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韓劇戀愛結婚心得
(本劇有16集,超過16小時的故事)
出品:韓國KBS
首播日:2008.08.25
集數:16集
主要角色
朴玄洙:(金智勳飾,男主角)
李江賢:(金敏喜飾,女主角)
徐夏英:(尹世雅飾)
印京韓:(朴基羅飾)
照慣例,滿分有5分,3分可看可不看,小弟評以本劇2分。若以本劇為基礎,以”好不好看”來命題,李多海的《Hello小姐》可得滿分,尹恩惠的《拜託小姐》可有4分,相對比較之下,本劇具有抬高別劇的可看性,如果時間會排擠,本劇優先列入不看之列,不看本劇一點也不會難過,看了頗悶且令人感到可笑。
觀其劇名《戀愛結婚》,不會想到”糟糕”字眼,以為是觀看輕鬆,不會有壓力與負擔的連續劇,應該是浪漫的愛情喜劇。如果有人這麼想就錯了,心態若較粗枝大葉的也許會這麼認為,看了可能不會感到怪異,因為本劇的確有趣味、有浪漫、有愛情、有開始、有結果,卻是使用片段的美好,來抹去劇情的不堪,營造過程低劣到不行。
本劇營造的拉扯手法,以及女主角的個性塑造,是難以進入眼裡的。且把不及格的個性轉化成美好,可真令人吐血之極,若非小弟看韓劇很有經驗,內功還算深厚,否則真的很想砸掉螢幕,本劇堪稱《促使人砸電視之作》。
本劇有雙背景,女主角是婚姻介紹經理人(李江賢、金敏喜飾),男主角是承辦離婚的律師(朴玄洙、金智勳飾),一個是連接緣份,一個是中止緣份,本是不對盤的兩人,因公事而認識,諮詢與協助,進而相戀的故事。
起因於一件詐欺糾紛,加入婚姻介紹公司的男子,隱瞞已婚男的身份,竟與女方論及婚嫁,當時承辦人是李江賢,嚴重的錯誤遭到開除,更擔負起4千萬的精神賠償金。
在過程中,男主角朴玄洙因職務關係,曾向李江賢請求幫助,並協請她提供詐欺犯的資料,本來算是好意的知會,可巧女主角與男友分手(印京韓,朴基羅飾),李江賢根本無心於此,視為無稽之談,律師朴玄洙也不深究,臨走前卻出言”提醒”,假設媒合公司介紹的男子,衍生出詐欺糾紛時,事先告知仍不處理時,李江賢會有連帶責任,朴玄洙更表示會在警局備案,李江賢只當是威脅用語,不料果然發生此事,女主角遂以為是律師多嘴,害得她被公司開除,更要負擔4千萬的賠償金。(實情並非男主角多嘴)
李江賢捅出大簍子,在業界無法生存,不得已來到再婚介紹公司,恰巧隔壁就是朴玄洙的事務所,怨恨之人成為法律諮詢對象,工作上遭遇挫折的李江賢,律師的朴玄洙多有協助,兩人的緣份便此展開。
(尋遙子注:本劇若是因為戀愛而結婚的故事,在第8集中段便可以結局。女主角右手牽扯著前男友,左手被父母親絆住;男主角的右手牽扯的是前妻,左手被哥哥纏繞住。
男女主角各自托著一票肉粽在談戀愛,本劇不是因戀愛而結婚,而是把戀愛當成是戀愛,把結婚當成是結婚,兩者是頗為獨立的事件,並不是因果關係的故事。戀愛是可以當成自由意志的延伸,卻有前男友與前妻的糾纏,婚姻是男女兩人的共同生活,卻又把雙方親人一起來攪和,所以本劇是《戀愛與結婚》,並非《戀愛了所以結婚》,不是當事人在想什麼,而是旁邊人總在起鬨。
本劇在第8集中段,男女主角感情上有了成果,而全劇是16集的劇情,在第8集有了成果,後面的8集要演什麼呢??9集結婚、10集生子、11集離婚、12集復婚…,所以只好玩弄感情戲的拉扯,前男友回頭來糾纏,前妻不曾忘情前夫。
大略介紹男女主角的肉粽角色,女主角的前男友印京韓是個叛背者,李江賢為他付出甚多,將他拉拔成材之時,印京韓將會是律師之際,他卻把女主角甩了,隨即就有了新歡,同一層樓的工作環境,回頭又來煩纏女主角。
男主角的前妻徐夏英,父親是法官,母親是聲樂教授,徐夏英是個高貴的公主,她與前夫的問題點,其實並非當事人問題,而是因為岳母反對,以及存有門戶之見,且兩人個性較為”冰冷”,以致於離婚收場。
本劇在前8集還頗有深度,我會給予2分”較高分數”,也就是因為前8集還有可看性,對話還挺有內涵的,可後來劇情完全是亂了套,純粹以拉扯來造戲,沒有問題成為問題,問題產生也會主動消失,8集後的故事相當苦悶,吞吞吐吐的故事、百口莫辯的情節、眾人所指的口語、鋪上吻戲交代一切,應用相當離題的劇情,前面尚有雙背景的故事,後面盡在拉扯男女主角的感情事,而所應用橋段是爛到極點了。)
吞吞吐吐對戰千夫所指
男女主角雖不是辦公室戀情,其實也相去不遠,因為兩人同一層樓工作,因職務上的關係,女主角會常來找男主角,男主角總給予正面的幫助。在第8集時愛情上有了小成果,可男方有前妻,女方有前男友,兩人約定先告訴”對方肉粽”(肉粽之說,是指刻意造戲的角色),再把雙方戀情公開,所以男女主角秘密交往。
劇中徐夏英是高傲公主,與男主角有過約定,雙方一旦有交往對象,希望第一時間先告訴對方,徐夏英不希望從旁人得知,這樣會很傷她的自尊心,徐夏英提出這樣的約定,並不會有不合理之處,也符合秘密交往的理由。
但是,女主角的前男友是什麼貨色??印京韓是個背叛她的男人,女主角父母把印京韓視為女婿,女方一家人把未來女婿捧在掌心,女主角下場是遭到背叛,為什麼女主角也要對前男友找時間點,才能說出與別人交往的實情??女主角的新戀情與印京韓有關聯嗎??一個嚴重傷害她的男人,卻怕說出新戀情會傷害到他(印京韓自己也有新戀情),這算是哪門子的同理心,所以劇情讓女主角也在尋找”最佳時間點”,把自己與別人交往的事,像是尋找告白或求婚的時間點,其實這是簡訊就可以表達的事(女主角是很會玩簡訊的人),這和男主角對前妻的約定,尋找適當時機說新戀情,兩者是不能類比的。
先定調男女主角要找尋適合的機會,於是劇情從8集開始玩弄《吞吞吐吐》,男女主角話到口邊,對前妻、前男友訴說有交往對象,劇情就卯起來打斷說話,一直乾耗到第10集中,創造了觀眾砸電視的企圖,而能夠對眾人說出新戀情時,兩方辦公室人馬早已定調,就算女主角說了也白忙一場,果真是《千夫所指,無病而死》,無料的低劣手法,實在是有夠鬱悶,就像見到古早味的連續劇。
糟糕之極的女主角
戲劇中女主角的個性,未必百分百完美,適時的小賊小詐,也挺吸引人的目光。但能夠把負面的缺點搬來演出,改變成一種美好的優點,顛倒是非,因果錯亂,這是本劇最難以接受的營造手法。
戲劇中的女主角,比如《My girl》的周幼琳,開朗活潑,雖有騙子之惡名,心地是純良,有苦難以言明;《太王四神記》的秀芝妮,個性爽朗,慧黠有靈氣,能夠相伴左右,而不會有怨言;《Partner》的江銀浩,忠實善良,無可救藥的同理心,清澈的思緒,具有知性之美,知人可以理解人;《Cityhall》的辛薇萊,心思頗細膩,自知也懂別人,善惡分明,忠於自己。大抵上,連續劇中女主角的個性,就算會有缺點,也只是”瑕不掩瑜”,不會把糟糕的個性搬來演出,本劇的女主卻是”瑜不掩瑕”。本劇利用了片面的美好,掩蓋了許多糟糕個性,讓你看了親吻畫面,麻痺了中間的營造過程,過程若不仔細端詳,還無法體會那種很爛的個性。
一、嚴重逃避的個性
現實的人多少有逃避心理,可是逃避最終還是受害,心理學上說”行為是結果的函數”,隨著年紀的增長,促使人遇大問題不敢逃避,因為逃避的下場是更慘。而能把逃避當成萬靈丹,鮮少有女主角會這麼蠻幹的,李江賢對父母該吐露實話,該提起而不敢提起,應加以解釋而選擇逃避,更坦然使用”烏龜政策”,所以衍生出”惹事生非的父母”。
男女主角的感情在第8集有了成果,一直到了13集的前段,女主角的父母才知道女兒另有交往對象,在冗長的5集時間裡,父母是守著前男友印京韓。這中間竟然還經歷母親訴請離婚訴訟,她母親的委任律師不是別人,正是自己女兒的男朋友朴玄洙,正在鬧離婚的父母,都不知道委任律師是女兒的男友,女主角連一句都未提起過,嚴重不合情理,還把”前男友”借來當男友,這種名不正言不順的念頭,真不知從哪邊冒出來的??不把新的戀情告訴父母,讓父母抱有印京韓的想法,因詐欺糾紛而負債4千萬,向父親借了2千萬不敢說,卻讓母親誤會了父親;應該坦白與印京韓分手問題,已有新的交往對象,最後讓父親在網上亂留言,徒然惹出許多事端來,把逃避堂而皇之當成個性,成為女主角解決問題的辦法!!敢問女主角可是27歲??年齡12歲也未必這麼做。劇情必須”隱而不宣”,坦白的結果就沒戲唱了,目的就是為了拉扯。
二、感情用事,遇事不明
承辦離婚案件的律師,婚姻介紹所的經理人,兩職業是有同質性的。婚姻把兩人拉到最近距離,什麼樣理由竟要兩人分開,必要選擇離婚來收場??律師不可能只看到離婚,而不去瞭解離婚的本質,離婚的理由有千百種,也許不願被人知道,但律師總會有所理解的。
在自由戀愛的市場下,為什麼婚姻介紹所會存在??何以男女會選擇相親結婚??對於一個頂尖的couple manager,不可能只看到婚姻的成果,而不去作反向思考,男女不選擇戀愛結婚的理由,不用付費便可戀愛結婚,為何要花一筆錢去認識伴侶,對於人性上得充份理解,理解人性上是多重色調,不會只是一種色系,那種敏銳度是異於常人的,媒婆的目光若不夠亮,看人若不夠精準,沒有八面玲瓏的智慧,如何把不同人拉近在一起。
離婚律師是把最近的距離拉到最遠,媒合經理人把最遠距離拉到最近,雙方的同質性,必然在人性上有充份的體會,人性的正反兩面都能拿捏清楚,也就是這兩種人在職務上不會感情用事。
本劇讓我們看到的女主角,過度介入別人的婚姻問題,對於她的工作而言,這已經不是感情用事了,而是陷入青春期的自以為是,屬於遇事不明的莽撞程度,介入非屬於自己的婚姻問題,認為將離婚的兩人不該離婚,認為自己父母不該離婚,認為熟識的學長姐不該離婚,認為70歲老婆婆不該離婚,可這世上有誰會吃飽撐著,閒著沒事跑來離婚的呢??對於一個couple manager顯然是不夠專業,才會有這種頭殼破了想法,才會只看到人性的美好面,而看不到人性的醜陋面。就以她母親執意要離婚的事而言,27歲的女兒能勸則勸之,若苦勸不住該當如何化解??當未成年子女面對父母離婚,這些孩子又該如何苦勸父母??也許離婚是一種解藥,婚姻之中有家庭暴力,婚姻之中有經濟問題,婚姻之中有惡言相向,婚姻之中有不堪忍受…,上百種以上的婚姻問題,一個couple manager不知道??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這不是天真善良,也不是感情用事,倒像是12歲的年齡包裝成27歲。
三、公私不分,假公濟私
吃人家的飯碗,豈能公私不分,還能假公濟私,有損公司利益。本劇的女主角在公事上嚴重不負責任,在私事上擺爛想瞞天過海。
劇中有一奇怪例子,是到期會員的橋段,本來應該請他再加入會員,媒合公司是收取會費而存活的,可該會員甲最後還是喜歡前妻,但甲的前妻又不是會員,一心想與前妻復合的甲,自然就沒有加入會員的必要,這本來與媒合公司有利益衝突問題,女主角應該將問題向上呈報,奇怪的女主角卻幫忙甲施力,拿公司薪水卻讓公司吃虧,這中間女主角還借勢漫天扯謊,不是請假卻借用了與甲協商的名義(要甲再入會員之名義),竟然去處理她父母的離婚問題,最後甲跑來公司答謝才露餡,外出不是忙公司事,所為讓公司有損,讓老闆知道你在混,拿著公司錢在混,混到公司在吃悶虧,現實上這樣的女主角一定被開除,佛心來的老闆沒把她解雇,女主角還能大方發脾氣,當真是跌破眼鏡。
另一個事件是更扯的假公濟私,朴玄洙的哥哥是朴玄成,朴玄成反對男女主角的交往,女主角為得”大伯”的認可,兩人竟來一場利益交換,女主角允諾讓他加入會員,並會幫他介紹結婚對象,而朴玄成則認可她這個弟媳身份。這表面上並沒有問題,但朴玄成的混亂人生,條件根本不合乎會員資格,本來婚姻介紹公司的命脈是會員,會員是不容許有雜質,一粒屎會敗壞一鍋粥,有害媒合公司的信譽,女主角顯然是明知故犯,忘了先前詐欺糾紛的痛苦,竟讓朴玄成強行過關,最後朴玄成果然在聯誼場合鬧事,造成公司會員的流失,這是女主角嚴重誇張的假公濟私,連續劇的主人翁一向不敢以私廢公,總是因公忘私,此劇的女主角可真是天才,利用職務上的方便,竟然大方地圖利自己。
我不懂具有爭議的行為,何以拿來塑造女主角的個性??編劇如何誘發出這樣的念頭,才會想到這兩個橋段,而這兩個段都不了了之,觀眾若不仔細體會,是不會察覺有如此誇張行徑的女主角。
(尋遙子注:女主角不僅善於說謊,而且搞不清楚狀況,話說”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直率地說就是沒有腦子,通俗說法就是”很白目”。
甲事件之中,女主角用了公務之名出去辦事,名義上是為了讓甲再入會員,實際上卻跑去幫忙甲找回前妻,敢使用公務之名即”拿公司薪水辦事”,可是幫忙甲找回前妻意謂著”甲不會再加入會員”,這是嚴重違反職務的份際,危害到公司的利益,跑去摸魚都不會那麼誇張,幫甲的行為等於是砍了公司兩刀。)
四、無自知之明,把罪過推委他人
國中讀過麥帥為子祈禱文,其中有句話是《自知乃是知識的基石》。人不見得可以讀很多書,但三分自知之明總會有。本劇刻劃的女主角很另類,並無自知之明,對於自己的家庭很陌生,對於自己父母也不認識,總需要外人來提醒,她才能夠知道家裡事。
女主角的父母是奉子成婚,原來女主角有”生”世之謎,父母結婚四個月生下她,父母在1981年10月結婚,1982年2月生下她,家中的獨女竟然不知道,卻是承辦離婚的律師告訴她的。
對於父母的性格與脾氣,女主角也是茫然不知。安排父母與朴玄洙會面,女主角並不在場,會面中父母要朴玄洙離開她,隨後見男主角感情轉淡,女主角卻無法理解,竟是前男友印京韓的提醒,女主角才恍然大悟,她拉著男主角的手,站在辦公室前公開戀情。只能說女主角對她的家庭很陌生,也與她的父母不熟識,即便她母親的更年期,也是印京韓猜想到的,這應該是很基本的家裡事,怎會由外人來告訴她??她似乎對於自己,存有一片空白。(橋段中邪了,為了營造戀情的公開,只好讓女主角不認識父母。)
奇怪的梗拿來亂用,拉扯的戲很可笑。女主角母親訴請離婚,朴玄洙在不知情下成為委任律師,成為幫助”岳母”離婚的惡徒。女友的父母鬧離婚,陰錯陽差的結果,慘的會是男朋友律師,女主角冒出很重的話”讓我父母離婚的律師”,為此女主角要與男主角分手,可問題到底是牛低頭喝水,還是水抬頭給牛喝,怎麼可以任意把罪過推給別人,當女兒的人都無法勸母親不要離婚,怎麼能把罪惡加在承辦的律師身上,真的是很可笑的想法,這世上會讓夫妻離婚的律師,對女主角來說都是該下地獄的。大抵上,男主角可以找人代為操刀,把此案移轉給他人辦理,在已經知道的前提下,這作法也只是推禍他人,並不能改變”不離婚”的結果,如果女主角的母親堅持要離婚,找任何律師承辦還是離婚,甚至自己辦也可以離婚,把這樣的罪過放的很大,這哪裡是couple manager該有的理解程度??當然這是編劇低級手法,刻意拉扯的情節而已,不理性成為女主角性格的塑造,用很直接的說法,不可理喻。
五、扯謊成性,故作高雅
連續劇中的女主角會小賊小詐,那只是善良個性的裝飾品,不會把扯謊視為理所當然,總是不得已的情況才這麼做,會有個”大前提”才必須這麼做,或者根本是不關痛癢的事,絕非”勿以惡小而為之”的行為。可是本劇中的女主角,扯謊的本事自然,端看其為小惡的動機與目的,就足以瞭解劇中女主角行為上的荒謬與不堪,竟把”勿以惡小而為之”的行為視為當然,實在是突兀之極,小弟試舉劇中精典的扯謊例子來說明。
14集時,父母反對男女主角的交往,要女主角不得晚歸,限制女主角必須晚上10點前回家,但與印京韓在一起便可12點回來。某晚與男主角談情說愛,時間將至,男主角急忙送她回去,天才級的女主角沉浸在戀愛中,很開心地想到一個鬼點子(謊稱與印京韓在一起),什麼不用卻拿”前男友”當擋箭牌(可12點回家),到了家門口卻不願回去,與男主角跑去玩翹翹板,恰巧印京韓出現在兩人面前,印京韓見兩人這般恩愛,表情是很不愉快,而這時候女主角父母親電話打來,女主角送出自然到不行的手勢,讓印京韓在她的手機講幾句話來圓謊,證明她的確是和印京韓在一起,此小段一出現是哭笑不得,能夠利用前男友然後與現任男友談情說愛,女主角身段之柔軟堪稱一絕。
為了談情說愛而要扯謊,什麼不好扯竟拿前男友來胡扯,一般感情事開始容易,殘局卻不易收拾,為劈腿分手鬧得不可開交,還有血濺情場疑慮。前男友算是正在糾纏她的人,努力劃清界線都嫌不足,有誰願意糾纏不清??還能利用到前男友來談情說愛,心中的愛情尺度到底是如何拿捏的,心中不免存疑。
想要高雅,先要面對自己。女主角看似大方,其實是小家子氣,卻把話說的很漂亮,說得頗為感動人,說得挺能夠理解人,其實都是做不到的。以為她很瞭解朴玄洙為人,也理解男主角與前妻之間的處境,在男女主角秘密交往期間,先說不要誤會的人是女主角,在於雙方各有一個肉粽(激化劇情人物),有前妻與前男友圍繞兩人身旁,看似堅定且有信任心,最後先開炮受不了的是女主角。結局時也同樣發生,表面上一直說沒關係,男主角都說了不會去,她還很”拼命”把男主角送去古巴(男主角的心願想去南美一趟),故作高雅扭捏作態,最後面對大海吼罵,當然男主角是沒有去。如果自己沒有那種能耐,就不要幻想去表現高雅,不願對方離開自己一步,不如直接表現出來,忠實於自己會比較討喜。
劇中女主角說是冥王星,冥王星軌道是很特殊,至少是有一定的規則,用冥王星來比喻女主角,小弟覺得侮辱了冥王星,女主角本是衛星環繞,卻想表現得像太陽一樣,想有宇宙般的寬廣,智慧只有隕石的大小,其實是沒有信念的人,也沒有原則的人,混亂的行為模式,不成熟與虛假的性格,極度糟糕的行徑,就是本劇中的女主角。為什麼編劇會詮釋出這樣人物,描寫本是一體兩面,只想到某個情節的趣味,卻忽略行為有妨女主角性格塑造,正反兩面必然要看清楚,審核橋段有無漏洞存在,不使人物塑造存有缺陷,否則就是本劇中的女主角,以負面的性格端來檯面當正面演出。
結語:本劇不值得一看,前8集還不錯,往後劇情迷失了方向,人物的塑造破功,沒有章法架構,各集隨意穿插橋段,本來還有雙背景舞台,不知為何雙背景消失,打轉在男女主角拉扯戲碼,想以片段的美好與吻戲,弭平過程的低劣和粗糙,有種詐騙手法的味道在。其實本劇可以營造更豐富的背景,離婚的問題有千百種,選擇相親的人也有千百種,放大這兩端的故事,雙線並行或互為交融,一個是切斷緣份的離婚律師,一個連接緣份的couple manager,雙背景加上正反合的職業,漸進的鋪陳是有可看性。
(尋遙子注:結局時共造出7對男女,尾段女主角突然東湊西湊,吃飽沒事當起業外紅娘,這種行為若非是職業所需,否則事後會招人怨的。本劇該為”業內紅娘”多做施力,卻拿男女主角感情來拉扯,注定就是很糟糕的爛劇。感情事不是一加一等於二,愛情若是簡單問題,天下就太平了,戲劇中只要營造一對美好,其餘都是不重要的,而為什麼本劇會這麼做,只是多一些畫面來充場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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