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中閔之罪●不正常國家豢養的失德官員】
▲政務官扮演「黑白臉」絕對是不可赦免的罪惡。
老朽偶今日批註:
➤「拔管、挺管」真的是一齣大爛戲,
儘管高潮迭起,卻一拖再拖,像極了無厘頭連續劇。
伸頭是一刀,縮頭也是一刀,可這一刀卻就是砍不下去。
➤「管案」之前的劇情已經再三被炒作過了,
連小英總統都被迫而只好公開對媒體表白說:
她曾大聲說「我反對」葉俊榮利用職權放管的行為,
並且她也懊惱說,事後回想,
當時怎麼沒第一時間打電話去阻止。
這說法,顯然為了說明小英是「遭到了葉俊榮的突襲」!
該一「真像」已日漸遠去,誰對誰錯,已經扯不清楚了,
反正,結果都該像是葉俊榮所曾得意放話那樣:
「管中閔鐵定於1月8日正式就職台大校長。」
台大校長就職典禮上,管中閔還得意地說:
「風雨已過,明天才是我們奮鬥的戰場。」
紛擾了一整年的「管案」,
總可以在挺管人士開香檳慶賀的歡呼聲中,
寫下END了吧!
➤結果,管就任校長才滿一周,
監察院又毫不意外地通過了對管中閔的彈劾案。
所以連續劇沒完結,還得再加演下去。
➤監察院於15日針對管中閔擔任政務委員期間,
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禁止兼職」之規定,
以匿名方式「常態性」為《壹週刊》撰寫社論,
3年下來獲取190萬元報酬。
監委們以7:4票數通過管中閔的彈劾案,
此案也是2019年所開鍘的第一個彈劾案。
按規定,該彈劾是否影響到管中閔任台大校長一職,
則須等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開會之後才能決定。
所以戰場就轉移到「公懲會」去表演了。
➤這問題的嚴重性乃牽涉到
一個有關政治倫理和媒體言論公平性運作的官箴操守!
也就是,國家級政務官
可以用「匿名」為任何媒體撰稿「社論」嗎?
因為其匿名,則,其所發表的言論,對閱讀者而言,
究竟是該代表政府或是媒體立場而表述?
➤媒體是政府施政的人民監督工具,
因此被稱譽為「第四權」或「無冕王」。
政務官既手握行政大權,又身兼為媒體發聲的監督者身分,
這不就是:球員兼裁判的最惡質行為?
這不就是:政府施政的對與錯,好與壞,
都由一個人來扮演「陰陽臉」嗎?
而人民卻都被矇在鼓裡,都被迫成了「被欺騙」的愚民?
➤老朽偶認定:管中閔所犯下的這件「罪刑」,
遠較他當不當台大校長還更嚴重百倍。
呼籲伙伴們要把焦點放到「公懲會」上,
千萬別又讓他們續演「高高舉起,輕輕落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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