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元1895年(光緒21年)五月,日軍強佔基隆等礦區,原有的包採制度在戰亂中被破壞。直到九月,日人令台人蔡達鄉查報清在瑞芳、九份、四腳亭等金砂局制,在是年10月30日仿清制發照收費方式,到12月採金人數破千人。惟兵慌馬亂之際,金瓜石、九份地區水土保持不易,次年1月11日,日方不得不下令禁採,以維持礦區的安全。
西元1895年九月,日人頒布「台灣礦業規則」,確定各產金地區礦權,以基隆山正南北為線,劃為東`西兩個礦廠。東區由藤甜傳三郎男爵取得〈後稱藤田組〉以九份礦區為主;西區為田中長兵衛〈後稱田中組〉負責,以金瓜石區為主;基隆一帶因金量日少,劃為「公定礦區」,再細分為四、五千至一、兩萬坪的小礦區給台灣人。這種劃分使台灣人失去優勢,採金盡成日人天下。
藤田組與田中組皆採有計劃經營,採礦的鑿孔、炸岩、採脈、支柱等技術,悉由日人擔任。台灣只作運輸與雜役。日人開採悉以富礦為主,一些小礦才仿照清制分租給台灣人經營。
台灣人承包小礦區而致富者,首推顏雲年。顏雲年任事機敏,西元1899年,先組成「金裕豐」號,替代藤田組經營小粗坑礦區,西元1902年更獲得九份四號硐以上各坑經營權,他仿金寶泉舊制,將小礦區分租坐收其利,西元 1903年又與蘇源泉合組「雲泉商會」,替日人鳩集台籍搬運工,凡此種種,為自己奠下霸主的基礎。
西元1914年後,藤田組在九份開採所得的礦砂,金質日益低落,經延聘的專家學者入坑調查,意外發現六號洞的石英安山岩,於是擴大到八號坑開採,日人以為在此情形下已無開採價值,便租給顏雲年開採七年,租金三十萬兩分期給付。
獲得整個九份礦區經營權的顏雲年,將金礦分區出租經營,本身則收取各礦坑外的廢礦石以青化法煉製黃金,居然替瀕死的九份礦區重燃生命,黃金的產量迭次打破藤田組紀錄,其中以1917年產21043.5兩為最。三年後,藤田組退出台灣,顏雲年正式取得永久礦權,再1920年9月,增資擴大組台陽礦業公司迄今。
正因為如此,以基隆山頂正南、北為界,劃分東、西兩個礦區,形成九份、金瓜石的採金對抗賽,九份以民營的顏雲年的台陽公司為主,金瓜石為公營的日本礦業株式會社領導,雙方競相挖金,使九份、金瓜石成為聚集四萬人口之地,一時繁華非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