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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處作業危險高,個人防護應確實
2019/10/29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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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負式安全帶

 

1020820東新街○台北有線電視公司墜落、滾落職災案

 

災害發生經過:

102年8月20日觀光傳播局通知○台北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於南港區東新街63巷7號旁有一條纜線垂落,故該公司在當日13:30左右派勞工楊○寰前往處理,在現場使用高度4公尺移動梯進行剪斷廢纜線作業,不慎遭剪落纜線拉扯墜落至地面,造成左小腿斷裂,送忠孝醫院急救,於當日19:30進行開刀,目前無生命危險。

災害預防對策:

  • 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臺。
  • 雇主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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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職業安全衛生署-全國工安金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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