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份與緣分
2012/03/21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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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19,據台灣主計處資料顯示,去年高達五萬七千多對夫妻選擇在建國百年離婚,等於平均每天有一五六對夫妻「一拍兩散」。較特別的是,中壯年齡層離婚率大幅攀高,五十至六十四歲的離異人數,較十年前增加超過兩倍有多。
倘若把時間回推至民國六六年前,全台離婚數從未破十萬人,粗離婚率(簡稱離婚率,當年離婚對數除以總人口)都維持在千分之○.五五以下。
若與亞洲鄰國相比,台灣繼二○○六年以離婚率千分之二.八三,高居亞洲第一。
何以台灣的離婚率高居亞洲第一呢?這個問題似乎有些奇恥的地方。
民國六六年前,台灣教育部編輯的官方辭典裡忽然將「緣份」兩字改為「緣分」,六六年後至今學校所教的就是“緣分”。今天的離婚率那麼高是不是跟這個有關就不得而知。
同樣使用繁體字的香港,身份證上仍是使用「身份證」緣份當然是使用「緣份」兩字。而把繁體字破壞得體無完膚的大陸,身份證上也是使用「身份證」。只有台灣把身份證上改為「身分證」。有宋七力的分身人物出現,那是必然的,因為官方都把身份證改為「身分證」。緣份更是定調為緣分,不管你們有緣或無緣,分開就是你們的緣。今天的離婚率那麼高並不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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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2) :
- 2樓. Innchris2012/04/25 19:26Re
我也常常搞不清楚很多時候到底要寫「份」還是「分」
我個人比較習慣用「份」.
- 1樓. 一畝桑田2012/03/25 15:16妙論
大作是一篇妙論,
份寫成分,
太微妙了。
份與分
其實是兩個字
有它不同的意義
但我至今不明白何以大家似乎都把此兩字搞混在一起
甚至顛倒用似的
舊社會裡
人是有分身份地位的(其實今天也有)
公司也有分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如果把它全用在一個字
那就真的頭昏眼花了
想來想去
應該是幾十年前那個在教育部當編輯的王八加蛋
那晚被老婆拳打腳踢一頓後
第二天就把“份”字改為“分”吧 向海華 於 2012/03/26 09:56回覆