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 郝龍斌:拆除王家 有缺失很痛苦
引用文章 郝龍斌:拆除王家很痛苦 將助爭取權益
引用文章 文林苑爭議 郝龍斌:北市府是兩面不討好
引用文章 執行惡法?郝龍斌扛責:別為難基層公務員
引用文章 北市府亮公文:98年內政部回覆「無違憲」
郝龍斌:拆除王家 有缺失很痛苦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2012.03.30 03:58 am
文林苑爭議 郝:內政部應盡快修法 / 邱瓊玉
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強調,做出拆除王家的決定不容易,也很痛苦;後續將協助王家爭取權益。他也呼籲儘快修法解決都更條例所引發的問題。
飽受壓力的北市府都更處長林崇傑昨天一度哽咽。他表示,近期將邀集專家學者舉辦公聽會,針對建商的預售問題及政府代為執行強拆的比例等爭議,進行討論。
郝龍斌表示,強拆王家,負責執法的市府其實兩面都不討好,這樣的決定,他很痛苦,公務員也很痛苦。面對外界質疑市府執法過當,郝龍斌首度坦承,這次執行拆除,北市府的確有部分缺失。
郝龍斌指出,都更過程中,住戶與建商的資訊及專業是不對等的,為解決這樣的問題,市府去年已經推動成立「財團法人都市更新中心」,希望協助住戶獲得都更的專業資訊,讓都更透明。
對外界質疑都更條例三十六條是否違憲?林崇傑表示,民國九十八年建商曾向營建署詢問是否違憲,當時營建署回文「與憲法並無牴觸」;且建商在二○一○年申請文林苑代拆,去年九月已超過法定一年半的期限。但為審慎,市府仍發文詢問營建署是否真的要執行代拆,當時營建署回文「這是地方政府應負有的法定義務」,市府做出這個決定,實在是「不得已」。
至於為什麼不能把王家單獨畫開?林崇傑解釋,都更推動採多數決,不用全部住戶同意即可執行;整個都更過程在公開展示、公聽會階段,只要住戶表達「不」,都可以踩煞車;但王家是在事業計畫核定後,才表達意見,此時若要翻案,需由建商主動提,建商也在二月間,以「因三十六戶同意戶的意見」為由,不願變更。
【2012/03/30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郝龍斌:拆除王家 有缺失很痛苦 | 文林苑都更糾紛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6995944.shtml#ixzz1qY2xht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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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龍斌:拆除王家很痛苦 將助爭取權益
【聯合報╱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2012.03.30 10:00 am
文林苑爭議 郝:內政部應盡快修法 / 邱瓊玉
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強調,做出拆除王家的決定不容易,也很痛苦;後續將協助王家爭取權益。他也呼籲儘快修法解決都更條例所引發的問題。
飽受壓力的北市府都更處長林崇傑昨天一度哽咽。他表示,近期將邀集專家學者舉辦公聽會,針對建商的預售問題及政府代為執行強拆的比例等爭議,進行討論。
郝龍斌表示,強拆王家,負責執法的市府其實兩面都不討好,這樣的決定,他很痛苦,公務員也很痛苦。面對外界質疑市府執法過當,郝龍斌首度坦承,這次執行拆除,北市府的確有部分缺失。
郝龍斌指出,都更過程中,住戶與建商的資訊及專業是不對等的,為解決這樣的問題,市府去年已經推動成立「財團法人都市更新中心」,希望協助住戶獲得都更的專業資訊,讓都更透明。
對外界質疑都更條例三十六條是否違憲?林崇傑表示,民國九十八年建商曾向營建署詢問是否違憲,當時營建署回文「與憲法並無牴觸」;且建商在二○一○年申請文林苑代拆,去年九月已超過法定一年半的期限。但為審慎,市府仍發文詢問營建署是否真的要執行代拆,當時營建署回文「這是地方政府應負有的法定義務」,市府做出這個決定,實在是「不得已」。
至於為什麼不能把王家單獨畫開?林崇傑解釋,都更推動採多數決,不用全部住戶同意即可執行;整個都更過程在公開展示、公聽會階段,只要住戶表達「不」,都可以踩煞車;但王家是在事業計畫核定後,才表達意見,此時若要翻案,需由建商主動提,建商也在二月間,以「因三十六戶同意戶的意見」為由,不願變更。
註:都市更新條例 第三十六條
權利變換範圍內應行拆除遷移之土地改良物,由實施者公告之,並通知其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限期三十日內自行拆除或遷移;屆期不拆除或遷移者,實施者得予代為或請求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代為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有代為拆除或遷移之義務;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並應訂定期限辦理強制拆除或遷移,期限以六個月為限...
都市更新條例第二十五條之一
以協議合建方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未能依前條第一項取得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者,得經更新單元範圍內私有土地總面積及私有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均超過五分之四之同意,就達成合建協議部分,以協議合建方式實施之...
都市更新條例第二十二條
實施者擬定或變更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時,其屬依第十條規定申請獲准實施都市更新事業者,除依第七條劃定之都市更新地區,應經更新單元範圍內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均超過二分之一,並其所有土地總面積及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均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外,應經更新單元範圍內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均超過五分之三,並其所有土地總面積及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均超過三分之二之同意...
強拆王家 郝龍斌:我也很痛苦 / 宋玟蒨 林洧旭
【2012/03/30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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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爭議 郝龍斌:北市府是兩面不討好
【中央社╱台北30日電】
2012.03.30 11:37 am
文林苑都更案爭議,外界批判聲浪不斷。台北市長郝龍斌今天表示,執行公權力,他也知道北市府是「兩面不討好」;但依法他必須下這個決定,也承擔所有責任。
郝龍斌上午出席交通會報前接受媒體採訪做以上表示。他說,這是一個痛苦的決定,一邊有王家拒絕拆遷,另一邊有36戶已遷離,準備透過都更後搬進新家,所以這是一個兩難的選擇。
郝龍斌表示,他也知道市府做出決定後絕對是兩面不討好,但市府已請教過內政部意見,行政法院也做出判決,所以依法不得不做出這樣的決定。這件事經過這段時間,各界可以再討論都市更新方案,是不是有缺失之處,但從市政府角度來看,依法執行公權力,這個決定必須要做。
郝龍斌說,這個決定自己下的,當然承擔所有責任,希望大家不要為難基層公務員,因為他們已經承擔非常大的壓力;另外,有人要到郝龍斌官邸抗爭,郝龍斌予以尊重,但希望不要干擾他的家人。
【2012/03/30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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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惡法?郝龍斌扛責:別為難基層公務員
【聯合晚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2012.03.30 02:56 pm
台北市長 郝龍斌
報系資料照
文林苑都更案引發反彈聲浪,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表達,拆除王家的決定不容易,也很痛苦。上午郝龍斌語氣沈重,眼眶泛紅地再次強調,市府執行公權力,兩面不討好,他願承擔所有責任,但希望外界別為難基層的公務員。
面對各界的批評,郝龍斌上午參加市府擴大交通會報,他向記者表示,對於拆遷王家,他知道市府做出決定後,絕對是兩面不討好,但要做之前,市府曾先請教內政部意見,且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也已做出判決,執行代拆,是依法得做出的決定。
郝龍斌說,「 (執行拆除)這是一個痛苦的決定,一邊有王家拒絕拆遷,另一邊有36戶已遷離準備透過都更搬新家,所以是兩難的選擇。」
郝龍斌面對媒體時,表情嚴肅,可感受到他近來受到的壓力,但他仍說,依法他必需下決定,也願意承擔所有責任;此外,經過這次事件,各界也可以再討論都市更新案。
郝龍斌說,他承擔所有責任,但希望各界不要為難基層公務員,「因為他們已承擔非常大的壓力」;至於有人要到郝龍斌的寓所抗爭,另有網民自發性發起「深夜市擊」行動,號召今晚11點在台北市長住家前聚集,對於這些抗議行動,郝龍斌表示會予以尊重,但希望別干擾他的家人。
【2012/03/30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執行惡法?郝龍斌扛責:別為難基層公務員 | 文林苑都更糾紛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3/6996796.shtml#ixzz1qaGJKQ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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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亮公文:98年內政部回覆「無違憲」
【聯合晚報╱記者孔令琪/台北報導】
2012.03.30 02:54 pm
文林苑都更案,因台北市政府依法強制拆除王家房屋,引發爭議,甚至發生中央與北市互槓的情形。台北市都市更新處長林崇傑上午出示與營建署的公文往來指出,北市府多次與內政部詢問法令的爭議點,林並強調,「我們執行中央法令,如今講『沒收到北市府公文詢問』這樣的話,對地方非常不公平。」
林崇傑指出,北市府是依都更條例執行公權力,如果不執行,將來可能會被建商或同意都更的原住戶提告,而吃上公務員瀆職的官司;至於被拆的王家及外界批評強拆王家是違憲,林崇傑上午也出示營建署公文指出,北市府98年5 月21日,發函營建署,詢問都更條例是否違憲。營建署回函北市府也指出,都更條例未與憲法牴觸。
【2012/03/30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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釘子戶影響
都更拔"釘"! 最多延1年強制拆遷-華視新聞網
市府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