五共和既然是由受到任期保障的總統決定國家大政方針,內閣更替變成只是總統任命合適人選實現其政見而以,與內閣穩固有何關係?
第十,半總統制,是半「總統」制而非半內閣制。總統既然由全民選出,又擁有相當的權力,當然會以總統而非總理為憲政運作的重心。不管是法國,或是最近選出誓言要「亮劍」中國的新總統的蒙古,或是前幾個月重新改選總統的韓國,其憲政重心都在總統,而非過去台灣一堆從英文報章雜誌來認識半總統制的人所言,憲政重心在國會或內閣。
第十一,因此,今後為健全憲政運作之故,除非修憲大改憲政體制,將總統直選拿掉變成純粹的內閣制,或者拿掉行政院,廢掉行政向立法院負責的機制,改為總統制,否則,要維持總統直選又要行政向立法負責,那就必須進一步完善半總統制。因此,未來憲改的重點,如果是要在完善半總統制的前提下進行,那就必須考量如何讓全民選出,作為憲政重心的總統要有相符合的權限與幕僚,以及指揮行政院長和其他國家機關,指揮國家大政方向的機制。在此同時,如何改革國會,讓國會的監督力量更為完善。恐怕是不得不好好思考的兩個大方向。
在台灣的大學部法律系研習的學生,可能都從他們的老師那邊聽過一個發生在逾百年前德國鐵血宰相俾斯麥(Otto von Bismarck)身上的故事。老師們用這一則故事來勉勵每個剛進入法律系的學子,好好研習現在通行於台灣,先後從歐洲各國,甚至美國、日本繼受、引進的這套法律體系中的各種法律。
一百多年前,位於東亞的大清帝國與日本,先後都發動過若干政治、社會的改革運動。對於這兩個國家的改革成效,俾斯麥曾經預言,一旦這兩個國家之間發生戰爭,則日本必定打敗大清帝國。俾斯麥看衰清國的預言,在當時的歐洲算非主流意見。日清甲午戰爭爆發之前,很多歐洲輿論,包括當時英國大報泰晤士報都認為,日本海軍的舉動無異於集體的瘋狂行為,因為單以當時清國北洋水師軍艦的總噸位數與軍艦性能而言,就位居世界第七大艦隊之列,日本全聯合艦隊加總,從數據來看,都還遜於北洋水師。不過,事實證明,當時歐洲的主流意見都錯了,俾斯麥是對的。
俾斯麥預言正確的原因,在於他看到日、清兩國在當時學習西方文明態度上的不同而導致的不同成效。俾斯麥嘗言,日本人到歐洲主要研習、模仿的是歐洲各國先進的制度、學問與這些制度背後運作的道理原則,在學問背後支撐學問成立之哲理。而清國當時派到歐洲的官員或留學生,千方百計要的是買到或模仿到可以見得到的器物。拼命打聽要求的,都是器物性能如何,價格如何。於是乎,在洋務運動推展下,各式礦場工廠、鐵路、航運、新式學堂,能買則買,不能買的,不明白他國設立該機構背後的原理原則也無所謂,依樣畫葫蘆自己也跟著辦一個看起來類似的即可。以要言之,就是要買到、學到所有看得到的器物。
這兩種改革思想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於出發點的不同。簡而言之,日本當初看到的,是日本的各種制度不如歐洲各國,因此該厲行改革的是各種典章制度。而大清帝國看到的是歐洲各國的「船堅砲利」,大清帝國據以立國的各種典章制度,大體上來說是優於歐洲各國的,因此,大清中國需要學習或購進的,只限於各種看得到的器物,所謂「中學為體,西學為用」。
兩種不同的改革途徑,帶來截然不同的改革成果與世人的評價。台灣各大學法學系老師們可能沒告訴學生這則故事的後半段是,當清國北洋大臣兼外務大臣的李鴻章到歐洲求見俾斯麥時,俾斯麥只肯撥出十來分鐘相當有限的時間給李鴻章予以接見。而李鴻章與俾斯麥面晤時提到,他被稱為中國的俾斯麥,竟得到「我可不是歐洲的李鴻章」這樣令來客難堪的回應。
現行運用於台灣的這部中華民國一九四七年憲法,先天上即已兼容了很多原理原則水火不容的憲政原則、機制。一開始行憲,又難以應付當時的戰亂局面,而以總統的緊急大權代替憲法上權力分立的各種主要機制。甚至又以後至的臨時條款,擴充了原本憲法尚未曾遇見的總統緊急權力。到了台灣之後,更是在凍結這部憲法的基礎上,實施了世所罕見,長達數十年的非常時期統治。迨動員戡亂時期結束之後,到了1997年的修憲,引進了法國第五共和半總統制憲政體制的若干重要機制,使台灣的憲政體制,成為一個粗具規模,但也還算殘缺的半總統制。
從1997年到今年2017年,台灣的憲政體制到今年剛好迎來他除了直選總統外最重要的一次修訂的二十週年。二十年來我們的憲政體制定位與憲政運作,竟處在大多數法學者不參與辯論,大多數政治學者對於學習仿效國家的憲政原理原則不甚熟悉,許多公共輿論論者對於體制的認識完全錯誤,連學術專業期刊文章和高中教科書對於半總統制的定位都有嚴重錯誤的前提下,踉蹌前行。和大清帝國洋務運動相比,我們在九七年引進法國憲政體制中若干重要機制,何嘗不是同樣的心態與做法?台灣需要總統直選,然後人民或政治人物都不習慣行政不對立法負責,聽起來很像半總統制,於是就在保守勢力抵擋不住總統直選浪潮,心不甘情不願,台灣毫無一人專程赴法鑽研半總統制憲政的運作原理原則的前提下,學法國憲政體制吧。問題是二十年來,連當年大力鼓吹要引進法國憲政體制的人都不清楚,法國憲政體制就是一套以總統為憲政運作重心的體制,而世界各國的半總統制也幾乎大多如此。於是乎2014年底地方首長選舉國民黨一旦落敗,以國民黨總統競選的熱門人選開始,有包括各種跨藍綠聲音,強要將與半總統制憲政原理不相容的閣揆同意權修訂入憲。於是乎一旦總統發揮人民用選票賦予他的正當性,在總統府發動各種改革會議,以司法改革為例,被有心人譏評為「不對的機關」、「不對的方式」,「蔡總統將手伸進XXX」,甚至要總統「懸崖勒馬」。
這些人過去解釋憲政體制,根本就站在對半總統制的運作原理完全不明白的基礎上,想當然耳自以為是,將憲政體制的運作原理朝向他們要的方向去宣傳。說到半總統制的政府任命組成,這些人以前認為半總統制的法國總統任命總理與政府,要依照國會多數的選擇,所以陳水扁總統逕自任命唐飛擔任行政院長不和國民黨商議就是違憲,陳水扁總統任命張俊雄、謝長廷、蘇貞昌組閣等少數政府更是違憲。在這些人眼中,馬克宏當選總統之後馬上要被國會制約,必須要共治或讓出大權,成為虛權總統,憲政體制變成內閣制。好了,現在法國的憲政運作就跟這些人預測的天差地別,於是有法學背景的勸意見領袖,不要繼續談憲政體制了,深入分析細部規定吧。問題是,連基本的憲政體制運作背後的邏輯與原理都不遵從,貿然要跳入細部討論,結果就是一次又一次,也許充滿政治圖謀的張冠李戴牛頭馬嘴。然後一次又一次,問錯問題開錯藥方,連頭痛醫頭都不可得,變成頭痛醫腳,連吵架都吵錯方向。
然後說到總統的任命總理、組織政府權限,還記得這些人當初說台灣該在半總統制基礎上引進閣揆同意權,因為俄羅斯也有閣揆同意權,芬蘭的總統也限縮其權限,現在大權在總理(行政院長)和國會身上,所以台灣也要比照辦理。等到真正對半總統制有研究的人指出,俄羅斯的閣揆同意權根本就是虛設,在總統連續提名同一人選被國會拒絕兩次後可以不需國會同意逕自任命同一總理就任並解散國會;而芬蘭儘管修憲將總統原本極為龐大的權限移動若干到總理身上,但總統權限依舊龐大,依舊是憲政中心,於是主張半總統制憲政運作重心不該在總統身上的人,現在開始說歐洲的憲政運作往往是政治力交互作用結果而非遵從學術邏輯,而台灣的學習對象也悄悄從法國變成俄羅斯、芬蘭,等到俄羅斯、芬蘭真正的憲政運作和原理揭露了,不符合這些人心中以國會為重心的假想,於是在這些人筆下口中,台灣該學習的對象又悄悄變成愛爾蘭、奧地利。我們不禁要感嘆,這些人到底要等到什麼時候才肯好好靜下心來,蒙上所謂「無知的面紗」,不計個人立場上的偏好與利益,從學習西歐各國外語閱讀能力開始,好好研究、思考一下,究竟現行的半總統制該如何好好運作?背後的道理到底是什麼?會有什麼運作上的必然結果?
根據〈金剛經〉記述,佛陀教導弟子須菩提,在此世的苦海中,學習佛法就像以木筏渡過河流一樣,當我們能夠超脫此世的種種而覺悟,自然就如渡河後的人不再需要木筏一樣,不需要佛法的指引。而當已經覺悟而超脫的人都必須捨棄佛法了,更何況尚未覺悟超脫的人,能夠不學習佛法,不捨棄各種反佛法而行的「非法」嗎?
台灣到今年為止,剛好引進了法國半總統制憲政體制裡面若干重要機制二十週年。二十年來,對於半總統制,從報章雜誌文章到學術期刊文章到高中課本到政治人物或學界人物到意見領袖,充滿了很多錯誤的認識。其中有很多錯誤的解讀,根本還是來自於各種基於政治考量而來,根本違背半總統制憲政原理原則。二十年間,每有具體憲政爭議發生時,在這些人的錯誤解讀或錯誤攻擊下,往往產生另外一層的憲政爭議。於是,台灣的憲政,就在這樣張飛打岳飛,打得滿天飛的情況下,逆水行舟,時而前進,時而停滯,時而後退。作為一個長年留學法國,立志學習半總統制憲政原理原則的人,看到這些類似根本違背真正半總統制運作原理原則的事件與評論,心中的無奈與憤憊,難以言喻。在台灣學習半總統制憲政體制,尚未真正把體制運作完全符合原理,憲政體制各項機制尚未完全上軌道之前,難道不該斷然放棄各種自我感覺良好,根本不符體制背後邏輯與運作原理的假想,好好學習真正的憲政體制和他背後的原理原則?今年是九七憲改引進法國憲政體制二十週年,在台灣憲政體制成為一個粗具規模的半總統制二十週年之際,在此誠心祝禱天佑台灣,讓台灣的憲政體制改革以及學界輿論界的各種對憲政體制的認識,能夠早日完全步上軌道,逐日運作順暢,讓人民做為國家主權者的民主憲政原則,能夠早日完全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