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他又被老闆罵了,
他是一位上班族,
因為時常在工作場合打瞌睡,
做事時常會分心,
所以他常常會被他的主管叫到辦公室訓話。
今天他又因為不小心打瞌睡,
被主管看到而訓了他一頓,
同事都在旁邊偷偷的笑他,
但是他並不在乎,
他回到座位上,從電腦螢幕傳來一個訊息,
是一句問候的話,
他心裡面感覺到好開心。
愛上部落格的他,
每天下班只要有時間,
都忙著打理經營他的部落格,
裡面所擁有的內容真是琳瑯滿目,
他總是要更新部落格直到半夜三點才能去睡覺。
在網路的世界中,
他交到了三個好朋友,
每天都相約要一起上線,
就像是真正的朋友,雖然彼此都沒有見過面,
也不知道對方的性別、年齡,
但他們依然可以談天說地,
彷彿外在的意義並不是這樣的重要。
雖然他們彼此之間都互相知道地址,
但在他們之間有個不成文的約定,
這個約定就是絕不會約任何一個人出來見面,
他們深深的覺得,
只有在網路世界上不見面的純友誼,
才是真正可以永恆的。
有一天他看到e-mail中有一封信,
那封信是他其中一位好朋友寄來的,
表示想要見他一面,
但是不敢打破這個約定,
所以在信中明白的寫上了時間與地點,
告訴他不來赴約也可以。
他不知道是不是應該去赴約,
但是那約定怎麼辦?
如果他去見了這位朋友,
對的起另外兩個人嗎?
他沒有回信,
上了線也絕口不提這件事情。
當那一天的到來,他看著手上的錶,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
他不知道是不是應該要去赴約,
可是他又沒有任何朋友能夠訴說這件事情,
或許別人會覺得他很愚蠢吧?
在反覆的思索下,
他還是決定去約定的地點等那位朋友。
約定的時間來臨,
他望著手錶,心理面忐忑不安,
到底會是什麼樣的人?
雖然在網路上他認識這位朋友,
但卻不知道相約以後要如何與這位網友說話;
忽然有個聲音向他打招呼,
他見到一位美妙的少女,
站在他面前,
他確認這美麗的女孩,
就是那與他認識很久的網友,
他非常的驚訝,一度都要到達昏厥的狀態,
而這位美麗的女孩,也非常的喜歡他,
所以自從這一次的網友見面,
到後來變成為真正的男女朋友,
這一切真是不可思議的進展快速。
自從他有了她的電話以後,
他們倆人就很少在網路上出現,
每一天都要情話綿綿的說到半夜一、兩點,
以前在朋友面前不敢或不能說的,
都透過電話來傳達美麗的心思。
交往經過了半年,
有一天,他回到到荒廢已久的部落格,
想要告訴那兩位朋友他戀愛了,
所以以後都會沒有時間上線,
要他們體諒他。
當他進到部落格裡面,
看到一大堆互相攻擊的言論,
那是他的兩個網友,
他看到他們激烈的語氣,
好像兩個人都企圖要殺死對方。
他看到這情況想要勸勸他們倆人,
但是反而被兩個網友盯上,
兩個人非常的質疑他,
問他的失蹤是不是和另一位失蹤半年的網友有關?
他不敢說實話,
只說工作忙碌的關係,讓他沒有辦法上線與他們聊天,
但是網友們不相信他工作會忙到這種地步,
他也只好無聲息的下線,
再也不敢上線看看部落格了。
這件事情經過了一個月後,
他女朋友接到了一封恐嚇信,
揚言要殺死他們倆人,
因為他們倆個人破壞了誓約,
他非常的害怕,
決定將這事情報警,
警察覺得這應該只是惡作劇,
所以備案後就沒有再多做理會。
隔天他去公司上班,
正要打電話給女朋友做一些搬家事宜的討論時,
電話沒有辦法接通,
他在信箱裡面收到了一封信,
信上寫著,你膽子真大敢去警察局報案,
我今晚就會把你殺死,
你等著,我知道你的地址,
這是一封用血來寫成的信,
裡面還掉出一隻斷掉的手指,
上面有他送給女朋友的戒指 。
他知道女友可能已經遭不測了,
所以馬上去報警,
警方看到事態嚴重,
馬上去他的兩個網友家逮人,
破門而入後,看到裡面空無一物,
只有他女友躺在地上,
手指被人狠心的硬扯下來,
警察將她趕緊送往醫院;
幸好及時搶救,不然她就沒命了,
他去醫院探視女友,
看到那美麗的人兒被人折磨成這樣,
心痛的他不知如何是好,
警察先生要他先不要回家,
要他去旅館好好的休息,
他們會在這裡保護他女朋友的安全,
也會派人保護他的安全,
他吻了他女朋友,
和她說明天他會再來看她,
女友也要他自己一切都要小心,
他就回去了。
深夜的時候,
她從醫院的窗戶迅速的爬下來,
她攔到一台汽車,
將裡面的人殺害,穿上她的衣服,
開車前往她男朋友所住的旅館。
隔天清晨,
新聞頭條登出一則駭人聽聞的消息,
一名被警方保護的男子遭人殺害,
而他在醫院休養的女友,
消失無蹤。
警方事後查閱了那網友在網站所登記的資料,
發現原來兩個人的身分都是同一個人,
資料所登記的就是被害男子女友的身分。
- 5樓. *★°追夢°★2008/11/23 20:40修改後
癡笨 迷失 終於看懂整個劇情 謝謝

- 4樓.2008/11/21 21:32總算........
經過你修改之後
總算看懂整個大綱了(鬆口氣)
現實生活中真有這樣的雙重性格的人ㄝ
似乎也有增多的趨勢,為數還真不少哪!!
小哆啦觀察社會現象很仔細很入微ㄡ
把整個社會很多問題&現象濃縮到你故事情節中
我覺得這就是你寫文章厲害的地方說
太好了,表示我改的終於可以讓人看懂了(真開心...
)在網路世界裡的人是活在文字下的產物,
我們接觸不到,也看不到,
所以不知道那個人會是誰??

很多人會創造很多身份在網路世界裡面,
有時會虛幻與現實分不清楚呢...
在網路世界中太多人在看、使用部落格,
有太多人,把自己的很多週遭的事物都放在部落格上,
有時暴露太多了,
反而會引來恐怖的後果呢....
其實這篇文章的故事我是參考漫畫裡面的故事,
原本的故事是說一個女孩交了兩、三個筆友,
時常通信件,然後中間起了爭執,
後來才知道原來那些信件是她自己寫給自己的,
最後引法自殺的行為,
這意指是說明現在社會上人與人之間的疏離,
產生了寂寞,讓人展現出精神分裂的行為...
這真的很令人深思呢....
sabina又誇獎我了....真是不好意思捏..

謝謝您的呢!感覺在這兒大家真是支持,
好開心喔.....
小哆啦 於 2008/11/22 21:05回覆
- 3樓. *★°追夢°★2008/11/20 17:38霧煞煞
原來那兩個網友,
就是他和他女朋友自己~~~小哆啦 我還是不懂那2句小哆啦 小哆啦

- 2樓. shau2008/11/20 08:09出乎意料
好像電影情節
故事結局出乎讀者的意料
你可以寫懸疑小說了耶
- 1樓.2008/11/18 17:27不懂
為什麼查出來的網友會是他和女朋友?
那不就是故事中的網友只有他&女朋友兩個人來扮演的嗎?
還是我會錯意了?


我再多看幾次ㄏㄡ.......
對對!!就是他倆人呢~~~
其實兩個人都有精神分裂..
原本我想寫只有女生有精神分裂,
一個人擁有三個人格,
在和他交往,
最後女生自己的人格被另外兩個人格殺死,
然後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
拿著一把刀,慢慢的走進他的房間(原本想這樣寫結局的)
咦..這樣想想,好像這樣比較好耶,
sabina你看呢????
小哆啦 於 2008/11/18 23:30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