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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大陸啊...你們只是我中華民國國防部轄下中華民國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簡稱"土八路"...
2019/12/01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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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大陸啊...你們只是我中華民國國防部轄下中華民國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簡稱"土八路"...

後來改制為"國民革命軍第十八集團軍",納入正式編制,每個月領中華民軍餉61萬4千銀元。

http://dangshi.people.com.cn/n/2013/0814/c85037-22560456.html

按我中華民國政府資料,每個月給八路軍軍費50萬銀元,米津10萬銀元,河防米1萬4千銀元,合計61萬4千銀元,民脂民膏啊...這些錢,你們拿了,都幹什麼去了。(參考:八路軍記帳:生活費30萬元,戰務費20萬元,補助5萬元,醫療補助費1萬元,米津貼補助及兵站補助費7萬元。)

八路軍,是陸獨分裂國土集團,中華民國國民革命軍第十八集團軍,月領國民政府63萬法幣薪餉

[ 註:

http://cpc.people.com.cn/BIG5/64162/64172/85037/85039/6170058.html

]

,卻叛國叛黨的中華民國陸獨國土分裂份子,你只是一個中華民國轄下的第八路軍叛黨叛國分裂割據中華民國國土的陸獨偽組織...

只要中華民國的朝廷還在,八路就永遠只是個叛亂份子,這是輩分的問題,不是誰大誰小的問題...

中華民國還好端端的活著呢!八路是在鬧哪樣啊?以為改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身分就提高了嗎?沒有的事... 當年八路軍向國民政府每月領63萬餉銀,既領了錢,當時給錢的蔣介石國民政府的國民黨就是八路軍的主子,可到了後來八路軍造反,把蔣介石的國民政府國民黨趕到台灣,自己當主子去了,以退居台灣的蔣介石國民政府國民黨的立場來看,這不是叛黨嗎?

中國只有一個,就是中華民國,所謂"中華人民共和國",只是中華民國的"八路叛軍"暫時"分裂割據的陸獨非法組織"...

咱正統中華民國,只要揮動中華民國正統政府剿匪大纛,四海之內,萬眾一心,收拾八路,只是遲早的事爾...

中華民國,又挺過來了...哈哈哈...中華民國回來了......不只是在台灣...甚至要光榮回故鄉...所以說,誰才是真正的"中國"...答案就是:台灣....啦....

八路缺了"正統",只要咱正統還在,叛軍就永遠只能是叛軍...

我"正統"中華民國,一手按著"中華民國憲法"一手摁著"故宮國寶,由秦始皇留下,上刻"受命於天,既壽永昌"的傳國玉璽,背後是"中華民國中央銀行850萬兩黃金",來告訴你,咱台灣的"中華民國內戰時期暫時行都台灣台北",就是"正統"。

咱們的齊天大聖,就要回花果山了....別說解放台灣了,咱中國國民黨,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就要回南京,重回大陸了...大陸苦難的同胞們.....很抱歉,我們來晚了...讓大家久等了...不過...先別生氣....

準備好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了沒....用力搖吧...咱中國國民黨,就要回來了....

看好了...中華民國就將要以三民主義統一中國了......

說是手撕鬼子,說是丟手榴彈打飛機...叫誰能信哪?我說實話吧:

這些錢,你們拿了,卻沒良心的,反過頭來當叛軍,還私自分裂國土,講什麼"新中國成立啦"

反正就是叛國叛黨沒良心的大叛軍,現在怎樣,翅膀硬了,就想要打老子了?

當年領軍餉的時候,委員長委員長叫得熱乎,現在怎樣,長本事了?想謀反了?...啊...???

告訴你,我中華民國只要還有一口氣在,就永遠是你們的老長官,就是你們的皇上,皇上說了:""朕想給的,你才能拿;朕不想給的,你不能搶!!!...

所以:"消滅萬惡共匪,解救苦難同胞,恢復中華民國在大陸的治權",便是咱"中華民國內戰時期臨時行都中華台北"的重責大任。所以如果"中華民國治下"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獨割據分裂偽組織"敢挑釁興兵來犯,咱中華民國內戰時期臨時行都中華台北,必當給予來犯共產黨叛軍,迎頭痛擊,所謂"毋俟敵之不來,俟吾有以待之"也。

所以,真的兩岸打起來,只是中華民國內戰的延續,歷史上必須稱為"剿匪"...

討打的盡管喊吧...真敢來...咱中華民國就把"動員戡亂條例"給恢復了...

再剿匪...讓共匪再來一次兩萬五千里大逃竄...不信盡管鬧事看看...

咱中華民國,秉持黃埔軍校優良傳統的國軍可不是吃素的...

咱國軍陸戰隊一說要打,連美國陸戰隊都攔不住哪...         參考資料:

國民黨給八路軍發軍餉,兼談邊區的工資收入

1936年12月1日,朱德、毛澤東等19位紅軍高級將領聯名致電蔣介石:“吾人敢以至誠,再一次請求先生,當機立斷允許吾人之救國要求,化敵為友,共同抗日,則不特吾人之幸,實為全國民族唯一之路。” 12月12日,西安兵變,蔣介石被迫同意聯共抗日。隨後,國共開始一系列談判,核心是紅軍改編問題,中共要求編成4個軍,12個師。國民黨只同意紅軍編成3個團。1937年3月下旬,周恩來抵達杭州,向蔣介石出示了中共新的十五條意見書,其中關鍵內容是改編後的紅軍總人數不少於4.5萬人,紅軍和陝甘寧邊區的經費,由國民政府撥付。這次談判又沒有達成協議。

(當時國民政府撥付張學良的東北軍每年軍餉200萬銀圓。)

[ 轉自鐵血社區 http://bbs.tiexue.net/post_12226116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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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事變和“八·一三”淞滬會戰後,國民革命軍失利,損失慘重。蔣介石同意中共紅軍改編三個師的番號。只要求整編後的紅軍趕快出兵。 8月25日,中共中央軍委在洛川會議後發出命令,紅軍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共轄3個師,每個師4個團,共12個團。當即收到了國民黨政府發給的第一批30萬銀圓軍餉。

國防政府對八路軍發餉數目,是根據協定對三個師按4.5萬人計算,每月發給軍餉法幣63萬元,其中生活費30萬元,戰務費20萬元,補助5萬元,醫療補助費1萬元,米津貼補助及兵站補助費7萬元,(當時法幣1元合抗戰前1銀圓)以後幾年略有增加,但總數沒超過75萬元。軍餉由八路軍駐西安辦事處向軍需局領取。如115師參謀長周昆領取該師第二批軍餉8萬元。

1937年4月國防政府給陝北提供糧食和被服。

1937年9月起,改編後的八路軍陸續進入山西境內抗日。11月初,太原失守。毛主席當天就致電周恩來和八路軍總部朱德、彭德懷指出:“應該在統一戰線之原則下,放手發動群眾,擴大自己徵集給養,收編散兵。應照每師再擴大3個團之方針,不靠國民黨發餉,而自己籌集供給之。”隱蔽地擴大部隊兵員。

1938年,日本採取南北對進的方針,調集6個師團30萬兵力夾擊徐州,造成河北、山東等平原日占區兵力空虛。毛主席及時抓住機遇,做出從山區到平原開展遊擊戰的決策。八路軍分散遊擊,發展部隊。1939年八路軍擴大5倍,兵員達25萬人。

國防政府對八路軍的發餉,一般遵守協議按時發放。例如,據記載,1939年 6月周恩來的副官蔣澤民到西安領取48萬元軍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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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遇特殊情況就拖欠,事後也會補發。比如1939年冬至1940年春,胡宗南部隊進攻陝甘寧邊區時,國防政府就對八路軍停發軍餉。但事件平息後,經中共據理力爭,八路軍在1940年4月份又領到拖欠了半年的軍餉。

1940年八路軍擴大了10倍,達到40多萬。這些部隊大多靠自己徵集給養。國民政府只對原協議中的4.5萬人發餉。八路軍兵員雖越來越多,但以獨立團、軍分區、武工隊的名義,八路軍的正式編制依舊是3個師的番號。

1940年8月20日,彭德懷打響了百團大戰,第一階段殲滅日、偽軍約7000人,彭大將軍打出了“百團”旗號,暴露了八路軍實力。因國共合作協定中的12個團變成120個團,到1940年10月,國民政府暫時切斷對八路軍供應。1940年12月,國防部長何應欽宣佈停發延安方面的軍餉,當時延安抗議說,還有10月份的20萬元軍餉沒有領取。

1941年開春,延安就開展了大生產自救運動。

國民政府給新四軍發餉

按照葉挺出任新四軍軍長時對蔣介石的要求,每月應發給新四軍經費18萬元。實際只給了新四軍每月8萬元。後經葉挺和項英多次要求,增加到每月13.5萬元;另外江北的新四軍每月經費3萬元,由安徽省政府廖磊、李品仙提供。(經辦者何偉和李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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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1月新四軍在領到補齊之後的欠餉後1940年4月出發,1941年初皖南事變,被宣稱是“叛軍”,也就再也沒有給新四軍發放軍餉了。

國民黨從1941 年以後,完全停止發給八路軍新四軍的軍餉。

抗日戰爭時期的供給制

1937年9月,中華蘇維埃政府西北辦事處財政部制定的“各級政府工作人員供給制標準”為:分區、縣、鄉各級幹部,一律每人每月生活費3圓9角,計糧食2圓、菜金9角、津貼1圓。

1938年8 月,陝甘寧特區財政廳規定調整津貼標準,分為5等,從“分區專員”以下分別為:4圓、2 圓5角、2圓、1圓5角、1圓。

1939年1月,八路軍參謀部規定各機關部隊的供給制標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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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標準分兩種:每人每日1斤半 (合750克) 、1斤4兩 (合625克);

菜金標準,按人員類別分四種:每人每日4分、5分、7分、1角;

夜間工作的報務員等,每人每月發給夜餐費1元5角;

生活津貼分四等:

(1)最高一級,主席、參謀長、政委、局長等,每月5元;

(2)處主任、科長、團營級幹部等,每月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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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長、科員、譯報員、秘書、連級幹部等,每月3元;

(4)文書、管理員、教員、排級幹部等,每月2元;

(5)最低一級,勤雜人員、戰士等,每月1元。

按照日用品的購買力,當時(抗戰頭兩年)法幣1元約合今日(2009年)人民幣30 50元。但1939年以後全國各地物價飛漲,貨幣迅速貶值。供給制的標準改為以實物計算。

在遊擊區,由於抗日遊擊隊的流動性很大,缺乏比較固定的經費來源,因此,沒有也不可能有比較固定的供給標準。

1940至1941年是抗戰最艱苦的兩年,也是邊區部隊、機關工作人員物質生活上最艱苦的兩年。在日本帝國主義“掃蕩”、國民黨封鎖及自然災害的侵襲下,抗日根據地的財政遭到了極大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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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在1942年寫的《抗日時期的經濟問題和財政問題》一文中,回顧當時的困難情況時說,我們曾經到幾乎沒有衣穿,沒有油吃,沒有紙,沒有菜,戰士沒有鞋襪。工作人員在冬天沒有被蓋。但是,我英勇的解放區全體軍民,並沒有被困難嚇倒。在“發展經濟,保障供給”的正確方針指引下,中國共產黨一方面領導人民發展農業生產和其他生產事業,一方面組織機關、學校、部隊盡可能地實行“生產自救”。在陝甘寧邊區,生產範圍以農業、蔬菜、畜牧為主,也經營一些工業、商業和交通運輸業。

自陝甘寧邊區開展大生產運動後,其他各根據地凡有條件的,都程度不同地開展了生產自救運動,挺過了1940 1942年的嚴重困難時期,適當解決了機關、部隊的生活需要,基本保證了部隊指戰員和機關工作人員的生活,減輕了人民負擔。

陝甘寧邊區政府於1943年1月間,還規定了如下的自給標準:

機關自給方面:(1) 九個月以上的蔬菜;(2) 每人每月肉2斤,調料6元;(3) 每人每年過年過節肉2斤;(4) 每人熟毛2.5斤,單鞋1雙,襯衣1件,肥皂2條;(5) 每人每年文化娛樂費50元 ,修理補充費120元;(6) 照顧小廚房待遇的病號所需的開支。個人自給方面:毛巾2條,牙刷2把,精鹽4兩(125克),單鞋1雙,襪子2雙,用公家發的熟毛打成毛衣1件,毛襪1雙。

毛澤東1943年11月在《組織起來》一文中說:

邊區的軍隊,今年凡有地的,做到每個戰士平均種地18畝,吃的菜、肉、油,穿的棉衣、毛衣、鞋襪,住的窯洞、房屋,開會的大小禮堂,日用的桌椅板凳,紙張筆墨, 燒的柴火、木炭、石炭,差不多一切都可以自己造,自己辦。我們用自己動手的方法,達到了豐衣足食的目的。(引自《毛澤東選集》第3卷第93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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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甘寧邊區先後流通幾種貨幣

1935年以後“法幣”曾代替銀圓在全國流通。但是作為一個地方政權(具有國家的雛形),江西蘇區也曾發行自己的鈔票“蘇維埃國幣”。延安時期更使用過幾種貨幣。

最初紅軍帶到延安的錢是“蘇票”即蘇維埃國幣,又稱蘇幣。早在1932年2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便創立了國家銀行,7月7日開始發行統一的新紙幣“蘇維埃國幣”,面額為一元、五角、二角、一角、五分,共5種。蘇票一元與銀圓一圓或法幣一元相等值。紅軍長征到達陝北後,以蘇維埃國家銀行西北辦事處的名義,繼續發行過一些蘇票,但流通有限。

1937年9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政府駐西北辦事處更名改制為陝甘寧邊區政府,隨之,蘇維埃國家銀行西北辦事處也相應的改名為陝甘寧邊區銀行,承認並流通國民政府發行的法幣,逐步收回蘇票。

1941年皖南事變發生後,1月28日邊區政府委員會決定獨立發行陝甘寧邊區自己的貨幣“邊幣”,1月30日頒佈法令禁止法幣在邊區範圍內流通。2月18日,陝甘寧邊區銀行正式發行邊幣,票面為一元、五元、十元。“邊幣”與光華券一樣,票面上都標以中華民國紀年,但大紅著色,婦女紡紗、羊群等圖案已經具有鮮明的解放區文化特色。

1944年5月,邊區銀行(名義上為貿易公司)發行貨幣代用券“流通券”,全稱為“陝甘寧邊區貿易公司商業流通券”,面額為五十元、十元兩種,規定每元當邊幣15元,實際發行後比價為每元當邊幣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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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甘寧邊區的財政來源

在1937年至1940年,陝甘寧邊區的財政來源主要是依靠外援。

陝甘寧邊區財政,除取之於敵(即在戰爭中奪取敵人的輜重、糧秣和資財,沒收漢奸賣國賊的財產以充實抗戰經費)外,主要是依靠國民政府撥款以及外援與捐獻。

外援有兩部分,一部分是國民政府給八路軍的軍餉,一部分是海外華僑和後方進步人士的捐款。外援占邊區財政收入約50%到85%。

1937年國共合作實現後,國民政府每月發給八路軍60萬元(法幣)左右的軍餉,當時法幣的價值較高,1元可兌銀圓1元。另有海外華僑及各方進步人士捐款給八路軍,這兩項就占邊區1937年至1940年財政收入的70%左右。

從1937年7月到1940年10月,陝甘寧邊區收到國民政府發給八路軍的軍餉計16405340元法幣,(張揚:《陝甘寧邊區是怎樣“休養民力”的》,載財政部科學研究所編:《抗日根據地的財政經濟》,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7年版,第91頁。)平均每年在400萬元法幣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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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甘寧邊區,1938年11、12月,香港匯款50萬元法幣,孫夫人宋慶齡匯款6萬元法幣,重慶轉來匯款8萬元法幣,西安1939年1 2月匯款59.0948萬元法幣,其他匯款7萬元法幣,5個月之間,捐款達到130萬元法幣。(賈康、趙雲旗《論抗日戰爭初期的財政政策與方針》,載《預算管理與會計》2005年第8期。)

從1937年至1940年,陝甘寧邊區共收到國內外進步人士的捐款法幣8120234.39元。1937年至1940年外援金額及占當年邊區財政收入比率為(法幣):1937年,4563.9萬元,占年財政收入77.20%;1938年,46.8萬餘元,占年財政收入51.69%;1939年,566.4萬餘元,占年財政收入85.79%;1940年,755萬餘元,占年財政收入70%。

除外援外,其餘的財政收入來源是少量的稅收和行政性收費(包括沒收款、罰款、土地登記手續費等)。這幾項收入缺1937年、1938年的資料。1939年稅收65.8萬餘元;沒收款9.5萬餘元;罰款近1.9萬元,土地登記手續費0.37萬元,雜項2萬餘元,總計占年財政收入的9.17%。1940年稅收196.4萬餘元,企業盈餘42.7萬餘元;公產收入0.5萬元,寒衣代金42.7萬餘元,罰款28.5萬餘元;雜項29.2萬餘元,總計占年財政收入24.87%。

1937年至1940年,陝甘寧邊區財政雖然困難,但精打細算,尚可維持,甚至有所結餘,如1938年余10.3萬元,1939年余8.4萬元。但1941年,邊區財政出現了嚴峻的形勢,這年財政虧空567.2萬餘元(摘引自百度百科)

邊區物價的波動

整個抗日戰爭期間,無論大後方還是敵佔區(淪陷區)都出現了通貨膨脹與物價飛揚的經濟困難狀況,特別在1940年以後,都到了民不聊生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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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西北財經辦事處公佈的《陝甘寧邊區銀行各種統計表》中,1937年至1945年間延安市物價總指數也在不斷上漲:

(以1937年上半年平均物價指數為100計算)

1938年7月為153.3,12月為161.4,全年為143.1;

1941年為2228.9;

1942年為9904.0

1945年6月為1995825.0,12月為1825918.5,全年為1591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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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1945年底延安的物價指數,是1937年初的18259倍。

女作家陳學昭當時任延安《解放日報》副刊編輯,她記載了1938年秋季延安的物價情況:

豬肉每斤0.5元、豬油每斤0.8 0.9元、山羊肉每斤0.35元、綿羊肉每斤0.4元。

白糖在延安一直很緊俏,價格不菲。

1938年秋,白糖每斤1元,而同時期在重慶售價為0.25元。

同一時期(1939年1月)重慶、成都的基本生活物資指數分別是:

[ 轉自鐵血社區 http://bbs.tiexue.net/ ]

重慶大米每鬥3元5角、食鹽每斤1角4分、豬肉每斤2角3分、機器工人工資每月30元、紡織工人工資每月18元(自給伙食);

(重慶大米按每鬥37斤,每斤14兩計算。折合每斤9角5分。)

成都大米每鬥2元、食鹽每斤2角、豬肉每斤2角、機器工人工資每月30元、紡織工人工資每月6元(廠方提供伙食)。

(成都大米按每鬥32斤,每斤14兩計算。折合每斤6角3分。)

生活基礎並不豐厚的陝北小城,生活指數比同時期重慶、成都偏高,但實行供給制條件下的革命隊伍裡的同志們,生活都是有保障的。

其實,無論物價如何漲落,對於在延安和陝甘寧邊區各級政府單位工作的“公家人”,影響並不大。當時在解放區,八路軍、政府機關和學校,全部實行“供給制”,除了衣食住方面滿足最低限度的需要,發些煙、肥皂、毛巾、牙刷,甚至婦女特殊時期所使用的衛生紙等日用品外,還有一點津貼。政府在採取各種手段,使得大家在革命的聖地,溫飽著,並感受著平等。

[ 轉自鐵血社區 http://bbs.tiexue.net/post_12226116_1.html/ ]

懲治腐敗的標準

與這些統計數字有關的另外兩個生活指數是,當時延安和陝甘寧邊區的度量衡單位與懲治貪污腐敗的標準。

1938年初,1鬥為50斤。1942年3月22日,邊區政府建設廳就統一度量衡問題發佈命令,規定自5月1日起,在邊區使用度量衡的標準為:尺用2尺正裁尺;鬥用30斤斗;秤用16兩制秤。

當時邊區政府為取信於民,懲治腐敗的力度很大。1938年8月15日,邊區政府公佈《陝甘寧邊區懲治貪污暫行條例》,其中規定:凡邊區工作人員貪污法幣500元以上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3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處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100元以上,300元以下者,處1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100元以下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自首者,減輕或免除其處罰。(摘自朱鴻召《延安日常生活中的歷史(1937 1947)》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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