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將」就是「司機」,是日本人留下來的「菜市日語」之一(不文雅、非「敬語」),光復後台灣社會還沿用了好久,後來就逐漸消失了。
想不到,近幾年來台灣媒體又整天「運將」了!
但是,日本朋友告訴我,在日本沒有「運將」這種叫法。日本人,對司機的第三人稱是「運轉手」,對陌生的司機則當面稱「運轉手桑」(「司機先生」,目前大陸則通稱「師傅」。)我的日本朋友--年紀也不小了--也不知道「運將」這種叫法的來歷。
「將」(音「講」)在日語是一種「暱稱」,通常用於小孩或對女性長輩的稱呼;例如小孩叫「春子」,就叫她「春子講」。
總之,大眾媒體沒有必要大量使用「外來語」,更沒有必要使用不恰當、甚至是錯誤的外來語(如「vs」,vs 指雙方或兩造對抗的意思,只用於比賽或法律文書。)如果這樣濫用下去,台灣的文化就不僅是「多元」,而且是「混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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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樓.2012/02/13 23:56「美化語」和「敬語」
格主的日語研究的不錯。
其實中文當中的所謂敬語,如「您」「在下」。
只是類似於日文當中的「美化語」,如「~爹死」「~媽死」(笑)之類的,而它們是廣義日文「敬語」之中的一部份而已。
日文敬語中,還有分所謂「謙讓語」和「尊敬語」等等用法,並且在許多場合這些用法還是必須的,否則會被認為失禮而無法溝通。
相較之下,在現代使用中文時,除了古文和政府文書之外,那些囉嗦的「敬語」已經被我們拋棄了。
- 7樓. 在齊太史簡2012/02/10 07:36其實中文也有敬語
例如我們在網路留言經常稱對方為「你」,若講求一定要用敬語,是不是大家都該改用「您」這個字
甚至「我」這個字也不是敬語,真正的敬語是「在下」,「不才」,「晚輩」(如果說話的對象是長輩的話),那大家以後在網路留言是不是也不能說「我」這個字
其實禮節的多少,不在於敬語說的多少,而是在於態度
日本人的確有一些言語上的繁文褥節,連日本首相都搞不清楚的話,又如何要台灣的民眾搞得清楚
打個比方
「歡迎你來我的網站交流」
「在下覺的您不懂就少發言」
前一句沒有用敬語,後一句有用敬語,但是很顯然的前一句話讓人覺的舒服多了
- 6樓. Xuser2012/02/10 01:35說日語要小心
台灣俗語「日本人有禮無體」,是說日本人禮貌周到,但可男女共浴(一般是家庭共浴)。
日本話,有學過、或有在日本生活過才知道,特別講究「階級意識」,有「敬語」與「非敬語」之分,按對象而分,錯不得的!
我曾經對ㄧ個職務上的長輩回答「Wa-ka-da」(知道了),立刻被在旁的朋友糾正,必須說「wa-ka-li-ma-si-da」。前者不是敬語,後者才是敬語,我把它稱為「Mas Form」。
前日本首相田中角榮(Tanaka)最喜歡粗聲粗氣地說 Wa-ka-da,結果被日本人戲稱為 Wakada san。
光復後台灣人說的多半是「非敬語」,這是從菜市或街頭上得來的。說這種話,是貽笑大方的。
至於卡通、漫畫,學那些話,對外國人是不適合的!學外語,以學「正式體」為優先。除非真的很精通,否則不要隨便說俚語或開玩笑。
X-user - 5樓. 在齊太史簡2012/02/10 01:10討論話題的火藥味一定要那麼濃嗎
齋貓您的火藥味還可真濃,連這個很中性的議題也可以回應得那麼有攻擊性,呵呵
當然,我可能日本卡通看多了
卡通中的對白的確有很多交情很好的人彼此稱 ちゃん
其實,用語只是習慣而已,只要沒惡意又不致於低俗,我是覺的沒什麼關係
真要計較,是計較不完了 (PS: 松山、美濃、岡山這些地名都是日本殖民時代,用日本本土的地名來幫台灣的城鎮命名的,趕快更名吧)
- 4樓. 齋貓2012/02/09 21:03張爺、在齊太史簡兩位,不懂就別發言
「運転手」的發音,用平假名寫是「うんてんしゅ」,用羅馬拼音(Hepburn 式)是「un ten shu」。另外,不同的敬稱要用在不同的對象,而「ちゃん」(-chan)雖不限於、但多用於年輕女性,且帶有強烈的親暱感(如果對方較為年長,則應限於三等之內的血親)。沒有一定交情的人,不應該用這麼親密的稱呼,況且如果對方還是男性的話,用「ちゃん」就更加失禮。對於沒有交情的陌生人,最好還是以泛用度最高的「さん」(-san)稱呼,除非你本身任職服務業,則對所有客戶均須用「さま」(-sama,或是漢字「様」)表示敬意。 - 3樓. 在齊太史簡2012/02/09 18:05原來「運將」是從日文來的
將 (chian) 雖然不是敬語
但是有表示親密的意思
我是覺的應該還好
- 2樓. 愛分享D+2012/02/09 17:13這....
語言只是溝通用的工具
能用來溝通就滿不錯的了呀
何必如此計較 - 1樓. 張爺2012/02/09 16:10和必對「運將」一詞大驚小怪
剛剛問懂日文的朋友,他說jiang是一種暱稱尾音沒錯,但男女皆宜,並非專指女性。
至於運將一詞,運字是來自漢文閩南發音,將(jiang)是日語。這有點像香港人稱警察為「阿Sir」,稱同性戀為「基佬」(基的粵語發音接近gay),不過是通俗語言罷了。這是語言文化傳播的自然現象。無關對錯。
昔日我們稱麥克阿瑟為「麥帥」,稱馬丹娜「娜姐」,稱艾爾頓強為「強叔」,稱亞美利堅為「美國」(或米國),這些稱呼都脫離英語甚遠,怎沒人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