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星意涵的五作用法(文墨龍八字06)
2026/01/04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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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學的大架構建立在太極、兩儀這個基礎上,由兩儀擴張分類後為四象,恣四象之後基本分為三條分類途徑:
一、 四象,八卦,九宮,六十四卦。
二、 四象,十二地支,地支與地支的144種變化。
三、 四象,五行(六親),十天干,十天與十天干的100種變化。
四、 交化作用變化分類:例如天干與地支。
十星的五作用法:
一、 本義法:十星拆分為十種特質,其本身特質為本義法。
二、 剋義法:剋有壓抑、減損與破壞之義,故本星具有我剋之星的壓抑、減損與破壞義涵,例如財星為錢,劫財剋財,所以劫財有破財之意。
三、 生義法:略。(保護作用)
四、 被生法:略。(穩定作用)
五、 被剋法:略。(找到損害進行預防)
我們在學習時,需先定位『某星』(立極)然後瞭解本義法與剋義法義涵,例如:
官星為規則,傷官剋官星(剋義法),所以傷官善於鑽規定的漏通,高等傷官組合能建立或玩弄規則而不違背,故有所謂:賺錢的方法寫在刑法裡。
五作用法再分不同陰陽即為十作用法,例如食神與傷官皆可剋正官,但兩者的作用細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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